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书

诚信计生承诺书

时间:2021-06-20 11:39:45 承诺书 我要投稿

诚信计生承诺书

甲方:德西社区居民委员会

诚信计生承诺书

乙方:(男 方) 身份证 联系电话 户 籍 地 现居住地(门牌号) (女 方) 身份证 联系电话 户 籍 地 现居住地(门牌号) 为贯彻执行好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根据本社区居民自治章程和2015年3月22日居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村(居)规民约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订立本承诺书。

一、甲方向乙方承诺

1、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保健等方面管理服务工作。

2、在独生子女14周岁前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一次性奖励1000元;从领证之月起至子女满14周岁止,每月发给100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

3、农业户口主动放弃二孩生育指标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妇,一次性奖励10000元。

4、对农村夫妇生育两个女孩后主动落实结扎手术的,一次性奖励10000元。

5、农村已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家庭和二女户家庭'从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次年起,每户每年领取不低于800元的节育奖励金,直至年满60周岁与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对接为止。

6、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孩考入大专及以上院校的女孩给予3000至5000元的奖励。农村符合政策生育,自愿推迟2年及以上生育并落实避孕节环手术的,给予1000元奖励。

7、对农村独生子女户和计划生育二女孩家庭,夫妻年满60周岁每人每年领取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2000元,发放500元民用燃煤补助;对政策内出生孩子的家庭'开展送温暖活动,每户送物品、资金等100元;夫妻双方及子女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每年给予100元缴费补贴,年满60周岁后,基础养老金每月补贴200元。

8、低保家庭成员在其享受基本保障金的基础上,每年按照不低于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20%

的比例增发补助。家庭成员在原有免缴需要由个人缴纳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费基础上,减免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的50%。对城镇独生子女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 障的,夫妇双方年满60周岁,每人每年领取不低于2000元的奖励扶助金。

9、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的家庭夫妻双方和节育并发症对象,每人每年领取2000元 特别扶助金。独生子女死亡的,女方年满49周岁的,一次性发放抚慰金3万元。独生 子女伤残等级3级及以上的,一次性发放抚慰金2万元;独生子女伤残等级4级及以下 的,一次性发放抚慰金1万元。农村独生子女户、二女户家庭遇到自然灾害,造成重大 经济损失的,给予一次性救助500元至5000元。

10、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二女家庭,一是危房改造优先优惠,二是子女 学前教育每人每年补助600元,高中教育优先享受国家助学金;女孩考生中在中考时加 1 0分,高考报考省内院校时加1 0分。三是“农转非”后可继续承包原有土地,五年内 仍然享受农村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

11、对计划生育家庭在医疗、教育、入学、就业、低保、廉租房、经营项目等方面给予优先优惠。

12、社区加强同辖区内各小区物业公司的沟通和协调,尽力为居民提供更安全、整洁、和谐的居住环境。为辖区贫困家庭、零就业家庭等弱势群体尽可能争取就业培训、相关就业信息和就业岗位等特殊照顾。

13、对计生户家庭在德西社区书画班学习期间的学费进行减免。

14、德西社区九个计生服务工作小组、根据情况为居民提供不同的诚信计生服务。

二、乙方向甲方承诺

1、按照法定婚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不早婚、早育。

2、按照规定办理《一孩生殖保健服务证》或《二孩生育证》,不参与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

3、生育子女3日内向甲方报告,并按规定及时落实相应的避孕节育措施。

4、每季度按时参加孕情、环情检查。出现意外妊娠后主动告知甲方,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5、教育和督促家庭成员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积极配合甲方做好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工作。

6、家庭成员拟外出务工、经商或有房屋租赁等情况的,3日内主动告知甲方。

7、不为违法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收-养-孩-子、代管财产和代耕土地。

三、违约责任

1、甲方不履行承诺的,乙方有权要求履行或向上级反映情况,提请处理相关干部,督促兑现承诺。

2、乙方不履行承诺的,自愿放弃有关政策的享受,接受有关部门处罚,在办理个人业务受阻时,责任自负。甲方有权按社区居民自治章程和居规民约进行处理、有权暂停承诺内容的兑现,暂缓向乙方提供一切服务。

3、违约方同时承担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责任。

四、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监督方各执一份。

监督电话: (纪 委) (计 生 办)

甲方:德西社区居民委员会 (盖 章)

乙方:(男女双方签字)

年 月 日

诚信计生承诺书

甲方: 县(市、区) 乡(镇、办事处) 村(居、社区)

代表人:

乙方:姓名: 身份号:

户籍所在地: 现居地:

根据国家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及我村(居、社区)村(居)民自治章程、计划生育村规民约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现承诺协议如下:

一、 甲方承诺的.内容

1、 在社会待遇、经济政策、开发扶贫、农业发展、产业结构调整、社会保障、政策扶持、项目扶持、普惠扶持、提供服务等方面给予优先优惠优待。

2、 及时足额兑现计划生育法定奖励和各级党委、政府制定出台的奖励扶助、少生快富、优先优惠、养老保障政策。

3、在教育、医疗、入学、就业、危房改造、新农保、低保、经营项目等发面给予优先优惠优待。

4、在项目、资金、物资、技术上给予优先优惠优待。

5、在组织分配集体资产及收益、征地补偿款时,维护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向独生子女户和计划生育女儿户倾斜。

6、对生产、生活中需要办理的各种事项,符合政策的优先办理。

二、乙方承诺的内容

1、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规定按政策生育,在规定的时间内落实相关避孕节育措施,按规定参加妇检,积极配合计划生育管理。

