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协议

电线电缆合作协议

时间:2021-11-22 17:13:51 合作协议 我要投稿

电线电缆合作协议

供货方(以下称甲方):

电线电缆合作协议

立合同人:

需货方(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充分协商,就乙方在广西省 地区经销甲方公司经营的产品,达成如下条款,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同意乙方在广西省 地区经销xx-xxx经营的商品,为甲方在该区域内的特约经销商。

第二条:甲方责任:

1、甲方提供样品及相关广告资料,并根据市场前景双方协商共同承担广告费用。

2、甲方经营的产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要求。甲方作为广西上江电缆有限公司的营销公司,所销售的产品,价格和厂家相同。

3、产品价格定位以甲方为主,如遇市场和产品材料价格变化而导致的价格调整时,甲方在第一时间通知乙方,乙方以甲方通知执行。

第三条:乙方责任:

1、乙方作为甲方在该区域的经销商,为甲方公司销售产品,不得参与经营和甲方公司产品相同的商品。

2、乙方应尊重且不得损害甲方公司声誉,义务协助甲方对市场进行监督和指导,及时向甲方反映侵害甲方权益的行为,配合甲方对该行为进行制止。

3、乙方区域内的分销商、零售客户及销售、库存状况、客户退货及反馈,应每月不定期与甲方沟通。

4、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的价格政策,保护市场,不得任意调价,不能低价抛售,影响各方的利益。否则,由乙方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5、乙方向甲方要约的产品,非产品质量问题不得退(换)货,特殊情况,经甲方许可,按退货时期的价格给予退(换)货,并承担退5%(换)货费用。

第四条:乙方作为甲方的经销商,签订经销区域合同,在保证本协议第三条的责任后,电线按厂价优惠3%~11%,电缆按厂价优惠3%~6%,或双方商定的合同价给乙方供货,乙方经销甲方商品,所得利润归乙方享有。

第五条:乙方进货价格:根据甲方提供价格表计算,如产品价格有变动,甲方应在最短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开拓市场、签订合同,应事先与甲方取得沟通,以免信息和业务自相冲突,乙方签订合同报价须征得甲方同意,盈利部分归乙方所有,高出公司结算价部分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乙方自己承接的大宗客户,产品按国家标准生产:因客户要求,

须由甲方出面签订购销协议的,甲方应协助乙方做好产品报价、合同签订、产品发货等工作,以及提供相应的产品质量的资质认证。扣除甲方税费后,所得利润归乙方所有,并计算乙方销售业绩。

第七条:订货与交货:

1、由乙方下订单至甲方,经甲方确认价格及交货时间后,乙方按协议将货款汇入甲方指定账号,甲方按期交货至乙方指定的地点。

2、乙方下订单的常规货物,五至八个工作日内到达,特殊货物和预订货物按实际生产决定到达时间。

3、乙方作为区域经销商,首批进货金额必须在30万元以上(首付20万元,汇入甲方指定账户,余额货款甲方接受乙方房产抵押或有价证券等额抵押担保,担保抵押的货款在提货日后3个月内结清。

4、乙方首次向甲方订货,且金额在50万以上的,乙方拥有一定的信用额度,甲方接受乙方房产抵押(按其价值50%)或有价证券等额抵押担保购货。

5、业绩优异的经销商,再次进货可按进货额支付70%货款,余款在提货日后2个月内结清。

第八条:保护市场措施:

1、甲方制作防伪条码或者在货物包装上写上该区域名称或标志。

2、甲方发现乙方(包括乙方下级经销商)窜货的,一经查实(凭发票或签章的收据),甲方可按窜货方低价销售的差价金额双倍处罚,并扣除年终奖励。

第九条:政策支持:

1、根据乙方申请,甲方统一制作提供广告宣传材料和小礼品(如电工袋等),作为电工人员的广告宣传品。

2、乙方(广西省内)每批次进货金额达五万元以上,运费由甲方负责,低于五万的,运费由乙方负责。

3、乙方店面招牌广告标准由甲方统一规范,乙方委托广告公司制作。前期广告费用乙方先行垫付,在乙方销售额度达到甲方规定要求后,广告费用由甲方统一审核报支。

4、乙方及其客户所需标书、合同范本、各种资质证明文件,由甲方或集团、生产企业制作提供。

第十条:对乙方提供的意向投标工程:由甲方或集团、生产企业提供招标资质证明,所产生的利润由投资方享有,业绩归乙方所有。

第十一条:货款结算:

