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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业安全承诺书

时间:2021-06-20 19:16:29 承诺书 我要投稿

餐饮业安全承诺书

为了有效的预防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保护广大消费者身体健康,从而促进高县餐饮业和经济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本单位做出以下承诺:

餐饮业安全承诺书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做到诚信守法、亮照经营,切实树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严把食品采购关,完善索票、索证和进货验收制度,决不采购、加工无食品名称、生产单位、生产地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以及包装不完整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不滥用食品添加剂;不雇佣无健康合格证明人员从事接触食品的工作,不使用未经有效消毒的餐饮具;不使用不合格纸巾、一次性筷子和发泡餐盒;落实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积极配合餐饮服务监管部门的监管,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自我约束意识和职业道德修养。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xx食品药品监督局和承诺单位各一份

监管单位:(盖章)                   承诺单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餐饮业卫生安全告知承诺书

根据《食品卫生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一、县卫生监督局告知如下:

1、餐饮业主是食品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餐饮单位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负总责。认真落实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加强自身食品卫生管理,定期开展食品卫生自查工作。

2、保持加工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整洁卫生,生活垃圾密闭存放,做到日产日清。

3、原材料采购必须符合下列卫生要求:

(1)采购食品及原料时,必须向销售者索取食品卫生许可证及该产品的近期检验报告单或产品合格证,索取发票等购物凭证,并做好购进食品原料的台账;应相应固定食品原料供货单位,以保证食品原料卫生质量。

(2)禁止采购下列食品原料:

a、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b、无检疫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类及水产品。

c、超过保质期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食品贮存必须符合下列卫生要求:

(1)贮存食品的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食品存放必须分类分架,隔墙离地(距离为10cm)。

(2)定期检查存放食品,及时清除过期或变质食品;食品库房通风良好,安全防范措施好;食品冷藏温度0~10℃,冷冻贮藏温度-20℃~-1℃。

5、加工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不得将收回后的食品经烹调加工后再次提供给消费者食用;生熟食品分开存放,切生熟食品的用工具分开使用。

6、餐饮具使用后应及时清洗消毒,定位存放,保持清洁,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7、使用食品添加剂应符合gb2706-1995《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8、杀虫剂、杀鼠剂、清洗剂、消毒剂应有独立的场所存放,专人保管,不得与食品混放。

9、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取得健康合格证明,餐饮业主应按规定每年组织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从业人员应当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戴饰物等;操作前手部应洗净,操作时手部应保持清洁。

二、餐饮业主承诺如下:

我对本告知书的内容已作认真仔细志阅读,现就告知书的要求作如下承诺:

1、对本单位的食品卫生安全负责,在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认真履行相关义务。

2、愿意接受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管理。

3、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愿意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法律责任。

告知方:水布垭镇中心卫生院 承诺方:

时 间: 年 月 日 时 间: 年 月 日

责任卫生监督员:张学敏 联系电话:0718-4860365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承诺书

为认真履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向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的食品,保障广大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郑重承诺:

一、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范,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食品安全管理。

二、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规定,依法诚信经营,不采购和使用标识不规范的、来源不明的食品及食品添加剂,不采购和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任何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三、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的保管和使用行为,落实食品添加剂“五专”(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管理制度,按照规定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使用并建立使用台帐。

四、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食品安全培训制度,定期做好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工作。

五、严格落实餐(饮)具清洗消毒制度,不使用未经清洗和消毒的餐(饮)工具和容器。

六、自觉接受消费者、新闻媒体的监督,如实、主动回答消费者、媒体有关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咨询。

本单位将严格履行以上承诺,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承诺单位负责人:

承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餐饮服务食品卫生安全承诺书

为进一步加强对“年夜饭”等集体用餐餐饮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明确管理责任,严防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南昌市食品化妆品监督所特与你餐饮单位签订责任书。

1、集体用餐餐饮单位卫生安全实行“一把手”负责制,餐饮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主管食品安全的人员为直接责任人,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持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经营,从业人员持有效的健康证明上岗。

2、餐饮单位集体用餐50人以上必须申报备案;100人以上须3日前向我所申报。食品成品应留样备查(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g,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必要时食品化妆品监督员全程进行监督指导。

3、举办集体用餐必须严格落实食品及原料采购索证和登记制度,加工场所要做好清洁卫生,操作流程合理,无交叉污染,餐饮具有消毒场所和设施,配有专(兼)职消毒人员,消毒达标。

4、餐饮单位发现或得知就餐人员出现异常后2小时内电话向南昌市食品化妆品监督所报告,电话:0791--83815735

5、没有按照本责任书进行集体用餐管理的单位,我所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

餐饮单位法人代表:             卫 生 监督员:

联  系  电 话:              联 系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餐饮业食品安全承诺书

为了保障广大消费者食品安全,加强行业自律,防止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我单位(店)郑重向消费者承诺如下:

一、法人(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认真履行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制度、规范,主动接受工商部门、消费者及社会的监督。

二、保证加强进、销货的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制度。

三、严格按照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核准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

四、不使用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和有关部门培训合格的证明人员,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五、做到就餐环境整洁,卫生达到标准。

六、按规定品种和范围对采购的食品及原料全部索证索票。

七、保证不从事违法活动,不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兽、水产动物及其制品,并承担相应的违法责任。

以上是我店的承诺,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和广大消费者监督。

承诺单位:               举报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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