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协议

店面商业合作协议

时间:2021-11-22 17:22:44 合作协议 我要投稿

店面商业合作协议

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店面商业合作协议

经营方姓名: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铺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商铺合作经营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商铺

甲方将座落于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路______号______层______区______号,使用面积______?商铺交给乙方,用于乙方在商铺内从事商业经营。

第二条经营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超范围经营。

第三条经营期限

经营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使用期共计______年。

第四条费用标准

费用标准______元/年/?

第五条费用及付款方式

(一)______层______区______号商铺每年费用为人民币______元(其中:公共设施使用费、广告宣传费、保安费等综合管理费______元),甲方按______年期共收取费用______元(其中:公共设施使用费、广告宣传费、保安费等综合管理费______元)。付款(结算)方式:按______度分______次付清。

(二)先交付______年费用,再向银行贷款交付______年费用。首先于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结清______年的费用款共计______元;其余费用的交付(结算)时间及数额见本合同备注。

(三)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______元。

(四)本合同期满后如双方不再续签合同,在乙方没有违约并没有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情况下,甲方在一个月后向乙方如数返还保证金(保证金不计算利息)。

第六条维修养护

(一)经营期间,甲方对商铺及附属公共设施定期予以检查、修缮,乙方应予以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二)商铺及公共设施正常的维修养护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管理、使用不善等原因造成商铺及附属公共设施损坏,其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七条装修改造

(一)如乙方需改变商铺的内部结构,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对商铺及附属公共设施进行改造或增设它物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二)如乙方决定装修,必须在非经营时间进行,并须提前五个工作日向甲方提交装修方案,以供甲方审核,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因违反甲方规定造成损失,需由乙方负责赔偿。

(三)乙方提交的装修方案至少应包括设计图纸、施工周期、用料说明、施工设备明细、用电、用水申请、施工人数、现场负责人等内容。

(四)甲方应在接到乙方装修方案后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给予答复。

(五)乙方进场装修前必须到甲方办理有关登记手续,进场装修必须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规定和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服从甲方管理,违反规定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六)因乙方装修而增加的设备、设施的购置、运行、维护等费用由乙方负担。

(七)合同期满或因其它原因终止合同,乙方不得拆除装修及其它改造设施,其所有权归甲方。

第八条有关费用

(一)经营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如乙方逾期付款将承担每日______‰的滞纳金。

1.甲方承担公用区照明和商铺内原配置照明的电费,乙方照明区增加的用电设施所需电费由乙方承担,依照供电单位规定的电价计收,由甲方代收代缴。

2.乙方按季度向甲方交纳商铺物业管理费(______元/月/?)。

3.电话费由乙方按实际发生额承担,由甲方代收代缴。

(二)乙方经甲方同意制做发布的广告,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乙方迁移或安装电话,使用的是甲方已完成的入户电话工程,其每部电话乙方需向甲方交纳工程费及电话押金元。

(四)在经营期间,如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费用且与乙方使用该商铺有关的,其费用由乙方支付。

(五)因法定节假日及乙方原因或不可抗力等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等突发事件停业的,该停业时间正常计费。

(六)若乙方合同书或票据丢失,乙方应向甲方交纳保证金金额5%的罚金,方可补办手续。

第九条销售管理

(一)乙方应该按甲方规定的统一时间开业和营业,并保证开业时店堂货品充足。

(二)乙方所售商品必须保证证件合法、齐全、有效,商品质量符合有关标准。

(三)乙方商品销售批发、零售价格不得高于乙方在其它商场所销售同类商品的销售价格。

(四)乙方与顾客发生纠纷,应当接受甲方管理部门的处理意见。

(五)为了保持良好的店堂形象和商品展示形象,乙方展示货品应当接受甲方的指导和监督。

(六)乙方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得欺骗顾客。如有此等不良行为,致使甲方声誉受到损害,乙方应当负责消除影响,恢复甲方声誉,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七)乙方销售商品应当使用甲方统一印制的售货凭证和信誉卡。上述凭证向甲方购买。