1、结算价格按提货日期的'铜价计价,以自然月作为结算周期,每月25号作为结算日;款项收取,结算后3个工作日内付清。

2、乙方订货货款应按时汇入甲方指定账户,如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收回,超过十五天收回的,则按甲方有关制度给予计提成本。(乙方延期支付货款:1个

月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1倍;1—3个月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2倍;3个月以上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4倍。)

3、乙方所欠甲方的货款必须在合同期满期限前十五天内向甲方结清。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业绩奖励,取消乙方特约经销商资格,承担所欠货款日0.3%的逾期违约金。

第十二条:资格考核及业绩奖励:

1、在合同签定一年内完成营业额指标,并收回货款到甲方指定帐户,完成营业额为人民币伍佰万元整,给予0.5%~1%的广告、劳务费回点,若达不到营业额指标将不给予任何广告、劳务费。

2、销售金额伍佰至壹仟万元(含壹仟万元),给予乙方1%~2%的广告、劳务费和奖金。

3、销售金额壹仟至贰仟万元(含贰仟万元),甲方给予乙方2%~3%的广告、劳务费和特殊奖金。

4、销售金额贰仟万元以上的,甲方给予乙方3%~5%的广告、劳务费和特殊贡献奖。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

1、合同期暂定壹年为20 年 月 日到20 年 月 日。

2、关于本协议任何的更正,修改,更换或变更,须由双方正式授权人员或代表签署。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供货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结束,结算清楚后自然终止。

电线电缆合作协议 [篇2]

经销商编号:xx-gd-zj-001

logo

经销商: ;

合同有效期限:20 年 月 日—20 年 月 日。

“xx”电线电缆产品授权特约经销合同

合同编号:xx-xxx-xxx-xxx-xx

签订地点:xx-xxx-xxx-xxx-x 甲方: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生产厂家)

乙方: (区域代销商)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销售范围

1.1、甲方授权乙方为xx牌电线电缆产品的特约经销商,乙方的代理资格期限为年月日至品的地区为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建立客户档案,并将资料交甲方备存,逐步完善销售网络。

1.2、乙方承诺只在该区域、渠道内销售电线电缆产品,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3、乙方必须依法经营,如因违法经营被有关部门查处的,其后果由乙方自负,对甲方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二、销售指标和价格策略

2.1、乙方目标确保在经销限期内万元人民币(以资金回笼到甲方帐面为准),年销售额少于目标金额的70%(头三个月销售总额不得低于全年任务10%,如乙方不能达到该额度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将取消下年度经销权。

2.2、甲方根据铜材及铝材等材料的市场浮动价格,按当日铜价为基础进行计算统一定价为准,甲方报价当天有效,(报价均含增值税)

2.3、乙方的代理商编号为hn-hk-001,乙方在授权期内须完成向甲方承诺的签约产品销售额,且在一半授权期时应完成指标的40%以上,享受甲方制定的代理经销价格和业绩奖励;

2.4、不在经销范围内的产品价格,甲乙双方具体商定;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价格政策,甲乙双方均有保守价格机密的责任。

三、订货、交货与验收

3.1、乙方以书面订单方式向甲方订货(把盖有乙方印章或乙方法人代表签

字的合同传真至甲方),付款方式为款到甲方后发货,如采购金额数量较大,经与甲方协商同意,乙方可提供有效财产担保,在担保范围内,甲方先行发货。

3.2、由财产担保产生的货款每月结算一次,且每月必须结清当月的全部货款,如不能全部结清,则停止供货,视作违约处理,甲方有权收回乙方代理权。

3.3、交货方式有自提或送达。甲方负责安排人员代办运输。运输方式分别为直接送达车站、码头发运(如快件由需方申请),整车、或发物流运费由双方各负50%,电缆零星发货运费由乙方负担(货款总额三万以下)。

3.4、货物送达后乙方应在收货时应对产品总件数及包装袋内产品数量予以确认签收。如因乙方没清点确认且签收的,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工程直销与低价销售

4.1、若乙方在经营中遇有工程项目业主必需与甲方直接签订销售合同,经甲方评审同意,可以由客户直接与甲方签订合同,款到发货的,视同代理经销,按经销价结算,合同价与经销价差价的60%返还乙方;如果不能款到发货,由乙方提供相关资产担保,在货款按期按约回笼后,按合同价与经销价差价的60%结算费用,货款回笼期按合同约定,逾期按同期银行贷款利息计息,由乙方承担,销售指标计入乙方的销售任务并享受销售业绩奖励。

