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学风自律承诺书

时间:2022-11-25 02:27:29 承诺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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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学风自律承诺书

姓名: , 性别:

研究生学风自律承诺书

本人于2015年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被江西师范大学录取为 专业硕士研究生。 为强化自身的安全责任意识和自我教育管理能力,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本人愿意作以下承诺:

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接受学校和学院的管理;

二、认真学习,刻苦钻研,自觉维护良好的校风学风,遵守课堂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三、严格考试纪律,遵守考场秩序,诚信考试,做文明考生;

四、遵从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不抄袭,不剽窃,自尊自爱,自省自律;

五、在学期间,原则上不在校外住宿,如果家住南昌或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外宿,将严格履行相关手续且与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

六、自觉按时交纳学费及住宿费;

七、遵守学生宿舍管理规定,不在宿舍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在宿舍从事非法经营活动,不留宿外人;

八、不擅自离校,遵守请假销假制度;

九、不参与各类非法组织,不参与传销活动;

十、本人自觉遵守上述规定,如因违反规定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及家长自负。(违反上述规定,将严格按照《江西师范大学研究生违纪处分条例》和相关管理规定执行,触犯国家法律的将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学生签字: 家长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研究生文明自律安全承诺书

为进一步增强研究生文明法纪观念和安全自律意识,促进研究生身心健康发展,维护学校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加强对研究生的教育、管理和人身安全保护,预防事故发生,特作如下承诺: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江南大学研究生手册》有关规定, 遵守校纪校规和学校安全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学习有关安全知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2、加强研究生自身道德修养,自觉维护学术精神,正确对待学术荣誉,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反对投机取巧的作风和行为,反对抄袭剽窃,杜绝沽名钓誉,抵制急功近利,遵守学术刊物引文规范,自觉抵制学术不端行为。

3、形成刻苦钻研、积极探索、勇于创新的科研精神,积极营造求真务实、潜心研究、勤奋严谨的学习风气。诚信考试,诚实做人,不作弊,不违反考场纪律。

4、自觉维护校园安全与稳定,不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来校,不参与打架斗 殴、偷盗、赌博、敲诈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参与任何不安全的活动。

5、严格遵守《江南大学学生公寓管理条例》,保护公共设施,保持宿舍卫生, 节约水电,遵守作息制度,不攀爬围墙、阳台等建筑物。

6、严格遵守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实验室设备及其他物品,做到规范 操作,不私自配制和转借实验室钥匙,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及自身防护。

7、注意用电安全,不在实验室、宿舍内私拉电线,不使用违章电器,包括 热得快、电饭锅等,不使用明火,严防触电、火灾等事故发生。

8、自觉遵守交通秩序,注意交通安全。

9、遵守消防制度,爱护消防设施,积极配合学校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0、不轻信非校方发布的消息,不散播非法消息,不登陆非法网站,不参与 非法传销活动。

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保证自觉遵守,否则,取消一切评奖评优资格。若违反校纪校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承诺人:姓名 专业 学号 年 月 日

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风自律承诺书【2012年含答案版】

亲爱的同学,欢迎你走进华中科技大学!为了让大家更好地了解我校研究生培养的相关问题,特制作此承诺书,帮助大家学习《研究生手册》中的各项规定,请大家认真填写。

1.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 向学校请假 。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 放弃入学资格 。

2.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给予注册,取得 学籍 。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 取消入学资格 。

3.凡弄虚作假者、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校应当籍 。

4.超过学校规定注册时间两周未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的,予以。

5.研究生学位要求课程考试不及格者必须。

6.学生严重违反考核纪律或者作弊的,该课程考核成绩记为。

7.我校纪律处分的种类分学籍 。

8.一学期内无故旷课累计达一定学时数者(旷课一天,按实际授课时间计),分别给予的处分为:

(1) 10~19 学时者,给予警告处分。

(2) 20~29 学时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3) 30~39 学时者,给予记过处分。

(4) 40~49 学时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5)50学时以上(含50学时)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9.学生在校期间,因违章用电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

10.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及其作弊行为严重的,给予 开除学籍 处分。

11.受处分的同学,从受处分之日起,

受留校察看处分者,在察看期间不得享受奖学金。

12.在校期间受处分累计达次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13.学校每学年评选20名三好研究生标兵,三好研究生不超过在册研究生人数的 15% ,优秀毕业研究生不超过当年应届毕业研究生人数的 20% ,优秀研究生干部不超过在册研究生人数的 10% ,社会活动积极分子不超过在册研究生人数的 10% 。

