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书

校车安全运行承诺书

时间:2021-06-19 15:29:17 承诺书 我要投稿

校车安全运行承诺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交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为了做好车辆及驾驶员的管理工作,保证乘车安全,并做到准时整点,促进“平安校园”的建设,制定本责任书。

校车安全运行承诺书

一、驾驶校园车辆的驾驶员必须持有合法驾驶手续,具有三年以上驾驶经历,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责任心强。

二、驾驶员在接送学生前,必须对驾驶车辆进行严格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坚决不上路行驶,时刻保持车况良好。

三、驾驶员驾驶车辆接送学生坚决做到不超员行驶、不超速行驶,上下学生一律停靠在安全的地点。

四、严禁酒后驾驶,出车接送学生不能饮酒。学校发现酒后驾车,有权停止接送,由于饮酒造成不正常驾驶,出现人为事故,责任自负。

五、不能超速行驶。为了赶时间,有意加快速度,致使学生碰撞,造成人身伤害,后果责任自负。

六、由于驾驶技术不过硬等出现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等后果责任自负,不能请人代驾。

七、学生从上车到下车这时间段生命由司机负责,请务必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开车时不接不打私人电话,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

八、雨雪天气和大雾天气特别注意行驶安全,不能行驶时,及时告知家长和学生。

九、严格按学校作息时间和放假时间行校车,确保准点到校,不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

十、积极听取跟车教师的建议。

十一、违反上述规定的,对驾驶员按有关规定处理,造成安全事故的,司机承担所有责任。

校长签字:                          司机签字:

2015年2月

校车公司安全承诺书

为确保接送学生安全,我慎重承诺:一定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不酒驾,不超速,不超员,驾驶车辆时不接打电话,安全准时地把学生接送到指定地点,让老师放心,让家长安心。

校车公司(法人代表):

上车中学(法人代表):

承诺人(司机):

2011年9月15日

校车安全责任书

为切实加强我校学生接送车的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杜绝安全事故,保障学生乘车安全,根据江华县《关于切实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接送学生幼儿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及各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校(以下简称甲方)实际特与校车方(以下简称乙方)签订此交通安全责任书。

一、参与我校校车的车主即是车辆所有人及驾驶人员(校车方,以下简称乙方)。

二、乙方提供车辆号为:                                   。(注:校车驾驶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有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2)最近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没有累计记满12分的记录;(3)未发生过致人死亡且负有责任的交通事故;(4)驾驶证依法经公安部门审验合格;(5)身心健康,言行文明,无嗜酒等不良习好,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病史;(6)无犯罪或严重违法记录)

三、乙方提供的校车不能是报废车、套牌车或假年检车或未年检的车辆。车辆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手续齐全,须持有各种合法证件,以保证校车畅通无阻,顺利接送学生。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法律、经济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含安全事故,车辆被扣、罚款、执照、扣留证件等)。另乙方一切合法证件的复印件交学校保管。

四、乙方必须配备随车人员1-2名,每天随车,负责学生上下车、过马路和行车过程中学生的秩序与安全。(注:随车人员必须认真填写随车记录交由值日老师核实后方能行车走人)。

五、在接送过程中,因车辆故障或其他原因而误时,乙方必须自己找车按时接送学生,不得发给学生路费自行回校或回家,更不得甩掉学生不管,而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或经济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应按照指定路线和接送点接送学生,不得擅自改变路线和接送点。如有改动,当由校方主管领导决定;乙方应安全送返指定接送点,学生不得漏送漏接、不得没到接送点提前让学生下车,否则,一切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有责任与义务处理接送期间突发事件。(1)、在接送学生过程中发生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时,及时采取措施对学生进行保护,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2)、发生车辆交通事故时,及时采取救助措施,保护现场,并向相关部门报告。如遇突发事件不予理睬,听之任之,将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八、接送时间内,乙方司机文明行车,安全驾驶,不得打骂、侮辱学生,不与学生、家长争吵。保持车厢内外整洁,确保车辆设备、设施齐全有效,必需配备有效的灭火设备。

九、在接送过程中如司机违规或操作不当,造成事故,由该车司机或车主承担所有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严禁酒后开车,开车时不准抽烟,不准接打电话,不准和他人交谈,不准开快车。