2、教育子女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规定按政策生育,在规定的时间内落实相关避孕节育措施,按规定参加妇检,积极配合计划生育管理,不早婚早育和非婚生育。督促外出子女返乡签订诚信计生双向承诺书。

3、自愿接受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规定的处罚。

4、不违法收-养-孩-子,不代养未落实计划生育的孩子和不代管财产、代耕土地。

5、不做胎儿性别鉴定,不选择性别终止妊娠。

6、积极向村(居、社区)报告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人和事,不支持、包庇、藏匿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人和事。

三、违约责任

1、甲方不履行承诺的,乙方有权要求履行或向上级反映情况,提请对相关干部进行处理。

2、乙方不履行承诺的,自愿放弃有关政策的享受,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在办理个人业务受阻时,责任自负。甲方有权按村(居)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进行处理、有权暂停承诺的兑现,有权要求乙方对甲方损失进行补偿。

四、其他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乡(镇、办事处)备案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名) 乙方签名:

(公章) (手印)

村委会诚信计生服务承诺书

广大诚信计生户:

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村委会特向全村诚信计生户承诺服务如下:

一、积极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政策咨询和宣传品发放。

二、对诚信计生户优先优惠政策,确保落实到位:

1、积极为计生户提供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服务,落实好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直到子女年满16周岁止。

2、积极协助独生子女领证户、二女结扎户子女享受中考、高考升学加分和县内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加分等奖励政策。

3、协助符合奖励扶助、特别扶助、特困救助条件的对象办理申报手续,负责做好资格初审等计划生育奖扶政策落实工作。

4、及时组织诚信计生小组成员参加生殖健康免费检查。

5、按政策规定协助办理《生育保健服务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6、为持证生育育龄妇女落实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免费发放叶酸片等预防出生缺陷的干预药物。

7、免费提供避孕药具。

8、及时开展产后、术后回访。

9、积极帮(扶)助因重大疾病或因手术并发症、后遗症致贫的诚信计生家庭。

三、坚持依法管理与服务;

四、按时开展诚信计生评议活动,接受群众监督;

五、如对诚信计生户承诺服务不兑现,请向乡政府投诉; (乡政府电话:3361006)

村村民委员会(盖章)

年 月 日

诚信计生承诺书

甲方:------乡(镇、街道办)-------村(居)民委员会

乙方:(夫妻双方)

为切实推进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的开展,充分调动基层群众参与人口计生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积极性,努力实现基层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根据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和基层群众计划生育自治规范的要求,经双方协商,作出如下承诺:

(一) 甲方承诺

1、 积极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政策咨询和宣传品发放。

2、 依法兑现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国家、省、市政府部门制定的各类奖励扶助政策。

3、 协助乙方免费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流动人口婚 育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出具有关计划生育证明。

4、 为已婚育龄妇女提供婚育知识、科技信息、生殖保健知识、优生优育知识、不孕不育知识、查环查孕等免费服务。

5、 免费为乙方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免费发放避孕药具,定期为乙方提供孕前为孕期保健服务,做好随访服务。

6、 不强行要求乙方返乡妇检,不收取任何形式的保证金、押金等。

7、 在政(村)务公开栏定期公开再生一孩审批、社会抚养费征收、奖扶人员名单和征收标准。

甲方为履行承诺的,应接受乙方质询,乙方可根据承诺书的内容,向其上级主管部门反映,上级主管部门接到乙方反映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组织调查并作出处理,处理意见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二) 乙方承诺

1、 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自觉实行计划生育;自觉遵守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村(居)规民约和本承诺书中所承诺的各项义务,接受计划生育服务管理。

2、 按时参加孕环情检查,符合生育政策拟准备怀孕前,主动接受“助您好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3、 结婚、生育或收养子女后,在一个月内向甲方通报有关情况和信息。

4、 生育后在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指导下,自觉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

5、 怀孕后,不擅自作选择性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人工流引产手术,如发生政策外怀孕,主动落实补救措施。

6、 自觉遵守《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自觉办理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自觉落实避孕节育措施,主动接受户籍地和现居住地的计划

生育服务和管理。

乙方未履行承诺的,除按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依法处理外,不能享

受相关优先优惠政策,并按照村(居)规民约规定,接受处理。

甲方:乡(镇、街道)人民政府(盖章) 村(居)委会(盖章)

乙方:(夫妻签字)

年 月 日

平兴乡计生办诚信承诺书

乐山市中区平兴乡计生办愿意为您和您的家人提供优质的计生服务。

1、我们的电话2670002和乐山市中区计生阳光语音热线12356随时为您解答计生政策,接受你的投诉和建议;

2、我会立即为您免费办理《生育服务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在50个工作日内免费办理《生育证》;

3、我会在每月的例会中告知您村的计生员本月的主要工作,在奖扶和特扶的申报期内,我会和您村的计生员一起进村入户宣传,并及时通知您领取该物款。

4、如果您家有留守老人、妇女、儿童,我和我的团队愿意为您提供老年人养生保健知识、家庭婚育与生殖健康咨询、婴幼儿早期教育、青春期孩子关怀和帮助;

5、如果您和您的家人意外妊娠或是正常取、安环,我们可以免费为您提供免费计生技术服务,并为您提供免费避孕药具和避孕知识、避孕药具的使用指导,也请您家的已婚育龄妇女及时参加我们提供的免费环情孕情监测服务,

6、如果您的家庭违反了计生政策,请不要躲藏,逃避不是长久之计。我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政策解读,并且协助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做一个负责任的公民。

我的工作离不开您的支持,欢迎您对我的工作进行评价。当然,我希望亲自聆听您的建议和意见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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