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协议

房地产开发合作协议

时间:2021-11-22 18:25:14 合作协议 我要投稿

房地产开发合作协议

房地产开发合作协议

甲方:**市**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陕西***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土地管理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甲方就利用土地合作开发事宜,按照《村民议事规则》组织本小组村民、村民代表进行民主议事、民意摸底。同时,与取得土地使用权竞标资格的**家房地产企业进行了多次洽谈。目前,已经选定乙方作为合作开发的签约对象,现就“***国用字(**)第***号”《土地使用证》载明的约**亩划拨土地合作开发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方式及利益分配:

甲方提供划拨土地使用权作为合作条件;乙方全额出资办理商品房开发的土地变性及过户……等费用。

甲方无偿取得该建设项目*至*层商业用途建筑面积**万平方米(即:产权证初始登记面积)……;乙方……。

在三年的开发周期内,向甲方支付……村民安置补偿费、过渡费合计人民币……万元。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无偿取得合同约定面积的物业;

2.无偿取得建筑项目建设周期(三年)……

3.交付土地的义务……。

4.配合、提供相关资料的义务。协助乙方办理拟开发土地使用权变更、过户、登记……;

5.协调、处理矛盾的义务……。

6.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应纳税、费的义务。出具本协议约定的安置补助费、过渡费的有关发票;承担取得……契税及维修基金。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1.本协议签订之日支付安置补助费、过渡费……《土地使用证》的七日内支付;

2.全额承担该建设项目土地使用权变性、……建安、施工等全部费用;

3.在乙方取得《土地使用证》之后……、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4.建设工程施工周期:……不可抗力……。

5、在该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的十日之内,将*层至三*层商业建筑面积……毛墙、毛地,水、电、消防设施……

6、该建设项目综合验收后……,

四、其它约定:

1、对该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存在***的问题,双方同意以地质勘察部门出具的勘察资料为依据,按照实际勘察、设计、审批的面积为准;如果……未影响设计时,乙方建设工程项目设计商业面积高于**万平方米时,甲方对高出部分……

2、有下列情况出现时,本协议解除:

乙方……,合作开发协议解除,甲方在土地招、拍、挂流拍后的十日内返还……万元。

3、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建设工程施工受阻的情况时,因不可抗力事件延误的期间在施工周期得以顺延。

4、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

甲方:**市**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乙方:陕西**置业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房地产开发合作协议 [篇2]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就甲方取得土地使用权,位于福州市闽侯县上街浦口村“江畔花园”项目的合作开发事宜,经充分、友好的协商,本着互利互惠、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合作内容

合作项目位于福州市闽侯县上街浦口村,项目立项名称“江畔花园”,占地面积91333平方米(折合约137亩),经福州市规划局批准,预计建设建筑面积为32900平方米的别墅,建筑密度17.5%,容积率0.36%,绿化率51.3%(其中公共绿地面积9400平方米)。

二、合作方式

1、甲方提供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乙方提供项目后续建设所需的土地、开发、报建、建筑、管理、营销等全部资金,预计投资资金为人民币7077.55万元。在乙方投资款项全部到位的情况下,乙方享有“江畔花园”项目51%的开发经营权,甲方享有“江畔花园”项目49%的开发经营权,并由双方按照该比例分享项目所获的利润。

2、甲乙双方确认,双方均以融资的进行投资,融资财务费用均按月息1%的标准进入项目成本核算。

3、乙方确认甲方前期已融资投入本金6800万元到合作项目上。

4、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可以用甲方的产权、土地进行融资,但所融到的资金必须用在本合作项目,但不影响项目开发的前提下,必须优先偿还按开发经营权比例多出资本金的甲方投资。

5、本合作项目不发生土地权属的变更,即在房屋销售完成之前,土地的使用权名义上仍然归甲方所有,但乙方有权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对项目所涉的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享有收益权。

6、本合作项目所有的对外合同,报建、竣工验收等手续的办理均以甲方名义进行。

三、合作管理机构及职责

1、甲乙双方共同派员组成“合作开发项目部”,负责建设项目的具体组织和实施。项目部设总经理一名,由乙方委派,副总经理一名,由甲方委派。其他工作人员由甲乙双方按1:1的比例委派。

