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书

食药所保健品,化妆品监管承诺书

时间:2021-06-18 18:59:41 承诺书 我要投稿

食药所保健品,化妆品监管承诺书

遵照《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为保证我单位所经营化妆品的质量安全,现做出以下承诺:

食药所保健品,化妆品监管承诺书

一、严格贯彻执行《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认真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并建立台帐。

二、保证经营场所、储存场所的卫生环境符合条件;经营场所和仓库(贮存区)保持内外整洁;具有通风、防尘、防潮、防虫、防鼠等设施;散装和供顾客试用的化妆品具有防污染设施。

三、所经营的化妆品从合法渠道购进,符合《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的要求,并具有合格的标识标签。

四、确保诚信经营,对所经营化妆品不做虚假和夸大宣传,不销售过期变质、自制化妆品。

五、自觉规范经营行为,接受行政机关依法监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和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其他合法权益。

六、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自愿接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人(签名):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备 注:此承诺书一式2份,食药监管部门和承诺单位各留存1份)

百里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制

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承诺书

一、企业刊播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内容、样式(包括散发的传单、招贴等)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内容、样式完全一致,不作任何修改和变更。

二、企业刊播的媒体或其它传播媒体(包括散发的传单、招贴等)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媒介完全一致。

三、企业已制定了有效的监督管理措施,已和企业的销售人员及销售本企业产品的任何单位和个人签订保证书,确保在全国任何媒体或其它媒介发布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和省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的内容、样式完全一致。

四、企业保证不将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审批文件提供给任何非法单位和个人从事非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宣传活动。

五、企业的销售人员及销售本企业产品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刊播的本企业的.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包括散发的传单、招贴等)其非法宣传的法律责任由本企业承担。

六、企业保证追究发布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以上承诺,本企业保证严格遵守,如发生刊播(包括散发的传单、招贴等)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等行为,企业完全接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的撤销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一年内不受理该产品广告的审批或备案以及暂停药品销售等行政处理决定。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社会公开承诺书

xx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以保证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食品产业医药经济发展为宗旨的行政执法机关,其主要职能:一是对本行政区域内食品、保健品、化妆品进行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事故查处;二是对本行政区域内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的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为更好地履行职能,服务群众,服务社会,我分局向社会各界郑重承诺:

一、始终坚持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原则,强化服务理念,改善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吃、拿、卡、要、报”等“以权谋私、以批谋私、以查谋私”现象。

二、对证件核发的初审上,保证做到依法行政,及时受理,认真审核,严格把关,限期办理。在日常监管中,保证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热情服务。

三、在办事效率上,做到“四快”:即查处案件出击快,热点问题处理快,群众咨询解答快,社会要求回应快。

四、在执法过程中,坚持“两公开、三告知”:即公开执法人员身份、公开执法程序;告知行政相对人处罚依据、告知其享有的合法权利、告知其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五、在案件查处中,做到“五不放过”:即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来源、去向不查清不放过;涉嫌单位、责任人不查清不放过;案件产生原因不分析透不放过;涉案人员未得到应有惩处不放过;今后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六、不插手干预药品企业经营活动,不投资入股药品生产、经营以获取不正当利益。

七、坚持“八荣八耻”,增强服务意识,自觉抵制一切商业贿赂行为,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良、作风清正、纪律严明、行动快捷”的食品药品监管队伍。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承诺书

为进一步改进干部作风,提高工作效能,优化发展环境,在“四城同创”“廉洁公务年”及“三大战役攻坚年”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我代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社会公开作出以下服务承诺:

一、加强安全监管,保障饮食用药安全。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建设,加强对餐饮服务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等“四品一械”生产、经营、使用的日常监督检查。突出重点地区、重点环节、重点品种、重点时段和重点对象,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排查安全隐患,规范市场行为,进一步加大打假治劣力度,从严查办大案要案,净化市场秩序。

二、坚持依法行政,推进“阳光政务”。大力推行阳光行政、阳光办案、阳光审批,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坚决杜绝暗箱操作,公开办事程序、公布办事结果,兑现办事承诺。落实行政执法案件告知书、公示卡、回访表等“一书一卡一表”制度,严格执行自由裁量标准和合议制度。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切实维护公众利益。 

三、优化审批方式,提高办事效率。简化审批程序,优化审批方式,推行网上审批。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实行行政许可接待、受理、审批“一窗式”服务。审批办结实行“七、五、三、一”工作制:即零售药店经营许可7个工作日完成;餐饮服务许可、器械一类注册许可5个工作日完成;一般性审批3个工作日完成;日常性审批随到随办,当日完成。窗口受理文明礼貌,热情接待。

四、优化政务环境,服务企业发展。严格执行落实重大产业项目和重点企业服务“绿色通道”,推行“立即就办、特事特办、急事快办”;向重点企业派驻特派员,对骨干企业实行重点帮扶;实行“一般错误首错免罚”制度,对首次发现药品、餐饮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原则上按法律规定的自由裁量下限处罚,或依法减轻行政处罚,为企业发展创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推动食品药品经济更好更快更大发展。

五、严肃工作纪律,推行廉洁公务。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并把廉政建设各项要求落实到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之中。全面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力行勤俭节约。制止一切“吃拿卡要”和“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行为。

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现象,我局将严格按照行政问责的有关规定,严肃进行问责。对投诉举报案件实行1个工作日调查,3个工作日有明确答复,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果。

以上承诺,敬请广大市民、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予以监督。(监督投诉电话:8211811)   

保健品、化妆品行业承诺书

为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自觉规范经营行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我(单位)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在许可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保证产品的质量与安全。

二、保证企业法定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切实提高认识,不断强化和落实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主动接受政府职能部门、消费者及社会的监督,提高本单位的安全保障水平。

三、健全管理体系,完善规章制度,努力提高管理水平,遵守“诚实可信”的商业道德,保证采购渠道正规、合法,产品质量合格。杜绝不合格产品和有毒有害物质通过本单位流入社会。

四、坚持消费者人身健康安全高于一切的思想,始终遵循“信誉即人品,质量是生命”的价值理念,不做夸大事实和误导消费者的宣传,不以此类物品冒充他类物品销售。

五、建立起购进、验收、销售的可追溯制度,在产品存在可能危及人身健康或安全时,能够及时召回,使危害降低到最小程度。

六、保证所有从业人员均持有效的健康证明及培训合格证上岗。

七、认真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建议,最大限度的满足消费者的要求,做一个诚实守信的经营者。

八、以上承诺,恳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承诺单位:

单位负责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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