第十条人员管理

(一)乙方经营所需的从业人员,应当接受甲方统一培训,并须向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甲方收取的培训费用不得超过150元/人。

(二)乙方从业人员应按甲方要求统一着装(经甲方同意,也可由乙方自费提供服装),佩带甲方统一制作的胸卡及其他标志,保持仪容仪表整洁。服装、胸卡及其他标志由甲方提供,费用由乙方负担。

(三)对于第一批进入九隆广场及在经营过程中更换的从业人员,乙方应当提前天将其个人资料送交甲方审核备案,并到有关部门办理进场手续。

(四)乙方上述人员应当遵守甲方制定的劳动纪律和服务规范。对于违反劳动纪律和服务规范人员,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给予相应的惩处。

(五)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对其聘用的从业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保证其服从甲方管理,爱护甲方营业设备和设施。

第十一条商铺的返还

(一)如果乙方未在经营期限界满三十日以前提出续签合同的要求,乙方应在该期限界满之前三日内清点、转移货物,清理商铺,书面通知甲方到场验收。乙方应在经营期限界满之前清理完毕商铺,将其移交甲方管理。

(二)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各有关方面在验收记录上签字以后,办理商铺交接和退还保证金手续。

第十二条续营方式

合同期满,乙方要求继续经营,需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续营手续,甲方未改变经营格局,乙方按甲方要求未改变经营范围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经营权。

第十三条安全防火责任

(一)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我国有关安全防火的法律规定,认真贯彻执行公安消防管理机关的有关规定并接受监督检查。

(二)甲方负责公用设施、公共走廊的安全防火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甲方负责安全防火工作的宣传,行使日常管理监督的职能,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四)乙方必须全面负责商铺和划定的安全防火责任分担区的安全防火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除本合同已有约定外,甲方享有和承担以下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及九隆广场正常营业的需要制定统一经营管理规定,并要求乙方遵守。

2.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等,指导、监督乙方经营活动。

3.尊重乙方经营自主权,不干涉乙方正常经营活动。

4.维护正常经营秩序,保证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5.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向有关部门举报。

6.甲方统一制作租赁商铺标志(编号),并监督乙方在商铺的统一位置或者场地明显处悬挂或张贴。

(二)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享有和承担以下权利和义务:

1.要求甲方提供本合同中约定的正常经营所需的物业保障。

2.在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自主经营。

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各种规章制度。

4.爱护经营场地及相关设备、设施,对因自身原因发生的损害承担责任。

5.对所经营商品向消费者负责,并承担质量责任。

6.自行承担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债权、债务。

7.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及商场的各项管理规定。

(三)其它权利和义务

1.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公司重大公益性活动或其它原因致使甲方关闭经营场所时,乙方应同意并积极配合闭店,费用照缴。

2.在经营期间,甲方有权依据经营状况,调整行业布局,进行划行归类。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安排继续经营或自行退还商铺。届时,甲方应视情况退还乙方剩余的费用及保证金。

第十五条合同变更、终止与续签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商铺,并不退还保证金及剩余的费用,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1.擅自拆改商铺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2.拖欠费用、拖欠银行还贷费用累计达5天、无正当理由闲置商铺达3天的。

3.利用商铺进行违法活动及故意损坏商铺的。

4.严重损坏甲方名誉、利益及严重违反甲方管理制度的。

①经营中不听劝阻,辱骂管理人员的。

②业者与业者之间,业者与顾客之间争吵、打仗造成影响的。

③业者本人及其亲友在商场无理取闹、挑衅滋事的。

5.未按工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经营的;经销假冒伪劣商品的、从事损害消费者权益活动的。

6.不经过正常渠道解决纠纷而罢市或煽动他人罢市和闹市的。

7.依甲方规定正式开业之日起,乙方所经营的商铺,三日内仍不挂货布展的,视为乙方自动终止合同,甲方收回商铺,保证金不退。

(二)合同如遇下列情况应当终止:

1.合同期满的。

2.双方协商同意的。

3.遇不可抗力(指地震、火灾、水灾等自然灾害,及战争、国家政策的重大变更等)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三)合同终止与解除时应办以下手续:

1.乙方结清应交纳的各项费用;

2.甲乙双方结清相关费用和保证金;

3.甲乙双方依程序履行商铺返还交接手续。

(四)转营转兑

1.无特殊情况,乙方不准转营、转兑商铺。

2.乙方如因特殊原因无力继续经营,应提前五个工作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批准同意后方可办理转营转兑手续。

3.乙方连续转营二次以上,视为无力经营,甲方有权收回商铺。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在经营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后果,甲方对此不承担连带责任。

(二)经营期间甲乙双方均应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将按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乙方逾期交付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将按未交付费用部分的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三)经营期间,如乙方无故终止合同,甲方不退还剩余费用及保证金。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剩余费用及保证金。

第十七条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

(一)为保护乙方人身和财产安全,乙方自签定合同之日起,须自行办理人身和财产保险,否则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赔偿责任。

(二)乙方需向保险公司办理保险事宜如下:

1.乙方主业人员须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财产保险。

2.乙方聘用的从业人员的人身保险由乙方自行办理。

第十八条合同期满,乙方应自已向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机关办理停业废业手续。

第十九条在合同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营销售检查和考核。

第二十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经过协商,在三十日内未能达成协议,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一条其它约定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存档。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店面商业合作协议 [篇2]

甲方:理想厨房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互惠、诚信守约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甲方的承诺、责任和义务

1. 甲方向乙方提供整体橱柜及相关配件系列产品和一次性送货安装服务和售后服务。服务范围包括 承德市双桥区和双滦区市区范围内 ,超出此范围的安装和售后服务按照路程远近加收相应的运输交通费用;

2. 甲方为乙方提供优质的合格产品,不会以任何理由以次充好,以陈代新,保证产品的整体统一性;对因有内在质量问题的配件给予调换;

3. 《签约客户报价单》附后,甲方如要调整供价,须提前五天通知乙方。否则,对方有权提出让违约方承担损失;

4. 甲方在产品更新或新品上市后应及时通知乙方,以利销售;

5. 甲方代表应向乙方销售讲解人员进行产品知识的专业培训,并及时解决由产品延伸的技术问题。

6. 甲方必须做好乙方所要求的相关资料及信息的保密工作,不可将此协议透露给第三方。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 乙方须安排专门人员积极开展甲方产品的销售活动,乙方保证在协议有效期内积极销售推广甲方产品;

2. 乙方须提供较好的空间,对甲方产品进行充分展示,并将甲方产品纳入相关产品“菜单”,便于产品推广;

3. 本着对终端用户负责的精神,乙方对甲方的产品在质量、质保、服务等系列问题上享有监督权;

4. 乙方必须做好甲方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及价格信息的保密工作,不可将此协议透露给第三方;

5. 乙方视甲方的需要须配合填报相关业务表单,向甲方反馈,作为甲方配货和市场分析的依据。

6. 乙方应在甲方安装前确保当次安装地点具备送货及安装条件,如因道路不通、高层电梯关闭/故障、管线未就位、停电等因素造成的运输及人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工作流程

1. 乙方需在测量前确保客户墙地砖铺好,水电、燃气管道改造完毕,具备测量条件;

2. 乙方需提前至少1个工作日将需要测量的客户姓名、地址、电话、订购产品样式等相关信息告知甲方,甲方在2个工作日内安排测量并完成设计方案及产品报价,并以电子文档或书面形式交与甲方;

3. 为保正顺利产品安装,乙方在与客户确定图纸及签订合同时如果需要对方案进行改动,一定要通过甲方相关设计师确认后方可执行。否则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4. 乙方需在与客户签订买卖合同后1个工作日内将图纸、相关要求、与报价单签字确认,以书面形式交与甲方;

