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请函

法律培训邀请函

时间:2021-06-24 17:49:32 邀请函 我要投稿

法律培训邀请函

尊敬的合作伙伴:

法律培训邀请函

河北马倍战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杜立峰诚挚地邀请你进行法律事务合作,敬请关注以下内容:

一、律师参与您的事业。

1、树立您的事业形象。

拥有自己的法律事务合作伙伴,能够向社会彰显您的规范,增强您的信誉。由于律师身份的特殊性,或许,您会因此吸引潜在的客户;或许,你会因此不战而屈人之兵。

2、预防您的事业风险。

“防胜于灭”,律师进行日常法律事务诊断、专项业务培训,能够最大限度地防范和化解您事业发展过程中潜在的合同纠纷、劳资纠纷…,从而完善您的事业管理。

3、减少您的纠纷损失

律师的法律素质及专业优势,将以最优的解决渠道和最佳的诉讼策略压缩您的纠纷解决成本。

二、我们的优势。

1、我们的成本优势

或许您对法律事务合作不以为然,或许您会发展自己的`法务人员,但您却要为此支付昂贵的工资和社保成本。而对法律事务合作者而言,您无需支付上述用工成本。

2、我们的绩效优势

我们可以对您的事业进行团队化的法律服务,如此达到的绩效,是“万金油”律师和企业法务人员无法媲美的。因为专注,所以专业。我们有多年企业管理经验的律师,我们有具备人力资源管理资质的律师,我们有深厚专业造诣的法学硕士兼律师进行团队支撑。

附:杜律师简介

杜立峰,河北经贸大学民商法硕士研究生,河北马倍战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杜立峰律师认为,高学历的教育重点不是知识的机械积累,而是能力的突破提升。

具备精湛执业能力和熟练实务操作能力的杜立峰律师认为,律师不仅是一份职业,更是一份事业,我们应以毕生的精力去呵护她。律师不仅是做事,更重要的是做人。

执业机构:河北马倍战律师事务所

律师资格证书号码:a20151301050214

律师执业证书号码:11301201510607388

手 机:15512159879

电 话:0311-87770713

email:#url#

qq:645668933

bbs:#url#

法律培训邀请函 [篇2]

各会员单位:

“深商名企法律大讲堂”作为我会服务会员企业的众多活动之一,已经形成了独特的品牌效应,受到了会员企业的普遍欢迎,也帮助会员解决了许多实际问题。《劳动合同法》自2015年实施以来,引发了许多争议。针对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全国人大-法工委起草了《劳动合同法》修改稿,广泛征求社会意见。为帮助企业了解及适应法规即将调整的内容,深商联定于本月11日,再次联手广东融关律师事务所,共同举办“新法律法规要点解析”的法律讲座,欢迎您的参加。

深商联会员企业免费,每企限1人,额满为止。参报企业请填妥回执,回传秘书处确认。具体安排如下:

讲座时间:2012年5月11日(周五)  14:00-17:00

讲座地点:福田区莲花支路公交大厦18楼深商联会议室

主讲嘉宾:沈威 律师

参会对象:董事长、总经理、中高层管理人员;人力资源部总监、经理、薪酬福利专员、人事/行政专员、法务专员等。

联 系 人:吴美英子  83643481-816  13826558276

传    真:83643450

附:1、参会回执;2、讲座大纲

法律培训邀请函 [篇3]

尊敬的女士/先生:

您好!

为了改善义务教育阶段残障儿童受教育的现状,落实和保护残障儿童平等受教育的权利,我们将于3月2日-3日于苏州举办“残障儿童教育法律培训会”,以期从法律及政策层面深入探讨残障儿童在义务教育阶段可能面临的问题。

现诚邀华东地区(江浙沪皖一带)关注残障儿童权益,有志推动残障儿童受教育状况改善、维护残障儿童受教育权利的学龄残障儿童家长、残障儿童教育践行者及公益人士(组织)报名参加!