2、项目部下设工程部、销售部、财务部。工程部负责人由  方委派,销售部负责人由  方委派。财务人员由双方各委派一名,会计由乙方委派,出纳由甲方委派。财务部印鉴与支票应分开管理,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进行日常财务管理工作。

3、工程部负责本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及施工管理、建设项目验收工作;销售部负责本项目的日常销售、广告宣传、按揭贷款手续以及房屋产权登记过户等事项。

4、项目部下设的部门对项目部负责,重大问题(重大问题的范围由双方另行补充约定)均应由项目部会议表决决定。会议内容应形成纪要,各方代表应在纪要上签字确认。

5、项目部日常费用(双方各自委派人员的工资各自承担)的支出由项目部总经理签字后生效。

四、工程投资款及其他费用的筹集与拨付

1、本建设项目所需的投资资金及其他与建设项目相关的费用,由乙方直接划入双方共同开立的帐户,专款专用。划入时间以项目部呈报的的用款计划为准。用款计划应以甲乙双方审核批准的工程预算为基础并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

2、若乙方实际投资数额超出本协议第二条第1款约定的金额,对增加的投资额的承担按照双方的过错程度确认。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或双方的过错无法确定的,按照约定的利润分配比例确定。

五、成本核算和利润分配

1、本建设项目成本核算应当在项目竣工验收后60日内完成。项目竣工后,由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一家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决算审计。利润分配应根据该审计报告并按照甲方双方49:51的比例进行利润分配。

2、竣工决算前预售房屋的销售收入,应按照甲方双方49:51的比例分别记账,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挪用销售款项。

六、审批手续的办理

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应负责办理建设项目的审批、验收等手续,包括工程设计方案的报批、工程招投标、施工许可证、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申领等。

七、履约保证金

乙方应于双方在本合同签章之日起十五日内汇入甲方账户人民币500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后,履行保证金可冲抵乙方应承担的项目投资款。

八、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若乙方未能按期支付履约保证金,本协议自动终止。

2、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按照违约所涉及的标的额的20%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未能按照双方签字确认的用款计划支付项目投资款,因此造成项目财务成本的增加,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若乙方逾期支付项目投资款超过60日,甲方有权单方中止本合同的履行。乙方已经投入的资金按照该资金占整个项目核算成本的比例进行利益分配。

九、特别约定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解决甲方因为海玉公司提供担保而承担的福州市农行鼓楼支行1800万元的人民币还贷问题。

十、其他事项

本协议签订后   日内,甲乙双方委派人员应列位并正式成立“合作开发项目部”。在此期间,甲乙双方应共同派员刻制“合作开发项目部”印章,并在公安部门备案。

十一、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本协议壹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房地产开发合作协议 [篇3]

甲方:

乙方:

丙方:

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现就甲乙丙共同开发位于          的国有土地,兴建住宅楼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丙三方合作开发的国有土地南至        ,北至       ,西至       ,东至     ,南北长       米,东西宽    米,面积为       亩。

二、甲方以垫资700万元人民币为限,用于支付土地出让金、原欠西关村的土地补偿金及在征地过程中的其它费用     万元;乙方以垫资200万元人民币为限,用于支付房产初期的开槽、施工等费用;在实际运行中,甲方乙方实际垫资额低于垫资限额的,以实际垫资资额为准,垫资额不足以支付费用的,不足部分由甲乙二方按利润分配比例共同出资。

三、甲乙丙三方应该最大限度的降低成本,利润分配比例为甲方    %,乙方    %,丙方     %。

四、鉴于甲方垫资时间较长,房屋预售后所得款项先支付甲方垫资,再支付乙方垫资。

五、甲方委派项目经理及现金出纳各一名,乙方负责委派项目经理及会记各一名,共同管理本房地产项目,甲乙双方各指派项目监事一名,对项目全程监督;所有项目开支须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后方能报销入账。

六、若甲方支付土地出让金后     日内,本房地产未开发成功,丙方、乙方自愿无条件将本协议约定的国有土地转让给甲方,并协助甲方办理过户手续。

七、合作过程中,甲方支付土地出让金时丙方须将本合同项下的国有土地的土地转让合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及其他相关权利证书交给甲方保管。