5. 甲方将在收到预付款后30个工作日内按照图纸要求完成产品的生产及安装,并在安装完成后通知乙方验收。客户自备的电器、水槽、五金配件等甲方不负责安装及售后。

6. 乙方验收时,如发现有产品设计、质量或安装问题,须通知甲方,甲方将尽快安排处理、维修。

7. 验收完毕后,产品自动转入售后流程。乙方需在3个工作日内将尾款结清。

8. 甲方为产品提供为期壹年的保修服务。甲方需在接到乙方或客户售后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与客户沟通,并尽快安排售后。非人为损坏的故障及问题壹年内免收上门费及材料费。如果因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壹年内只收取材料费,免收上门费。超出保修期范围内的产品,甲方会酌情收取材料费及上门费。

第四条、结算价格及结款方式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产品的价格参看《签约客户报价单》。

2.乙方需在甲方向车间下单之前将当次产品结算总价的` %作为预付款交与甲方,并在验收完成后将剩余的 %尾款交与甲方。

3.原则上甲方向乙方提供测量及设计服务不收取费用。但如果甲方将设计方案交与乙方30天内没有签订合同,甲方将收取每次200 元的设计费用,当月月底累计结清。如乙方在30天后签订合同,已收取的设计费用从当次产品预付款中扣除。测量后未出设计方案的不收取任何费用。

第五条、协议有效期

1. 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自动生效。

2. 本协议有效期:自 2011 年 月 日起至 2012 年 月 日止。

第六条、争议解决、违约责任

有关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任何一方都可按法律程序到甲方所在地法院裁决。本协议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如果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及声誉损失或损害等,违约方必须给对方补偿。

第七条、协议终止

1、本协议期满或因故终止前,甲乙双方必须按本协议执行。

2、本协议期满,双方不再续约,则本协议自动终止。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双方必须在协议终止前结清帐务。

3、因不可抗力造成协议被-迫终止,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4、协议届满后,如需续约,同等条件下甲、乙方双方均有优先续约权。

5、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 方:理想厨房 乙 方:

委托代表: 郭世鹏 委托代表:

电 话:15603142760 电 话 :

店面商业合作协议 [篇3]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简称: “甲方”:____________ ) 乙方(简称: “乙方”:____________ )

为了能更好的利用超市商圈,开拓三星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 及三星原厂配件、

三星指定配件等市场,创造双方良好的经济效益, 双方本着自愿的原则,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 下协议: (一) 甲方为哈尔滨家乐福超市供应商,享有在家乐福卖场内三 星等产品销售权,乙方为甲方哈市家乐福( 内场店)

指定加盟商, 乙方在家乐福指定的区域内按照甲方的要求经营甲方的 店面及产品。 (二) 甲方的权利、义务 1. 义务: 1) 甲方提供首次店面装修(包括门头、展柜,店内装 饰等) ,后续产生维修或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 甲方为乙方提供产品和经营信息。 3) 甲方向乙方提供产品,不得为伪劣产品。 4) 甲方有责任提供给乙方现场陈列指导。 5) 甲方向乙方免费提供专业设计及活动方案(但是产 生的费用由乙方自主承担) 。 6) 甲方可提供乙方从业人员产品知识培训(因应乙方

要求,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 7) 在经营过程中,因甲方提供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 引起的顾客投诉由甲方负责处理(如乙方保管不善造成的问 题不在甲方负责范围内),其它因素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8) 甲方负责乙方在家乐福进货的录入及货款的结算。 9) 甲方为乙方提供家乐福店面结款平台信息,由乙方 自主负责店面的账务管理。 10) 甲方在家乐福回款到账后,三个工作日内(不包

括国家法定假日)将回款付给乙方。 2. 甲方权利: 1) 门面的再次装修时,乙方不得擅自更改装修内容, 形象必须符合甲方要求。 2) 报告义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其真实的各种经 营数据,要求乙方填写的各项管理报表。 3)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必要时配合甲方维护甲方产品 在家乐福的品牌形象, 乙方的各种经营活动不得损坏甲方的 品牌形象。 4)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销售非甲方产品的时,必须按 照家乐福规章制度及本协议要求做。 否则出现一切后果由乙 方自己承担。 5)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不得出售非甲方经营品牌外的其 他竞争品牌产品。