参加本次培训会,您可以:

1、学习并掌握《残疾人权利公约》及国内残疾儿童教育领域的利好政策;

2、通过参与式方法,了解并学习多种残障儿童教育平权倡导方式与技能(投诉、联名信、信息公开、诉讼等);

3、与志同道合的家长、学者和专家分享、交流、结友;

4、长期且持续获得甘之露最新倡导学习资料及免费的一对一法律支持;

5、优先获得本次培训外其他实践活动的相关资讯。

南京甘之露志愿者中心简介

南京甘之露志愿者中心成立于2015年5月,是一个关注教育和医疗的志愿者团队。中心成立以来,共组织、举办20余次科普活动,以及多次乙肝医学、残障反歧视讲座,通过各种途径向社会宣传反歧视理念。

近期,南京甘之露致力于开展残障儿童义务教育现状的调查和政策倡导,曾在黄山、南京等地成功举办多次家长沙龙,调查、走访了华东地区多家特教学校及随班就读指导中心,与华东地区多位知名残障教育专家、公益律师建立合作关系。

【报名时间】截至2015年2月26日(周二)

【会议时间】2015 年3 月2日(周六)9:00—2015年3月3日(周日)15:00

【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

【会议费用】 1、不收取任何费用;2、免费提供食宿(1日晚上--3日白天);3、报销往返车票(高铁、动车及豪华大巴按普通车次硬卧/硬座标准报销)。

【报名方式】请如实填写附件中的报名表并发送至#url#;通过报名者,会务人员将会在2月27日前与您电话确认,未经确认者视为未通过报名。

【联系人】何佳 ,手机:139-5164-3942,电话:025-84542526

甘之露

2015年2月21日

残障儿童教育法律培训会

报名表

1、有*号的为必填项;

2、报名表发至:#url#

3、如有其他问题请咨询:139-5164-3942,025-84542526(何佳)。

法律培训邀请函 [篇4]

为了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以及《珠海经济特区消防条列》中有关消防工作的法律法规,切实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工作原则。以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基础、全面提升应急能力为主线,通过组织开展一系列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应急知识宣传、应急技能培训等活动,并且进一步加强各级防火安全责任制的落实,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防火安全意识,杜绝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更好地确保单位财产和职工生命的安全,确保防火安全,为单位经济建设的发展创造一个平安的良好环境。我司特邀请广东省消防协会消防专业工作人员对消防相关知识进行培训。

一、 培训时间:2015年4月14日下午14:30时(约60分钟)

二、 培训地点:新源大厦10楼会议室

三、 培训内容:消防基础知识、发生火灾时的逃生技巧、防火相关知识、

家用汽车防火知识、生活中的电器设备防火知识等。

现特邀请贵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以及涉及消防安全的相关人员参加。

报名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四月九日

法律培训邀请函 [篇5]

各有关单位:

中国法律教育培训中心网是由北京华睿创新企业管理咨询中心创办的,集研究、咨询、会议、培训和信息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法律人才培训网,官方n为国际、国内注册的专业性法律网站,服务于培训中心。培训中心以为广大-法律工作者、企业提供专业、优质、高效的法律培训服务为最高目标,倾力打造最专业、最优质的法律培训平台!培训中心自2003年成立以来,拥有由五百多名国内一流专家、学者、法官、律师组成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名师荟萃,举办各类研讨会、研讨班、进修班、培训班、出国研修团和考察团、函授班等六百多场,参加人员达五万多人次,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为我国法律服务市场人才培训做出了巨大贡献。

为了更好的整合资源,充分发挥中国法律教育培训中心网的功能作用,巩固中国法律教育培训中心网的培训成果,提升中国法律教育培训中心网培训、教育的质量,提高中国法律教育培训中心网的理论研究水平,搭建中国法律研讨和交流平台,更好地为全国法律工作者服务,中心将实行会员制服务方式自即日起接收2015年新会员单位和个人申请。凡加入本网的会员将按规定,享有各项权利和义务。请各单位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会员类别,真实填写中国法律教育培训中心网入会申请表,加盖公章后传真或快递邮寄至培训中心,中心将在2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并建档。

鉴于贵单位的发展潜力和社会影响,我们真诚邀请贵方入会,期待您成为中国法律教育培训中心网会员。

附件一:中国法律教育培训中心网入会条件及权利

附件二:中国法律教育培训中心网入会申请表

中国法律教育培训中心网

20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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