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小卖部安全承诺书

时间:2022-11-25 02:56:57 承诺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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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小卖部安全承诺书

1、学校小卖部必须做到“两证”(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齐全,从业人员要持证上岗,经常保持个人卫生。

学校小卖部安全承诺书

2、严格进货渠道,进货必须从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食品产家或批发店购进,建立明细进货台账。主动接受学校安全领导小组的检查,提供货样、清单及合格证等,学校有权对不合格食品进行上报处理。

3、合法经营,严禁销售腐-败变质、有毒有害、有致病性寄生虫、污秽不洁、假伪劣、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及烟酒等对学生有害的物品,不得经营麻辣食品,不得自制冷饮食品。不得向学生出售火炮、管制刀具、瓜子等。

4、食品店卫生环境整洁,通风透气,无苍蝇、老鼠、蟑螂等。对食品柜、容器等必须经常清洗、消毒、保持清洁。

5、食品仓库必须有通风、防潮、防鼠设施,食品存放应有货垫,做到隔墙离地。

6、发现有食品中毒现象,必须立即报告学校食品卫生与安全小组,在第一时间送往医院救治,同时上报主管部门及有关防疫部门,并将可能有问题的食品进行隔离封存,配合上报有关部门调查。

学生生命安全关系千家万户,责任重大,经营业主一定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随时保持清醒头脑,随时清理货物,把好进货渠道。否则,发生不安全事故,责任人要承担一切经济和刑事责任。

(一式两份,业主一份,学校一份存档)

学校签章:射洪县太和镇武安学校

承包人签字:

学校法人签字:

安全分管领导签字:

学校小卖部安全责任书

为确保学生人身安全,根据上级有关安全工作要求,经学校与学校小卖部承包人协商签订本责任书。

一、学校小卖部必须做到“两证”(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齐全,从业人员要持证上岗,经常保持个人卫生。

二、严格进货渠道,进货必须从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食品产家或批发店购进,建立明细进货台账。主动接受学校安全领导小组的检查,提供货样、清单及合格证等,学校有权对不合格食品进行上报处理。

三、合法经营,严禁销售腐-败变质、有毒有害、有致病性寄生虫、污秽不洁、假伪劣、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及烟酒等对学生有害的物品,不得经营麻辣食品,不得自制冷饮食品。不得向学生出售火炮、管制刀具、瓜子等。

四、食品店卫生环境整洁,通风透气,无苍蝇、老鼠等。对食品柜、容器等必须经常清洗、消毒、保持清洁。

五、食品仓库必须有通风、防潮、防鼠设施,食品存放应有货垫,做到隔墙离地。

六、发现有食品中毒现象,必须立即报告学校,在第一时间送往医院救治,同时上报主管部门及有关防疫部门,并将可能有问题的食品进行隔离封存,配合上报有关部门调查。

七、学生生命安全关系千家万户,责任重大,小卖部承包人一定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随时保持清醒头脑,随时清理货物,把好进货渠道。否则,发生不安全事故,责任人要承担一切经济和刑事责任。 八、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小卖部承包人和学校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六个月。

学校(盖章):

小卖部承包人签字:

二○一二年 月 日

学校小卖部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

一、为了全面贯彻落实“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不断增强学校小卖部管理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坚决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特签定本责任书:

二、安全工作职责范围:

1、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有有效健康证方可上岗工作。

2、严格健全和规范采购索证手续,禁止采购下列食品:

⑴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的食品。

⑵无检验合格证明的食品。

⑶超过保质期及其它不符合食品标签的定型包装食品。

⑷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⑸无生产厂商、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的"三无"食品(只要一项无都为三无产品)。

3、贮存食品的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和个人生活物品。食品应当分类、分架、离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过期食品。

4、不能经营烟酒等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食品。

5、要坚持原则,不能违反有关规定去满足学生;要规范营业时间,服从学校管理。

6、坚持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食品安全意识。

7、在校园里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时,必须马上通知学校主要领导,必须在2小时内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保留造成食物或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生产商、进货渠道,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品中毒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8、自觉接受学校以及上级行政执法机关检查监督。凡学校检查或学生举报出的违反学校食品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学校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责令停业整顿等处理。凡违反国家政策法规的,由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理。凡造成后果的,由国家司法机关追究责任人所有民事及刑事责任。

9、小卖部管理人是小卖部食品安全的主要责任人,对食品的安全负全部责任,必须严格执行以上各条规定。

三、安全期限: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学校(盖章) 小卖部管理代表

签字: 签字:

2015年 月 日

学校小卖部安全协议

弥城二小小卖部安全协议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小卖部管理,使学校小卖部达到卫生、安全、高质、微利的原则,保障师生生活正常进行,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条例、国务院《学生卫生工作条例》及上级各部门对学校小卖部食品卫生安全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安全协议。学校小卖部承包人应严格执行落实以下各项工作职责,如有违反此安全协议内容职责,应自觉接受相应处罚,情节严重的应负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一、承包人工作职责:

1、注意工作人员的身体状况,每年进行要体检一次,做到人人持证上岗,保证身体健康,一旦发现工作人员身体有异常,马上催促离开工作岗位。

2、大力宣传《食品卫生法》和预防食物中毒的有关知识,强化工作人员卫生法制观念。督促炊事人员食品知识的学习,提高炊事员卫生意识。

3、健全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及预防食物中毒责任人制度,针对各重点环节落实相应的措施。

4、加大卫生基础设施的投入改建,及时修理一些设施、设备,严格功能分区,做到布局合理,防止交叉污染。

5、全面安排布置食堂卫生工作,抓好食堂管辖的室内外环境卫生,做到无灰尘、无污染、无油污,水沟要干净、畅通、无异味。

6、加强食物监督,经常性地检查食物情况,严禁生食水产品(海产品)上桌供应,不得购买变坏、污染的食物,熟食、冷盆菜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并做好食品的保鲜和执行48小时留样制度。

7、加强餐用器具的消毒工作,每次用餐后其用具都必须进行消毒。水池、锅及其他用具都要及时清洗干净。

8、经常督促全体工作人员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操作制度,原则上工作时穿戴工作衣、工作帽,不戴首饰。要求天天搞好个人卫生,勤洗澡、勤剪指甲、勤洗头理发、勤换衣。

9、督促工作人员注意用电、煤气的安全,对用电、用气结束时,要马上关闭。小卖部门窗及时关好,人一旦离开随手关门关窗。

10、按食品卫生制度,工作人员要搞好食品卫生:做到生熟刀与案板分开,洗荤、蔬菜水池分开,清洗炊具做到一刮二洗三消毒四冲五保洁。

11、按不同的季节消杀四害,尤其夏秋两季作为蚊、蝇、蟑的消杀季,坚持采用综合治理,做到无蚊蝇蟑螂。

12、经常关注食堂的用餐情况,一旦发生特殊情况马上报告。

二、食品卫生安全职责:

1、小卖部建立定点采购食品制,对食品实行定点采购,并索取相关证据,并建立食品购买台帐。

2、严格把好食品质量关,严禁销售“三无”食品。

3、不采购、不加工、不制作、不销售腐-败、变质、有毒、有害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及“三无”产品。

4、违反《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经相关卫生部门裁定),立即解除租房合同,由校方收回租房。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5、食品要充分加热,肉类要煮熟煮透,防止里生外熟,剩饭剩菜不得出售。

6、在食品制作中,要认真仔细,食品中不准带入不该带入的物品,比如头发丝、草、虫子等。

7、不准销售经营范围以外和规定不让出售的食品,例如烟、有安全隐患的玩具等。

8、不准在规定时间、地点以外经营,违者每次处以200元罚款。

9、出售直接入口的食品要使用食品夹,不准直接用手拿食品出售。

10、加工下来的废弃物要及时打扫,要把地面、加工台、工具、容器清扫洗刷干净。

三、其它方面职责:

1、承租人及所有工人在工作中出现意外伤害及一切安全事故,责任自负,与学校无关。

2、不准酗酒闹-事。

3、食堂要爱护使用公物,人为损害的除照价赔偿外,污染公共设施的,

故意破坏公物情节严重的,翻倍罚款,并追究法律责任。

4、在卫生防疫、质量监督部门抽检活动中,凡是不合卫生或质量要求的,即时整改,如整改还不合格,校方可以在退回余下租金后收回租房。

5、在学校的重大活动中(如期末考试等),承租人及工作必须无条件服从学校安排。

四、本责任书一式两份,房屋承租人和学校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学校(盖章)

主管领导:(签字)

分管领导:(签字)

学校安全员:(签字)