4.学业奖学金评定标准。新生参照的综合表现评定;高年级研究生参照 思想品德 、 课程成绩 、 学术表现 、 参与情况等进行评定。

15.评选三好研究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时,学生学位要求课程的平均成绩应该在 分以上。

16.自习、学习时间在宿舍内饮酒或在宿舍内外饮酒猜拳行令、大声喧哗,又不听劝阻者,给予 警告 处分。

17.在学生宿舍留宿异性或在异性宿舍留宿者,给予或 处分。

承诺:本人已认真学习并熟知《研究生手册》中的各项规定,在校期间一定认

真遵照执行,诚实守信,严于律己,以积极的心态投入到研究生阶段的生活学习中去,力争在美丽的华中大出色地完成自己的学业!

承诺人:

院 系:

日 期:

《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学风与学术道德承诺书》

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学风与学术道德承诺书

为弘扬科学精神,促进优良校风和学风建设,规范学术行为,维护学术诚信,在陕西师范大学学习期间,本人向学校郑重承诺:

一、树立诚信品质,遵循学术道德,严守学术规范,树立崇高理想和追求。努力培养求真务实、勇于创新、坚韧不拔、严于律己的治学态度和学术精神,做良好学术风气的维护者、严谨治学的力行者、优良学术道德的传承者。

二、崇尚科学、团结协作、开拓进取、勇于创新,虚心学习,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好学习、科研及实践等计划,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相关管理规定,全面提高学术水平、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三、自觉学习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努力做到:

1. 严格遵守学校的相关规定,自我督促,自觉抵制一切学术不端和学术失范行为;

2.在各类考试、考核中,严格遵守考试考核纪律,自觉抵制一切违纪、舞弊行为;

3.在科研和学位论文工作中,严格规范学术行为,自觉抵制一切抄袭、剽窃他人学术成果,捏造、篡改研究成果等学术不端和学术失范行为。

四、本人已认真阅读《陕西师范大学大学研究生学风与学术道德承诺书》的有关内容和要求,并承诺严格遵守。

研究生(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2015研究生寒假留校安全承诺书

根据学校寒假放假要求,2015年寒假放假日期为1月17日-2月27日,为明确学校和学生在寒假留校住宿期间的安全责任与义务,保障学生的安全,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安全承诺书。

一、寒假期间,学生无特殊原因尽量不留校住宿,因导师项目延迟离校或提前返校的学生申请留校住宿需经导师及家长同意。因申请理由不实或未履行告知家长义务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学生留校期间发生人身、财产损害事件,且学校并无不当行为的,后果由导师及学生本人承担。

原则上2015年2月10日12:00至2015年2月24日12:00请大家尽量不要留校住宿。

二、学生在寒假留校住宿期间,应严格遵守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服从学校的统一管理和住宿安排,自觉遵守作息时间。进出学生宿舍自觉出示学生证等证件并到值班室登记。因不服从管理或擅自变更住宿地点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三、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德,不从事任何违法违纪或不健康不文明活动,自觉服从管理。不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在宿舍内存放、使用各种火源:如蜡烛、酒精炉等;不观看任何带有反动、淫秽等不健康内容的文字、图片、图象或影碟等;不在宿舍内酗酒、赌博;不打架斗殴、聚众滋事;不参加及组织任何性质的传销活动、邪教组织活动以及非法宗教组织活动。不使用或藏留易燃易爆物品。

四、寒假留校学生必须按照规定在学校住宿,不允许到校外租住房屋,自行租房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留校学生不得随意出入异性学生公寓,不留宿异性、非本宿舍人员及校外人员。

五、学生在寒假留校住宿期间,外出要遵守交通法规,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发生交通事故或出现其他意外事件,造成人身伤亡或经济损失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六、学生在寒假留校住宿期间,在校内外发生违法犯罪、扰乱社会治安行为的,责任自负。

七、学生在寒假留校住宿期间,要爱护公共设施和设备。损坏者应照价赔偿,对故意损坏公物的除赔偿外,学校将从重处理。

八、学生在寒假留校期间,应妥善保管好个人财物,如因个人保管不善的原因造成损失或丢失的,责任自负。

九、学生在承担由导师派出的出差活动时,应主动要求导师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出差过程中出现的一切安全责任问题由学生本人及导师负责,学校其他部门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十、学生在寒假留校住宿期间,因学生本人或他人行为造成的安全事故或人身伤害、财产损失事故,且不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之内的,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人留校具体时间:延迟留校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提前返校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院系: 年级: 承诺人签字:

寝室号: 性别: 导师签字:

201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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