6)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甲方整体规划格局摆放产 品。 7)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促销员工服统一,甲方出工服款 式,乙方可以选择自行采购或者在甲方处购买。 (三) 乙方的权利、义务: 1. 乙方的权利: 1) 乙方享有甲方的产品销售权、品牌使用权、荣誉共 享权及 5s 服务使用权。 2) 乙方拥有对该店的自主经营权. 3) 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给予经营指导、管理与支持。 4) 甲方授权乙方加盟店,必须无偿为乙方提供甲方公 司相应的管理资料, 如人员培训、 专卖店日常管理制度及公 司各种(荣誉证书)及产业的信息资料。 2. 乙方的义务: 1) 营业秘密规定:甲、乙双方都应视公司对方的经营 情况, 包括零售额, 促销广告计划视为商业秘密, 不得泄露。 2) 统一零售价:乙方应完全按甲方要求,采取统一零 售标价。 3) 工作报告:乙方有义务应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经 营的实际情况,及时准确提供各种管理报表,以及市场的相 关信息反馈。 4) 乙方有义务维护和保养店面形象及设施。

5) 乙方自行维护店面与家乐福关系,由乙方与家乐福 沟通解决出现问题,相关责任及损失自行承担。 (四) 店面货物交接 1. 2. 店内现有三星原厂及副厂备件全部由乙方接收。 店内办公用品,如乙方需要可按甲方购买价转让。

(五) 财务会计事项: 1. 由于电子产品的特殊性,以及为降低产品运营成本,乙

方向甲方订货,须遵守“款到发货”原则。货物当场检验,收货 视为无问题产品,货物运输及运输费用由( 乙 )方承担。售后 服务按三星厂家及三包法执行。特殊情况须加急发货的,由乙方 凭汇单传真甲方确认,并在甲方有权签字人确认下可提前发货。 2. 乙方须完全履行协议中的付款条例, 保证甲方的财务运

作,及双方的良好商誉,在乙方的加盟店,乙方享有自主进行独 立的财务核算,自负盈亏。 (六) 甲乙双方的货款结算: 1. 乙方通过销售甲方产品后需要跟家乐福结款, 乙方应在

与家乐福核对无误后按照甲方要求提供销售货物明细。由甲方开 具与家乐福结款所用的增值税发票提供给家乐福,确保乙方与家 乐福结款无问题。 2. 乙方通过销售非甲方产品后需要跟家乐福结款, 乙方应

在与家乐福核对无误后向甲方提供购进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甲方确认无误后,由甲方开具与家乐福结款所用的增值税发票提

供给家乐福,确保乙方与家乐福结款无问题。 3. 如果因为乙方问题导致家乐福冻结甲方货款, 造成家乐

福给甲方回款不及时,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 4. 如果因乙方提供家乐福结款所需的材料不及时不完整,

导致家乐福不能及时给甲方回款,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 5. 备注:因为甲方属于乙方与家乐福的交易平台,乙方在

经营过程中应按国家税法规定缴纳各项税金,如甲方代扣代缴, 乙方应及时支付甲方代扣代缴税金及费用,以现行国家法律法规 为准,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按最新规定执行。如乙方不及时支付 税金,货款及费用,甲方有权从家乐福回款中直接扣除。 (七) 债权、债务让渡: 甲、乙一方因经营不善,导致公司倒闭或公司法人代表更换,均 应书面通知对方,以便双方协商合同是否继续履行,或合作方转让。 否则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八) 保证金: 为保证甲方商品的信誉,品牌之声誉,监督乙方在该店面的经营 不得有损害甲方商誉行为, 乙方与甲方合作为加盟时, 须付保证金 (贰 万)元人民币给甲方(以甲方的正式收据为准,合作期满,甲方把保 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中途如有违约行为(包含但不限于本协议及 家乐福规章制度中义务及责任) ,根据违约责任大小,甲方有权扣下 保证金,如果情节严重可以追加乙方在家乐福的货款,甚至继续追加 必要的法律责任。