4.2、如果工程订单的价格低于代理价,得到甲方评审同意签订的,按议定的奖金结算,指标计入销售任务,不计入业绩奖励。

4.3、直销合同签订的同时,甲方与乙方需签订单独的代理协议书。

4.4、乙方在工程销售活动中,如与我司办事处销售人员发生矛盾,应执行甲方的协调决定。

五、配套采购

5.1、乙方经营的产品中,如甲方能够提供的(包括除电线电缆以外的电力器材产品),乙方须从甲方进货,如甲方不能提供,则乙方可自行采购,但不得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也不得冒用“xx-x”商标及相关标识。否则经查实将作违约处理,并追究因此对甲方造成的损失。

5.2、乙方经销需以“xx-x”牌电线、电缆产品为主营产品,也可以辅助经营服务家装电气配套的线管、线盒、电源开关等非竞争性的产品。

六、销售业绩奖励

6.1、乙方在经销期限内,完成或超额完成销售指标的,享受甲方的销售业绩奖励,奖励的比例如下表:

6.2 、得奖者销售额均为当年春节前款到甲方帐面为准,并按协议无欠款者,否则乙方将失去奖励机会。甲方严格按奖励规定,奖励、奖品在农历下年度正月十五前一次性付清。

七、双方其他义务

7.1、甲方保证需在已确立区域总代理的区域内,不再确立第二家代理商,并监督其他区域代理商防止串货及不执行价格体系销售的行为。

7.2、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电线电缆技术与经营方面相关知识的培训,发放授权书和铜牌,有计划地提供产品宣传资料、相关资质证书文件,有偿提供展示样品及设备,根据市场计划对乙方所在区域进行广告宣传支持。

7.3、甲方加强售后服务工作,不断提高服务质量。若遇产品本身质量原因,乙方不能处理时,甲方积极参与配合解决,满足顾客要求。

7.4、甲方应确保乙方销售需要,对乙方超常规数量的定单及特殊要求的产品,甲方接单后24小时内给予答复。生产确实繁忙时,甲方应优先确保乙方需要。

7.5、甲方提供业务员协助乙方3至6个月的市场推广筹划,全力协助乙方进行“威派”电线电缆产品的渠道客户开发。

7.6、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未向甲方订货的时间持续达90历天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

7.7、乙方应按规定时间向甲方结清货款(资金)。否则将支付甲方货款本金、违约金以及上述债权而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7.8、乙方不得将经销权擅自转让给第三方,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取消乙方经销权。

7.9、乙方经销的区域内的招标工程项目,均遵循“登记优先,谁先登记谁参标”的原则。乙方跟踪的招标工程项目,应及时向甲方反馈进展情况。招标时甲方提供有关资质及产品样本等资料,并协助乙方作好工程报价以及制作投标文件。

7.10、甲方负责专营店的店面形象设计,提供设计效果图,在授权第一年度一次性

提供5000元以内店牌装修补贴,凭有效广告发票在甲方公司审核报支,款项抵充乙方进货款。

7.11、乙方按甲方要求的店面设计方案设置门市店牌与店面;

7.12、乙方应接受和执行甲方为规范市场而发布的各项管理制度和相关措施。

7.13、乙方应在其区域市场积极开展各种广告宣传活动,监督举报相关可能发生的制假、售假信息,参与甲方及有关部门组织的打假活动。

九、履约保证与违约责任

乙方如发生以下行为视为违约:

①未完成经销期限内销售指标的60%(含半年度进度指标);

②未按规定结清货款;

③未执行甲方的价格政策;

④未保守甲方价格政策、经销网络等商业机密;

⑤有制假售假行为;

⑥经销其他厂家同类产品;

⑦未经甲方同意跨区域经营同类产品;

⑧其他违法行为;

乙方发生上述违约情况之一,

甲方有权收回经销权,包括授权证书、店面广告牌,宣传资料和展示样品与设备,并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十、协议终止

如乙方因各种原因欲终止代理,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甲方;

乙方在销售代理期间,如未完成年度销售任务或进度任务或发生其它违约情况而被甲方终止合同,应无条件配合甲方各项工作,在十五天内还清甲方的货款和授权牌及协议期限内的授权书、资料与展示设备及店面广告牌等。

如乙方因故终止协议,取得甲方同意,可将全部未销售的完好产品退还甲方, 甲方按退货当期经销价的95% 退还乙方。

十一、合同的变更补充和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签约期内,根据需要可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变更或补充

【电线电缆合作协议】相关文章:

电线电缆的经典宣传标语10-27

电线电缆质量承诺书06-14

电线电缆市场调研报告06-20

合作公司合作协议05-18

电线电缆测试员的岗位职责07-20

电线电缆质量保证书06-09

合作伙伴合作协议05-18

合作意向与合作协议05-18

综合布线系统中的电线电缆测试情况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