八、乙方负责处理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的其他纠纷,费用由甲乙丙三方负担,但应以    万元为限,超过部分乙方自行负责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自甲乙丙三方签字后生效。

十、本协议签订后甲乙丙三方签订的补充协议、备忘录和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未尽事宜,甲乙丙三方应以成本最低化、利润最大化的原则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丙方:

2015年 月 日

房地产开发合作协议 [篇4]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合作开发 项目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明确责任,共同遵守。

一、合作条件

本项目位于 ,项目建设用地面积 平方米(约 亩),规划用地性质为房地产开发经营性住宅用地,土地使用年限70年,项目地上建筑面积不少于 平方米。

二、合作形式

根据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采用合作开发的合作形式。乙方负责办理项目前期的'土地出让、规划审批、施工许可、销售许可证等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甲方负责项目的开发建设与房屋销售,并承担相关费用,项目开发净利润的35%归乙方所有。 甲方在取得本项目由北京市国土资源局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后,作为项目开发净利润的35%的一部分预先支付给乙方人民币 万元整(¥ 万元),作为乙方的项目前期补偿与收益,待项目开发并销售完成后根据乙方实际应得净利润多退少补。

甲方负责项目的开发建设与房屋销售的支出与税费,可以由双方共同指定的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机构进行审核和审计。

三、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付款方式,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预支的项目开发净净利润。

2、甲方在向乙方预支的项目开发净利润后,对本项目具有独立的开发权与经营权,独立开展本项目的开发建设与营销工作,项目开发净利润的65%归甲方所有。

3、为保证项目开发工作的顺利进行,甲方派出一名或两名工作人员协助乙方的规划报批、申请施工许可等相关工作。

4、甲方承担自己进行项目开发建设期间所发生的一切有关债权债务。

四、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负责办理本项目前期的土地出让、规划审批、施工许可、销售许可证等相关手续,项目权力人均为甲方。自本协议签定之日起 个月以内,取得本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个月以内,取得本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保证本项目的各项规划指标不得少于本协议第一条的内容。

2、乙方负责办理项目前期的土地出让、规划审批、施工许可、销售许可证等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3、乙方应在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第一期款之日起5日内,督促 (军方)?? 向甲方移交项目地块以及现场临时供水、供电,并保证项目用地无界址纠纷,项目产权明晰,无抵押等他项权利。

4、乙方应按本协议第六条约定的移交方式向甲方移交相关证书或资料原件。

5、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乙方应负责同施工现场周边关系的协调,排除项目周边单位或居民对甲方正当开发建设工作的干扰,保证甲方开发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付款方式

1、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一个月以内,甲乙双方在 银行分别设立专项帐户,用于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乙方的款项。

2、自乙方取得本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日起5日内,甲方通过专项帐户向乙方支付总金额的 %,即人民币 万元(¥ 万元)。

3、自乙方取得本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之日起5日内,甲方通过专项帐户向乙方支付总金额的 %,即人民币 万元(¥ 万元)。

4、在项目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日起5日内,甲方通过专项帐户向乙方支付 %余款,即人民币 万元(¥ 万元)。

5、乙方应在甲方付款的同时,向甲方提供相应的含税发票。

六、项目相关手续的移交

1、乙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0日内,向甲方移交本项目前期相关的全部资料影印件,包括项目的相关批文、经审核的方案图纸等,供甲方进行项目的开发前期准备工作。

2、在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一期款的同时,乙方向甲方移交本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相关资料原件。

3、在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二期款的同时,乙方向甲方移交本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及相关资料原件。

4、在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三期款的同时,乙方向甲方移交本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相关资料原件。

七、违约责任

1、双方应履行本协议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则应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另一方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并赔偿协议总金额的5%违约金。

2、甲方未按协议规定的时间(日期)支付款项,每超过一日,应偿付给乙方未支付款项万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

八、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2、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九、其他

1、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协议生效后,未经另一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外公开本协议内容。

2、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乙方: 甲方:

法定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或授权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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