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消防安全承诺书

时间:2022-11-25 17:45:46 承诺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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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消防安全承诺书

为了给每一位消费者提供一个安全和谐的消费环境和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的经营环境,确实加强单位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注重效益,确保安全。特郑重向社会作如下承诺:

市场消防安全承诺书

一、单位所有的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在营业时间内保证畅通无阻,保证不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上堆物,保证安全出口在营业时间内不封闭、不上锁。

二、定期对本单位的消防设施、应急照明和安全疏散、安全出口标志等进行全面的检查,保证消防设施和标志始终处于符合国家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状态。

三、所有员工经过消防安全培训。

四、经营场所保证不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以上系我单位作出的承诺,我单位将信守承诺,若有违反上述承诺内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云南省消防条例》的规定,我单位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单位名称(公章):

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消防安全承诺书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自身的消防安全责任制,确保消防安全,我单位郑重承诺如下: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二、落实消防投入专项资金,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完善消防设施,并设专人负责维护管理,保证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营业、工作时间,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无阻;

三、组织内部防火检查,对存在的火灾隐患,确定整改措施、期限和责任人,及时整改。确定防火巡查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并填写巡查记录;对易发生火灾事故和易造成群死群伤或重大损失的部位进行重点监控;

四、将消防安全培训列入日程安排,定期组织与员工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保证每名员工熟知“四个能力”建设主要内容、“三懂三会”及本岗位消防安全常识;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和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持证上岗;

五、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我单位将严格按照相关消防法律法规做好消防工作,若有违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江西省消防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单位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切实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接受监督。

承诺单位(公章) 消防安全责任人(签名): 年 月 日

陶瓷品市场经营户消防安全承诺书

为了确保安全,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实施细则和《温州市企事业出租厂房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消防法规和规定,本着“消防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原则,特作如下承诺: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规定,加强防范意识,保证消防安全,

二、建立防火责任制度,由法人代表(或委托一名行政领导)担任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对职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

三、把消防工作列入生产、经营的日常管理工作中,建立岗位责任制。

四、定期不定期进行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完善消防设施。

五、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材,维护市场消防设施,并指定专人管理消防器材,保证消防设施正常运行和完整使用。

六、严格遵守执行出租方有关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用火、用电、值班巡逻等各项防火安全制度,接受出租方的消防管理。

七、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不占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等,货物、推车、车辆按指定地点停放。

八、不使用明火和电热器具,如确因经营需要,须经出租方同意,并定点、定人、定措施进行管理。

九、对上级有关部门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无条件消除。

十、参加财产,确保财产安全。

消防安全责任承诺书

为确保消防安全,严防火灾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众聚集场所应当严格履行以下消防安全责任:

1.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的职责,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

2.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主动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

3.营业期间至少每2小时巡查一次。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严禁锁闭和阻塞,确保畅通。

4.场所内不得设置员工宿舍,严禁留宿从业人员或消费人员。

5.营业期间严禁燃放各类烟花爆竹或违规动用明火。

6.电气线路敷设,用电设备安装、使用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7.场所内严禁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8.不采用聚氨酯泡沫塑料等易燃材料装修,不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装设容易误导疏散的玻璃镜子等影射物。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及器材。

10.发生火灾要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商铺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承诺书

承诺人: 营业执照号:

□租用/□购买本管理服务区域□商铺/□写字楼/□商场 花园 栋路大道 单元 号,从事 经营,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为了加强此□商铺/□写字楼/□商场(以下简称本单位)及本物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火灾、爆炸、中毒等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特签订本承诺书:

1、承诺人的从业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并组织安全生产教育,承担安全生产责任,对本单位及雇请人员引起的火警火灾、爆炸、中毒及其他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事故负全面责任。

2、承诺人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对其经营管理区域内的安全管理全面负责,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管理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演练,对雇请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使其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定,确保安全经营。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如实报告有关部门。

3、承诺人须对经营范围内包括消防器材在内的安全设备设施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处于适用状态。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4、承诺人应加强防火措施,按规定配备足量、有效消防器材(每50m2宜配置1-2个灭火器),并放置于容易取到的位置。

5、承诺人进行装修前,应向宜宾雅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出书面申请(面积超过50平方米的,还应向政府消防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批并准许后方可进行装修。

6、装修期间消防设施、设备应按照规定装修,商铺消防管网阀门位置须设置观察孔,不能将阀门位置封闭,如未按规定装修,后期产生整改费用全部由承诺人承担,产生消防事故责任有承诺人全部负责。

7、承诺人应依法将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设计文件,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8、承诺人须提供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意见书、消防改动图纸、消防改动人员资质。

9、在商铺投入使用、营业前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提供消防机构审核合格证明,以及消防改动峻工图。

10、 装修后的消防设备、设施的维护,由商铺使用人自行负责,因装修引起的公共消防部位、公共消防设施损坏,本人承诺及时修复并赔偿损失。

11、 承诺人承诺并遵守以下政府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内容,并对不符合以下规定所造成的后果负责,包括:

(1) 严禁擅自挪用、损坏公共区域所配置的消防器材、设备、设施;

(2) 严禁擅自动用消防水源;

(3) 严禁占用、遮挡、堵塞消防栓;

(4) 严禁堵塞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

(5) 严禁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6) 禁止存放、生产、经营易燃、易爆、有毒、变质物品。

(7) 严格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的安全管理。

(8) 严禁私自乱拉、乱接用电、用气线路;从事电业、电气焊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上岗证”;动火作业时,应提供政府消防主管部门的审核文件。

(9) 电器产品的安装、使用和电气线路设计、敷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的消防安全技术规定。

(10)自行做好电器产品安全性能维护,按规定定期检修。

(11)禁止在经营场所内使用明火做饭,过夜留宿。

(12)其他有关消防安全管理的内容。

12、 宜宾雅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可组织、协助政府消防主管部门对承诺人的经营场所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对不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或政府消防主管部门开具的消防问题处理意见的,承诺人应在限期内进行整改。逾期不整改的,由政府消防主管部门处理。

13、 本承诺书一式二份,承诺人及宜宾雅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承诺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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