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书

畜牧承诺书

时间:2018-02-24 13:03:14 承诺书 我要投稿

畜牧承诺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巡视工作座谈会和吴官正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制止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不正之风,根据省委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经研究决定,局党组一班人向全省畜牧系统作出如下庄严承诺:    

畜牧承诺书

一、坚决拒收现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凡是给局党组成员送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的,一概拒收,拒收不了的立即上交局办公室,记录在案,并由局纪检监察部门会同有关方面严肃查处送钱送物的人。

二、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管理机制。规范人员调进调出程序,推进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制度。切实扩大干部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坚持依法行政,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家属子女不得违规经商办企业的有关规定;局党组成员带头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决不越权,更不滥用权力,自觉接受监督。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畜牧项目投资指南制度,坚持畜牧项目资金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杜绝项目资金安排的随意性;进一步规范畜牧项目评审、检查、验收工作,严格执行有关纪律,切实保证资金真正用于项目建设。

五、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敢抓敢管,作好表率,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切实搞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同时,提出“从我做起,向我看齐”、“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

为了认真切实履行上述承诺,局党组对党组成员提出五项具体要求:一是严于律已,做出表率;二是规范制度,促进廉政;三是严守纪律,逗硬查处;四是敢抓敢管,带好队伍;五是接受监督,取信于民。

畜牧兽医站投资软环境工作公开承诺书

我向社会公开承诺:乡党委、政府和上级畜牧食品局的政令在我站畅通无阻,主要做到:

1、 接待群众零距离,办事做到零误差、零举报、办事结果零上访。

2、 坚持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部门作风和“吃、拿、卡、要、贪”等腐败行为、做到作风端正。

3、 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4、 坚持依法依规做好动物防疫工作,搞好产地检疫工作,打击违法行为、抓好为民服务。

承诺书:凌云乡畜牧兽医站 杨涌泉

2015年4月25日

丰都县畜牧兽医局执法公开承诺书

一、执法依据及内容

(一)依据法律授权履行独立行政执法职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以下简称动物防疫法)第八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照本法规定,负责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和其他有关动物防疫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二)具体行使行政处罚职能

《动物防疫法》第七十三条至第八十三条和《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第四十六、四十七条赋予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具体行使行政处罚职能。比如,对经营检疫不合格动物产品或病死、死因不明动物产品的违法行为,《动物防疫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采取补救措施,没收违法所得和动物、动物产品,并处同类检疫合格动物、动物产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其中依法应当检疫而未检疫的,依照本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处罚。” 

(三)具体行使行政许可职能

《动物防疫法》第四十二、四十五、四十七条赋予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具体行使行政许可职能。比如,《动物防疫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输入到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的动物、动物产品,货主应当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向无规定动物疫病区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经检疫合格的,方可进入。”

(四)具体行使行政检查职能

《动物防疫法》第五十八、五十九条赋予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具体行使行政检查职能。比如:《动物防疫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照本法规定,对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等活动中的动物防疫实施监督管理”。

(五)具体行使行政强制职能

《动物防疫法》第四十八、五十九、七十三条赋予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具体行使行政强制职能。比如,《动物防疫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货主应当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监督下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处理,处理费用由货主承担。” 

二、执法程序:

行政处罚:1、简易程序:调查、决定;2、一般程序:立案、调查、陈述、决定;3、听证程序:立案、调查、陈述、听证、决定

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审查、决定

三、执法投诉电话:70619133

四、执法时限:简易案件一至两日内,一般程序案件十五日内,复杂案件一个月至三个月内。

五、执法态度:文明执法、为民执法、高效执法、廉洁执法。

丰都县畜牧兽医局

2011年5月11日

县畜牧兽医局效能建设公开承诺书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提高依法行政的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树立畜牧兽医部门良好形象,我局结合单位职责和工作实际,特向社会各界作出如下公开承诺:

一、规范行政行为。秉公办事,文明执法。按照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的要求,建立健全职责清晰、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管理体制,严格按照法定的条件、程序、权限和范围履行职责。在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管理环节和过程中,坚决做到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在收费方面,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的`不良行为。