(九) 加盟金: 为保证公司不断致力品牌的维护,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制定相应 的市场销售策略及甲方在店面上投入的装修和 5s 服务等无形资产, 乙方在加入甲方加盟店时,须交加盟金(叁万)元人民币,店内装修 归乙方使用,以保证甲方利益。 (十) 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若有任何一方违约 (包含但不限于本协议及家

乐福规章制度中义务及责任) ,另一方有权立即终止协议,并用书 面形式正式通知对方。 2. 乙方若违反甲方销售原则, 如倾销甲方产品或向第三方

进与甲方有争议的竞争产品或自行购进质量不合格产品,在超出 规定时间仍未支付该付甲方款项的,上述任一问题成立均视为严 重违约本协议的条款,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并保留追究相 应的责任、索赔,甚至必要的法律讼诉。 (十一) 协议的有效期,续签、及终止 1. 本协议的有效期从 年 月 日 2. 至 年 月 日

合同期满后,乙方在无违反协议的情况下,依公司新的

协议标准,同等情况下,有权优先续约,新的加盟协议及条款依 该公司届时执行条款。 3. 任何一方终止协议,须提前两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

方;如因家乐福原因造成甲乙双方不能继续合作的,风险责任双

方共担。 4. 合同期满后,协议自然终止,甲、乙双方应理清相应的

帐务手续,及相关约定事宜,并签订合同终止备忘,如合同期间, 任一方违反协议的,视违反情况按上述协议内容执行。 (十二) 法律及讼诉: 1. 2. 本协议所有附件均构成本协议的主要部分; 双方因履行协议所发生的一切协议本身的争议 ,应本

着友好的原则解决; 3. 若协商不一致, 双方可就争议事项向哈尔滨市人民法院

提出诉讼。 4.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签署(盖章): 甲方代表: 职位: 时间:

乙方 : 签署(盖章): 乙方代表: 职位: 时间:

店面商业合作协议 [篇4]

合作方(甲方):xx商贸城

地址:高安市xx路xx路交汇处

电话:0795——xx-xxx-xx

传真:

合作方(乙方):

地址:

电话: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xx商贸城商铺合作经营事宜,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订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协议标的

第一条甲方将座落于xx市xx路xx商贸城路,第号商铺(以下简称该商铺)与乙方合作使用,商铺一层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层合计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第二条双方合作使用该商铺的期限为年,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经营范围及铺位管理

第三条本市场的定位及经营范围是经大量的市场调查及充分的项目论证的基础上形成的,它的准确认定及长期保持,对本市场总体经营成败及每一位经营者的经营成功与投资回报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因此本市场的定位必须得到甲、乙双方的遵守。

第四条乙方经营的商品须服从甲方功能分区规划,不允许经营非区域规划商品。乙方经营范围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单方面改变经营范围。

第五条乙方自行装修其铺位,其装修设计、色彩须与市场整体设计、色彩协调;其设计、装修方案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乙方负责办理装修报建和验收(包括消防)等手续,并承担所有费用;装修过程还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有关装修规定。

第六条自接到甲方入场通知书之日起七日内,乙方提出装修方案并报甲方批准,方可入场装修。

第七条乙方必须配合商场统一的开业日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如期开业,而影响到整个商场形象者,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所缴保证金,并有权让乙方退场。

第八条协议期内,乙方如将约定商铺转让、转租或转包给第三者使用或经营,之前必须报甲方备案,并保证第三者签署协议,认可本协议和各项条款。乙方所享有的优惠,在转让给第三者后,第三者可以继续享有剩余优惠,直至各种优惠使用完毕。否则,乙方不得将约定铺位转让、转租或转包。

第九条商铺面积一经确定,乙方不得任意改变,若乙方随意增占使用面积,除责令其退回原位外,甲方可处以五千元的罚金。

三、商品管理

第十条乙方经营的商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及其它法律法规。如乙方因违反法律法规被有关部门查处,后果由乙方独自承担,若因此导致提前结束经营,乙方所缴纳的保证金概不退还。

