光伏电站建设合作协议

时间:2022-08-03 23:20:44 合作协议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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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电站建设合作协议

甲方:

光伏电站建设合作协议

乙方:

(简称“甲方” ) (简称“乙方” )为积极发展循环经济、促进当地节能环保,支持地方经济建 设, 乙方拟在 建设光伏发电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址:

3、项目规模:

二、项目合作及规划 乙方充分利用甲方产业园内地,共同合作建设太阳能发电、 农业综合开发、生产经营等功能与一体的葡光互补示范园,达到 生态,经济和社会三大效益的有机统一,可实现全额上网。光伏 电站项目建设期为 2 年(2015 年-2016 年) ,投资 18 亿元,建设 200mwp 光伏电站, 年均发电量 28760 万 kw〃 h, 年产值 2.6 亿元, 其中 2015 年上半年完成投资 3.6 亿元,建设装机容量 40mwp 葡-1- 光互补光伏电站;2015 年下半年完成投资 5.4 亿元,建设装机 容量 60mwp 光伏电站; 2016 年上半年完成投资 5.4 亿元,建设 装机容量 60mwp 光伏电站;2016 年下半年完成投资 3.6 亿元, 建设装机容量 40mwp 光伏电站。

2、项目完成后,预计实现销售收入 2.6 亿元,利税 4000 余 万元,提供 105 个就业岗位,能够解决近 85 位移民的就业。光 伏电站的建设, 将清洁能源生产、 观光旅游及生态产业有机结合, 同时为了节约用地,其中部分我们采用光伏大棚,大棚内由甲方 做葡萄育苗,大棚顶由乙方做光伏发电。

三、甲方权利义务 1、为项目建设积极提供合适的便利条件(乙方接入输送线 路在甲方属地范围内无偿提供及配合) 。

2、积极配合本项目的建设、运营行为。

四、乙方权利义务 乙方依法建设、运营项目,迅速推进并早日实现投产,形成 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环保效益。

五、其他 1、本合同书约定的双方权利义务主要就本项目工程。

2、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内相关商业秘密,同时负有保密义务。

3、本合同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2- 律效力。 

甲方:乙方:甲方授权代表: 

乙方授权代表:地址:地址:日期:日期:

光伏电站建设合作协议 [篇2]

甲方:xx县郑x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黑省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推进郑x镇太阳能等新型清洁能源合理开发建设,根据国家“新能源十二五计划”,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共同在xx县郑x镇开发建设地面光伏电站项目签订如下协议:

一、项目合作内容

项目名称:xx县郑x镇光伏并网发电项目

项目地点:位于xx县郑x镇东大泉村

项目规模:总投资约5亿元,计划占地1500亩左右,装机总容量为50mv(投资额以乙方固定资产报表核实)

二、投资主体

黑省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三、投资方式

本项目由黑省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为投资主体独立开发建设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同意乙方在符合甲方整体规划的前提下规划、开发甲方境内协议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太阳能资源。甲方协助乙方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通水、通电,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支

付。

2、如项目建设需要租用土地,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办理土地租赁、流转、性质确认等合法手续;协助办理其他前期工作相应的手续,维护建设中及建设后协调工作(包括治安和当地村委的协调),提供用于乙方负责办理用地手续的土地面积1500亩左右,土地租期不少于25年,土地租用价格及支付方式以甲乙双方协商后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为准。

3、甲方协助乙方按国家规定程序办理涉及项目的土地征用或租用、规划、环评、电网接入、文物、消防、林业、军事设施、项目核准等支持性手续,办理手续费用由乙方负责。

4、甲方协助乙方申请国家关于对太阳能光伏发电和新能源开发利用节能环保的优惠政策补贴。甲方应在项目建成后执行国家允许的与该项目相关的各项优惠扶持政策。

5、甲方协助乙方开展调查甲方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水文、地质、道路交通、国家电网的接入情况、当地用电负荷。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在协议签订后一个月内对xx县郑x镇行政区域内太阳能资源开展勘查、评估及规划工作,并将评估报告报甲方备案。资源勘查工作结束后,如具备开发条件,全面开展前期工作,完成项目核准后开发建设。如不具备开发条件,甲方收回所勘查区域内的光伏发电项目开发权。

2、乙方负责项目的前期评估分析,规划选址、可行性报告、规划、环评、接入等有关核准的各项支持性文件工作。乙方负责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建设、并网及运行管理。

3、乙方拥有在协议有效期内、规划区域内太阳能资源的独有开发权。

4、项目核准后,乙方应立即组建项目开发机构,并在xx县注册法人企业,在xx县郑x镇所属税务机关登记纳税。

5、乙方在施工期间,保证乙方企业及施工人员严格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如果施工人员违反了当地的法律法规必须接受当地政府职能部门的处罚,处罚金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不得将本协议约定的光伏发电项目开发权转让给第三方。如确因经营需要需转让的,应与甲方协商,并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责令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7、乙方在项目开发中有条件的引进其他单位开展项目合作,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否则甲方有权本解除协议,并责令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8、乙方应在协议有效期内努力促成项目的核准和开工建设。如果因乙方过失导致项目不能在协议有效期内获得核准或在协议有效期内无实质性进展,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无偿收回协议规定的光伏发电项目开发权,并责令乙方承担合同标的20%违约责任。

9、乙方在施工建设过程中应符合国家安全规定。在项目建设、设备选型及施工建设上须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所采用的并网电器设备完全符合国家电网要求,并确保电力系统的稳定。

六、争议解决

1、双方由于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属于不可抗力)造成本协议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均不负违约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双方损失。

2、甲乙双方指定相关具体负责人,建立长期稳定的沟通渠道,在工作中互相尊重、友好协商。

3、如有争议,应先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签订本协议后,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不进行本协议合作的,出具书面意见报甲乙双方备案后视为本协议解除。

5、本协议内容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部分,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七、协议生效

1、本协议有效期为自签定之日起12个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xx县郑x镇人民政府 乙方:黑省xx建筑工程

(盖章) 有限公司(盖章)

法人或授权代表: 法人或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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