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书

税务人员公开承诺书

时间:2018-01-31 08:41:29 承诺书 我要投稿

税务人员公开承诺书

一、提供涉税咨询服务。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发票查询、涉税信息查询等服务。湖南国税12366纳税服务热线及时解答纳税人及社会各方面对税收问题的咨询。办税服务厅、网站及时公布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纳税人所有办税事项的内容、时限和办理地点,以及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

税务人员公开承诺书

二、实行“一站式”服务。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的所有涉税事项,统一由办税服务厅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统一出件。

三、简化涉税审批环节。依法办理行政许可,下放审批权限,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纳税人涉税审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申请,及时办结率100%;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告知准确率100%。

四、实行查前告知制度。除信访举报、上级交办、转办和专案稽查案件外,在实施专项检查、日常检查和纳税评估前要告知纳税人,要统筹安排对纳税人的税收调查和检查工作,避免多头重复安排内容相同的调查和检查事项。对评为a类纳税信用等级的纳税人,除举报、专项、专案检查以及金税协查等检查外,三年内检查不超过一次。

五、严格执行我省增值税起征点标准,即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2万元;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500元,确保该项政策落到实处。

六、诚恳接受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畅通征纳沟通渠道,多途径了解纳税人的涉税诉求,快速、有效地处理纳税人的投诉和举报,对违反廉政纪律以及服务质量、服务态度等问题,被投诉举报并调查属实的,一律给予严肃处理。严厉查处税务人员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玩忽职守,不征或者少征税款,滥用职权多征税款或者故意刁难等违法违纪行为。

共青城地方税务局业务科公开承诺书

一、主要职能

负责税收政策执行和监督及涉税减免审批事项和发票管理;制订有关征收管理的制度、办法和措施;执行国务院确定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工作及省政府授权地税局代征的防洪保安资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征收管理工作;办理局领导市科室临时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服务对象

全区范围内的纳税人。

三、服务内容

为纳税人提供税收政策咨询、宣传和辅导,办理备案类及审批类涉税减免事项。

四、服务承诺

为了充分发挥地税职能、服务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创业服务年活动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为更好地推进创业服务年建设,夯实作风,勤政廉洁,创优环境,我科结合工作职责,从六个方面郑重向社会作出如下承诺:

1.改进作风,提高日常工作效能。严格遵守公务员操作,勤廉从税,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优质高效完成办文办事任务。对一般性政策性减免审批在五个工作日处理完毕,需要调查的在七个工作日处理完毕;特事特办,对急件或领导交办的重大事项,做到即到即办,不断提高处理公务的能力和水平。

2.优化服务,营造良好地税形象。以“始于纳税人需求,终于纳税人满意”为理念,将服务贯穿到工作始终。实行首问责任制,热情接待来人来电,做到文明用语,举止得体,诚恳相待,答疑解惑。对需要核实的问题,及时调查,十五个工作日内将调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向当事人反馈。对纳税人反映的情况要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是工作职责问题,立即整改;是基层执行政策问题,限期查实整改;受条件限制一时难以整改,说明情况,积极创造条件加以整改;对问题进行定性定量分析,从源头治理上建立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

3.严格政策,加强税收征收管理。以收入为中心,抓好各种税收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建立完善建筑安装业、房地产业、货物运输业等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税收征管制度、措施,不断规范行业税收管理,营造公平、有序、和谐的税收征纳环境。深入税源调查,加强收入分析,破解征管难题。查找征管薄弱环节,挖掘收入增长潜力,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谐健康发展。

4.落实举措,支持就业创业工作。落实好国家、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企业、民生发展及服务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认真做好下岗再就业、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服务工作,建立系统政策执行反馈机制,及时掌握政策落实有关情况,深入调查研究,加强督促指导,发现问题,及时跟进,妥善处理。加强部门联系,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强化工作配合,确保下岗再就业、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5.公开政务,宣传政策法规文件。及时贯彻上级部门政策文件,并制定可操作性的具体执行办法,确保政令畅通。通过新闻媒体和地税局网站、办税大厅等载体,公布、公开政策文件、办事程序等有关涉税事项,保障纳税人知情权。加强政策宣传力度,编发政策手册,督促地税干部深入社区、农村,宣讲社会、企业、民众关注等热点税收政策,提高政策的透明度。

6.兑现承诺,严格责任追究制度。认真执行各项承诺规定,对违诺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对接听来电、接待来访态度生硬的人员,要责成向当事人赔理道歉,说明情况;对反映问题不及时查实、拖延处理及违反政务公开制度的行为,按省地税局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及时向纳税人反馈处理结果。

五、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李辉林

联系电话:4341413

手 机:13607923372

定陶县地方税务局公开承诺书

为认真践行执政为民理念,推进全县“转作风、消毒瘤、正法纪”大对照、大整顿、大检查活动深入开展,增强地税依法行政能力,我代表全县地税人员向社会各界郑重承诺:

一、严禁工作日中午饮酒,严禁在执行公务的单位和管户饮酒;严禁酒后驾车;严禁工作日之外酗酒滋事。

违反以上“禁酒令”者,不管什么理由,一经发现,第一次违反规定的予以批评教育、第二次给予经济处罚(50元)、第三次给予记过处分。

二、全县地税系统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全县地方税收及基金(附加)的征收管理工作,依规定办理地方税收征收管理、依规定办理地方税收优惠、依规定进行政务信息公开、12366热线咨询等,为全县所有涉税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一)、对税务登记事项中的设立、变更、停复业、扣缴税款登记2日内办结,注销税务登记20日内办结,其他税务登记事项当场办结;对申报征收事项中的纳税申报当场办结,延期申报2日内办结;对认定管理事项中的定额调整申请、所得税征收方式认定及鉴定5日内办结,印花税核定征收方式认定2日内办结;对证明管理事项中的外出经营许可、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当场办结;对发票管理事项中的发票发售当场办结,货运业自开票纳税人认定、年审,30个工作日办结,其他发票事项当场办结。

(二)、对税收优惠事项5日内确定是否受理,县区审批20日内办结,市级审批30日内办结,省级审批45日内办结,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长10日,并告知纳税人。

(三)、对地税和经济发展规划及重大决策、地方税收重大事项、地方税收工作动态、地方税收调查研究、部分办事制度、地税办公地址、联系方式、投诉电话等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四)、对纳税人涉税咨询能够直接答复的,直接答复;不能够直接答复的,3个工作日内电话答复纳税人,情况复杂的,明确答案后1个工作日内电话答复纳税人。

三、请社会各界对地税系统“户籍管理岗”、“评估约谈岗”、“税款清算岗”、“调查核定管理岗”、“税收核定岗”“申报征收岗”等涉税高风险岗位严格监督,地税人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操作、规范程序、优质高效服务,依率计征、依法行政。

社会各界如发现地税人员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监督电话:2220403、2252110,我们将按照《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严格追究,并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您满意的反馈答复。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对地税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全县地税人员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高效的涉税服务,谢谢大家!

承诺人:定陶县地方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韩月文

仪陇县地方税务局公开服务承诺书

二、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各项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组织实施地方税收征收管理体制改革;制定地方税收征收管理制度;监督检查税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贯彻执行。

2.组织实施各项地方税收和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按照税收管理权限,对税收法律法规执行过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税政问题进行解释;组织办理政策性税收减免和优惠政策等具体事项。

3.开展税收行政执法,负责办理税务行政复议。

4.研究分析地方税收税源状况及变化情况。

5.组织开展税收宣传,负责地方税务系统的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办理、答复人大、政协的提案和议案。

6.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服务内容:

1.提供涉税信息服务。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发票查询、涉税信息查询等服务。

2.实行首问责任制。凡纳税人到地税部门办理涉税事项时,第一个受理纳税人办税事宜的地税干部负责为纳税人答疑或指引,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

3.实行办税服务厅一站式服务。办税服务厅要按照“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要求,办理纳税人所有涉税事项。

4.实行办税事项“同城通办”。纳税人可以就近选择办税服务厅办理纳税申报、缴纳税款、领购发票(冠名发票除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

5.严格执行地税部门工作禁令。严禁不征、少征、多征、挖引税款;严禁不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利用工作便利、职务影响接受纳税人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

四、服务对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涉税事项相关人

五、服务承诺:

一、完善机制,确保税收优惠政策用足、用好、用活。

二、搭好平台,确保税收政策及时宣传到位。

三、优化服务,确保工作质量。

四、文明办税,增强工作透明度。

五、开拓创新,不断完善减负措施。

六、限时服务,提高办事效率。

七、建立绿色通道,积极服务纳税人。

六、主要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刘旭东  7224918(办)

七、联络员姓名、联系电话:唐锐  7233505(办)

赣州市国家税务局征管科公开服务承诺书

一、主要职能

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综合性纳税评估办法;承担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控器具推广应用等方面的相关工作;组织落实个体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税收管理员制度。

二、服务内容

(一)指导全市国税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组织落实税收征收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组织落实和综合协调综合性纳税评估工作。

(三)指导和落实税务登记证管理。

(四)承担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承办征管软件的推广应用、运行管理与维护。

(五)组织落实个体、集贸市场、行业税收征管工作。

三、服务对象

涉及国税部门征收管理税种的纳税人,全市所辖国税机关征收管理部门、纳税评估部门。

四、服务承诺

(一)落实税收政策,全力服务全民创业。

(二)提高效率。办理税务登记,手续完备的一次性办结;纳税人直接申报的,即时办理;延期申报的,3个工作日内及时办理;延期缴纳税款的,10个工作日内上报省国税局审批。投诉举报,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三)规范执法。原则上一年内不对同一纳税户进行2次以上的入户评估。一般性违章案件,必须处罚的按处罚下限处理。

(四)优质服务。实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工作ab岗制,办税事项一次性告知。全面落实“两个减负”,切实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和基层部门工作负担。

(五)办税公开。公开纳税人权利义务;公开税收政策、执法程序、办税流程、服务规范、处罚标准。

(六)作风优良。工作人员文明礼貌、服务周到、工作高效。严禁吃、拿、卡、要、报,严禁徇私舞弊、玩忽职守、,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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