十、乙方提供的车辆每天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和线路接送学生,保证学生正常上下学的时间。接送过程中,如发生汽车故障,乙方必须调过其它合格车辆接送,费用责任由乙方负责。

十一、在接送过程中,证件、手续一切齐全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司机故意违章或没带齐有关证件的、其罚款由乙方承当;发生超载,被交-警部门扣证、罚款,均由乙方承担。

十二、乙方应交人民币3000元(¥叁仟元)给甲方为风险保证金,乙方当为学校接送校车身份期间不遵守此责任书,甲方不予退还乙方风险保证金。

十三、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车辆状况进行监督,如车辆过分残破或不符合安全标准,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校车方接送资格。

十四、甲方有权对车辆及校车司机纳入学校行政统一管理,服从调配,乙方必须依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学习及其它会议并落实到位,不参加会议的扣20元/次。

十五、甲方有权在乙方提供的车辆的车身张贴甲方认为需要的宣传标语和单位标志等。

十六、乙方必须将校车提前10分钟停留在学校指定地点,做好出车前的安全检查。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签字后生效,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

该校车安全责任书最终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乙方(责任人)签字:               

年     月    日

校车司机杜绝超员超速安全责任保证书范本

校车安全现在已经引起高度重视了,作为一个校车司机,承载的不仅仅是一份工作而是一份责任。为确保乘坐学生班车学生的交通安全,解决家长的后顾之忧,兹保证:

1、在接送学生的途中,不超速,特别是阴雨天、雾天、大风天、雪天、寒冷天,减速慢行。

2、保证车辆不超员、不超载。

3、保证不开英雄车、义气车,不疲劳驾驶。

4、在接送学生的整个过程中谨慎驾驶,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5. 积极参加业务学习,和安全学习、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通管理人员指挥,做到文明行车、安全礼让、无违章、无事故。

6. 热爱车职工作,服从调派,牢固树立服务思想,遵守劳动纪律,不擅离职守。

7. 爱护车辆,坚持定期检查制度,不开带病车,确保行车安全。

8. 按规定做好车辆的保养,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

9. 每天认真、准确、填写校车安全检查本。

10. 认真执行中心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树立安全第一思想,确保孩子生命财产安全。

11. 在驾驶过程中要礼让三分,谨慎驾驶,避免开违章车、赌气车、疲劳车、英雄车。

12. 严禁工作时间饮酒;不准酒后驾车;不准将车交非司机驾驶;不准开与证不符的车辆。

13. 熟悉并学习必要的安全救护知识,制定行车安全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车载消防及急救器材,遇事沉着冷静,及时报告,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若违反以上规定甘愿接收以下处罚:

1、违反上述规定、有失责行为,由领导班子会议研究给予适当处理。

2、如严重失职,发生相关恶性事故,经研究,给予严肃处理。严重的报请上级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

3、本保证书一式两份,负责人和责任人各执一份。签订之日起生效。直至相关责任人离园或离职时自动失效。

保证人:

年 月 日

校车管理责任承诺书

为了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坚决杜绝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校车能源销耗的节约,制拟定些责任承诺书。

一、校车安全管理

1.必须对驾驶车辆进行严格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坚决不上路行驶,时刻保持车况良好。

2.在正常情况下,坚决做到不超员行驶、不超速行驶。

3.严禁酒后驾车,学校发现酒后驾车,有权停止驾驶人员行驶权力。若因造成不正常驾驶,出现人为事故,责任自负。

4.由于驾驶过程中出现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等后果责任自负。

5.雨雪天气和大雾天气特别注意行驶安全,开车时尽量不接或不打电话。

6.校车不能外借,确因特殊事情需外借,必须由驾驶人员自行开车到达目的地。若不能由驾驶人员跟随的情况下,必须经过学校行政办领导签字同意,即可。

7.违反上述规定的,对驾驶员按有关规定处理,造成安全事故的,驾驶人员承担所有责任。

二、校车燃油管理

1.由各部门提前支付,凭实际开支发票向后勤办报销燃油费。

2.驾驶员要每月、季、年要对车辆进行油料耗费分析,建立车辆档案。

3.每一季度向后勤办提交一次加油登记表、行驶里程表和加油站的加油清单。

4.校内职工私人用车不能报销油费,自行加油。

校车责任人:(盖章) 学校:(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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