二、转变工作作风。坚决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三项制度,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发生,强化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对外来办事人员推行“六个一”文明服务。即:一张笑脸相迎、一句问候请坐、一杯热茶暖心、一片真情办事、一个明确答复、一句祝福相送。服务过程做到“六个办”:紧急事情迅速办,当天事情及时办,份内事情积极办,份外事情协助办,疑难事情尽力办,一切事情依法办。

三、提高办事效率。按照“精简、高效、务实、便民”的原则,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间;加强与上级部门、服务对象的联系与沟通,与相关部门紧密协作,认真办理每一件申办事项,及时反馈办理结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增强服务意识。严格春秋两季防疫质量,对重大动物疫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坑农害农行为,努力维护好广大农民和养殖户的合法权益;积极为养殖农户提供养殖培训和技术服务;搞好产地、流通、市场畜禽及其产品检疫检验,维护消费者利益,使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五、推进政务公开。通过各种形式、途径公布畜牧兽医局办事指南;公开各类畜牧兽医行政许可事项的办事程序、审批时限、收费标准、注意事项,公开畜牧兽医行政处罚程序、处罚决定;公开收费依据和标准;通过《竹山县畜牧兽医信息网》公布畜牧兽医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信息等。

六、降低行政成本。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把开展节约活动和建设效能型机关结合起来。从节约一滴水、一度电、一张纸做起,节约行政成本。

七、健全监督机制。局机关行政效能监察投诉电话:0719-4225251,邮箱:#url#,自接到投诉之日起,7日内答复处理意见。

竹山县畜牧兽医局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一日

萍乡市畜牧兽医局公开服务承诺书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畜牧业(包含兽医、草地、饲料、兽药,下同)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二)研究拟定全市畜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指导行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布局。 

(三)研究拟定全市畜牧业产业化经营发展规划,指导全市畜牧业饲养、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 

(四)拟定全市畜牧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畜牧业重大技术推广;指导全市畜牧业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拟定我市畜禽养殖、畜禽及产品、草地、饲料等方面标准和技术规程,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全市种畜禽、质量监测、鉴定;审核发放种畜禽经营许可证。

(六)负责全市地方畜禽品种资源,畜产资源、草地资源保护、开发利用和监督管理。 

(七)负责全市兽医管理体系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兽医医政管理工作,负责官方兽医和执业兽医管理;承担兽药药政管理工作,审核发放兽药、兽医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 

(八)负责拟定动物疫病控制和扑灭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动物防疫、动物产品检疫、动物及动物产品卫生质量安全监督和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动物疫情监测、报告、发布。 

(九)负责畜牧业投资计划建议、初选项目和重大项目的申报,提出行业专项资金安排计划,组织行业项目实施、监督检查及竣工验收等工作。 

(十)承办市政府及省农业厅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服务内容

全市畜牧兽医行业发展项目的申报、监管及相关技术服务指导;兽医的行政管理和动物疫病防控、监测等。

三、服务对象

市、县畜牧兽医管理和技术推广部门;畜禽养殖生产企业和专业户;兽药经营企业。

四、服务承诺

(一)规范行政行为。按照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的要求,建立健全职责清晰、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管理体制,严格按照法定的条件、程序、权限和范围履行职责。在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管理环节和过程中,坚决做到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在收费方面,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的不良行为。

(二)转变工作作风。坚决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三项制度,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发生,强化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对外来办事人员“递一杯热茶、给一张笑脸、让一个座位”,做到热情服务、主动服务、周到服务。

(三)提高办事效率。按照“精简、高效、务实、便民”的原则,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间;加强与上级部门、服务对象的联系与沟通,与相关部门紧密协作,认真办理每一件申办事项,及时反馈办理结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推进政务公开。按照有关规定,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的范围,公开相关政策规定、办事程序、办事结果,最大限度方便基层部门、企业和人民群众,强化社会的监督。畜牧兽建设项目的申报,坚持逐级上报、专家评审、集体研究、媒体公示的原则,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五)降低行政成本。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把开展节约活动和建设效能型机关结合起来。从节约一滴水、一度电、一张纸做起,节约行政成本。

五、主要负责人姓名、办公电话、手机、从政格言

负 责 人:彭斯瑶

办公电话:0799-6833363,手机:13807994858

从政格言:开拓创新、团结协作、勤廉实干

六、联络员姓名、联系电话

联络员:刘艳    联系电话:0799-6833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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