四、营业管理

第十一条“xx商贸城”由甲方组建或委托专业经营管理公司负责管理。

第十二条甲方统一组织的促销活动与乙方有关的,乙方有义务积极配合参与。

第十三条经营场地的二次装修费用由乙方单独承担,乙方不可以将场地内的固定装修部分拆除或移动,所有活动的货架及其他装修部分,乙方可在甲方同意后替换或撤走,否则将扣押乙方所交纳的保证金。

五、费用缴纳

第十四条乙方须每月10日前预交次月的各项费用,包括:

1、自市场开业之日起按甲方管理规定交纳相应的管理费用0.5元/每月.每平方米,收费标准按国家每年的物价指数调整。

2、各个铺位的电费(按电表数额),电话费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自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有关税、费。

第十五条合作经营保证金标准及收取:

本商铺的合作经营保证金为人民币________元,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一次性向甲方缴纳,保证金不计利息。

第十六条商铺合作金标准及收取办法:

乙方应向甲方交纳商铺合作金。

双方约定商铺的合作金为元/平方米.月(按一层建筑面积计算),合计金额为________元/月。乙方如全面、实际履行本协议,则,甲方同意免除乙方第一年全部及第二年一半的合作金付款义务,即第一年乙方无须向甲方交纳合作金,第二年乙方按元/平方米.月(合计金额为元/月)向甲方交纳优惠合作金,每六个月交纳一次,交纳时间需提前一个月。

第三年乙方按元/平方米.月(合计金额为________元/月)向甲方交纳标准合作金,每六个月交纳一次,交纳时间需提前一个月。

第十八条本协议因不可抗力解除,乙方应当按照实际使用的时间向甲方缴纳合作金。

第十九条如乙方未按时交纳合作金,则应承担滞纳金(每日按月合作金的1%计算),甲方并可自延迟交纳的次日起,采取停电、水或封闭营业场所等措施。

第二十条甲方自商铺实际交付一年内,承担保修责任;若商铺损坏非甲方责任所致,甲方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一条本协议期满,乙方无违法经营、无违约行为、无拖欠各项应缴纳费税并完好无损交回商铺后,甲方应退回合作经营保证金。

六、协议解除

第二十二条乙方如违反下列任一款项,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并没收全部保证金,乙方尚须交清所有应交纳的费用。如因此造成甲方或第三者人身、财产损害的,甲方有权留置乙方所有物品,依法变卖,优先受偿,对不足部分,仍然享有追偿权。

1.未按约定交纳合作金;

2.所拖欠各种应缴款项总额等于一个月合作金金额;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本协议约定的商铺用途;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商铺转租、转包、允许他人使用或用作担保;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停止营业;

6.严重违反有关管理规定,经甲方书面告知仍无改正;

7.经营过程中严重侵害甲方权益;

8.被国家有关部门查封、禁止营业、停业整顿或被处罚;

9.有其他违法行为。

七、其他约定

第二十三条协议期内,乙方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所引发之纠纷概由乙方单独承担责任。乙方不得将商铺及甲方原有物品对外担保。

第二十四条乙方的雇员或经乙方同意使用商铺人员的行为视为乙方的行为,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五条甲方应于200__年___月____日前将合作商铺交付乙方使用;甲方的入场通知或公告,视为交付行为。

第二十六条协议期内,甲方有权处置(转让、抵押)商铺,但必须保证商铺的权利继受人履行本协议。

第二十七条因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甲方应退回保证金并承担违约金(人民币:元);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一)甲方迟延交付商铺____个月以上;

(二)若因甲方违反本协议第二十条或二十六条,致使乙方无法继续使用商铺,而被-迫迁离。

第二十八条本协议期满终止后,乙方应于3日内迁离,商铺由甲方接收。

第二十九条甲方有权对有关市场管理事项进行修正调整,甲方应将变更后的内容及时通知乙方。

第三十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本协议双方签章后及时成立,为双方信守之合约。

第三十一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xx商贸城   乙方:

代表:       代表:

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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