二○一一年九月十五日

学校铺面房屋承租方 房屋承租人(签字): 二○一一年九月十五日

学校小卖部服务承诺书

我若能够竞标成功,一定按照学校要求规范经营,配合学校的工作, 努力把学校超市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保证不给学校添麻烦。切实做到服务学生,让利学生,尽可能给学生提供便利,在此,我向学校做如下承诺:

1.使用礼貌用语,禁用服务忌语,态度要热情,努力提高服务质量,搞好 优质服务,搞好责任区卫生。

2.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不与学生发生争吵或者打架斗殴事件。

3.对师生反映的任何问题,努力做到及时解决和妥善处理。

4.所有商品坚持实行微利经营的原则,同类商品决不高于市场正常价格, 切实让学生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服务。

5.严把质量关,保证销售的商品无变质、过期、不合格和禁止销售的产品。

6.每次进货时,必须向进货方索要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产品质量抽 查结果等复印件;每件商品只有备案后,才能上柜销售。

7.遵守学校规定,不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向师生收取现金或变向收取现金。

8.不向学生销售麻辣皮等无营养或低营养食品,不向学生兜售烟酒等。

以上各条,本人保证做到,请全体师生监督,如有违犯,甘愿受罚。

承 诺人:

2015 年 8 月 11日

泰州实验学校小卖部承包招标书

一、招标人:泰州实验学校

二、招标内容:泰州实验学校小卖部承包

三、投标说明

1.本次招标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投标人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个人。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①身体健康,年龄在20周岁至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

②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③近两年从事学校小卖部经营或近四年从事相关商业经营。

④承包人签订承包协议后正式经营前要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如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健康证等),所需费用由承包人自理。

2.承包金采取无底价投标,合理价中标。承包人签订承包合同时,须向招标人交纳3000元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承包人无违约行为,则履约保证金退给承包人。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3.小卖部的承包金每年分两次交纳。承包人须在每年的3月1~5日和9月1~5日分别交纳当年上半年和半年的承包金。如不能按时交纳承包金,招标人有权终止承包协议。

4.承包期从2015年8月30日至2011年7月10日。

5.小卖部的经营地点在南校区北大门东侧。小卖部经营范围为:文化和生活用品。不得经营食品、饮料(瓶装的纯净水、矿泉水除外),严禁销售快餐、小吃、早点、糖果、冷饮、玩具、报刊杂志、图书等。

6.承包期内,承包人不得转包他人,如发现转包,立即终止协议,并没收履约保证金,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7.承包人应服从学校管理,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以服务学生为主,让利给学生的原则,文明经营,礼貌待客;应恪守经营项目范围,严禁违法经营和超范围经营,保证商品价格公道合理。如发现违规,将扣除保证金,第一次扣款200元,第二次扣款500元,第三次扣款1000元,并责令停业整顿或终止协议。所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8.承包人应保证营业人员身体健康,具有有效的健康证。承包人经营的商品须符合国家有关质量、卫生要求,能提供相关的索证手续,严禁销售假冒伪劣商品。

9.承包人须与我校签订承包协议书和安全卫生责任书。承包人在承包期间应自行做好小卖部的安全及卫生工作,如发生安全、卫生等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皆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10.小卖部经营所需的货架、柜台等一切物品皆由承包人自行解决,承包期满后,承包人的商品、物品自行处理,并于2011年7月15日前将钥匙交还学校总务处。招标人提供照明电源,电费按实结算。

11.承包人签订合同时,须有具备一定资质和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为其进行担保。担保人只有经招标人审核确认后方有资格进行担保。

四、投标须知:

1.自招标文件公布之日起,有意投标者可至我校会计室缴纳投标保证金2000元,凭保证金收据至学校总务处领取招标文件和投标样本。

2. 2015年8月26日17时前向总务处递交投标文件,过时恕不接待。

3.投标文件的组成:①.法人代表委托书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泰州实验学校小卖部承包投标书。③.泰州实验学校小卖部投标人资格审查表。④.服务承诺书。

4.投标保证金处理:甲方收取乙方投标保证金期间均不予计息,如不中标,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即退还;如中标,招标人与投标人签订合同后即退还。如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后,未递交投标文件或中标后无故拒签合同,投标保证金则归泰州实验学校所有。

本招标书条款解释权属于学校总务处;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8月27日公布中标者,招标人无义务向投标人解释招标结果。

联 系 人:李云

联系电话:86882268、13805262099

泰州实验学校

2015年8月21日  

泰州实验学校小卖部承包投标书

一、投标金额:                         元/年

二、经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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