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书

水土保持承诺书

时间:2021-06-18 10:34:30 承诺书 我要投稿

水土保持承诺书

为促进全市水土保持监测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深入推进“双争为民实践活动”,从我站水保监测工作实际出发,努力做好工作,现向全社会郑重承诺如下:

水土保持承诺书

一、树立创新的理念,争创五型机关先进单位。 以这次活动为契机,突出抓好“四大创新”,即水土保持监测服务创新:完善水土保持监测体系,推动水土保持信息化工作,不断提升水土保持监测服务能力;水土保持科学研究创新:抓好科研工作,多提新点子、新思路、新方法,力争在水土流失治理和生态环境方面取得新进展和成果;水土保持科技成果转化创新:依托试验站和试验示范区,将关键技术研究与区域治理模式试验相结合,加强研究成果的示范与推广,为我市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与区域农业发展提供科学依据;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创新:创新工作推进机制、考核评价机制和激励奖惩机制,以制度的创新、机制的创新,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二、着眼长远建设,提高全市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整体水平。 紧紧围绕我市新时期治水方略,结合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总体目标,立足泰安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实际,科学规划、周密部署,加强水土保持监测体系和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我市水土保持监测能力、服务能力。以市监测站和监测点为监测信息管理基本构架,以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和全球定位系统及计算机网络等现代信息技术为手段,建设快速、便捷的信息采集、传输、处理、发布系统和查询系统,实现对全市水土流失及其治理等信息的动态管理,促进资源共享和开发利用,全面提高水土流失治理与监测预报水平,为各级政府部门提供决策信息,为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提供信息支撑。

三、树立服务意识,做“为民务实清廉”的表率。 一是在工作中继续保持高昂的斗志,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切实肩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责任,在工作中不求名利,不计得失,用实实在在的行动努力实践“双争为民”活动,树一流标准,创一流业绩。二是坚持求真务实、廉洁勤政、无私奉献的作风,不断提高个人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办事公开、公正、公平,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四、打造高标准队伍。 一是大力弘扬“发展为民、服务为民”的工作理念,围绕我市水土保持事业的长远发展,认真开展水保监测实施工作,提升政治素质和思想境界。二是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完善工作体制,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三是认真落实目标到人、问题管理、责任追究三项制度,创新机制,转变作风、提高效率、与时俱进,创造性开展工作。

以上承诺,请社会各界监督。

水土保持监测承诺书

天柱县水利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水利部16号令《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公司特承诺将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对《“舞阳壹号”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开展水土保持监理工作。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日期:2015年11月10日

水土保持监理承诺书

施秉县水利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水利部16号令《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公司特承诺将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对《“舞阳壹号”水土保持方案》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日期:2015年11月10日

桂东县水土保持站公开承诺书

水土保持站是水利局的下属二级副科级单位,主要负责全县水土保持工作,组织和协调水土流失的综合治理,实施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制度工作;负责组织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实施和监督检查;依法征收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和水土流失防治费等工作。

为加强干部职工队伍作风建设,规范我站干部职工的从政行为,树立水保良好形象,结合水保工作实际,县水土保持站将围绕如何便民利民,在优化服务流程、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服务质量等方面做出如下的公开承诺:

一、实行政务公开,增强办事透明度。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对行政服务的内容、办事的程序、办理时限等事项公布上墙,接受社会监督。

二、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在围绕便民利民,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等方面的工作中,首先,对内必须加强干部职工的工作能力、管理水平、业务素质及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其次,对开发建设项目依法实施监督检查时,做到亮证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确保执法公正。

三、简化办事程序,优化服务。项目业主到单位申报水土保持方案或审批开发建设项目时,做到承接当天,单位派出专业技术人员组到开发建设项目现场进行勘察测量,并依据水利部2015年6月发出《关于严格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工作的要求》划出13条水保政策“红线”的要求,严格按规定程序、规定时限办理完成,做到不超范围审批,不超时限审批,不变相,审批。经专业技术人员勘察测量后,告知项目业主有关申报的要求和程序。

四、提高服务质量,便民利民。当有群众来单位时,热情接待,问明来访人员的目的,根据来访人员提出的有关问题能够解答的当场做出解答,对不能立即做出解答的,按有关程序在规定的时限内做出回复。做到微笑服务,礼貌待人。若是接到人民群众举报有关水土保持方面的问题,按有关程序和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调查了解,按事实依法进行调处。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以上承诺,我们保证做到,并请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投诉电话:0735—8628847

桂东县水土保持站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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