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书

审计 工作承诺书

时间:2018-01-29 11:22:20 承诺书 我要投稿

审计 工作承诺书

为切实加强审计人员廉洁从审责任意识,严格执行审计工作纪律,争做人民满意的审计员,我承诺:

审计 工作承诺书

第一条 审计组组长对审计组的廉政工作负领导责任,并切实认真地组织审计组开展以下工作:

(一)组织开展审计组廉政教育。因地制宜,讲求实效,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和网络技术,开展审前警示、审中提醒和审后讲评,增强审计人员的廉洁从审意识;

(二)向被审计单位宣传廉政纪律。进驻审计点后,及时向被审计单位宣传“八不准”审计纪律和《审计组廉政责任》相关规定,争取被审计单位的支持和配合;

(三)检查审计纪律和廉政规定执行情况。离开审计点前,检查审计组执行审计纪律情况,并向被审计单位征求廉洁自律意见。积极配合局纪检组开展审计现场廉政巡查和审后廉政回访;

(四)落实对外聘人员的纪律管理。加强对外聘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日常纪律管理,采取多种方式,使其充分知悉并严格遵守各项审计纪律、廉政纪律和保密规定;

(五)严格执行重要情况报告制度。审计结束后向州局主要领导和局纪检组汇报和报送审计组廉政纪律执行情况。特别是对审计过程中涉嫌违纪违规或可能影响审计机关形象的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单位主要领导或纪检组报告或向上一级有关部门举报。

第二条 审计组长要带头恪守审计职业道德,保持审计应有的独立性,忠于职守,依法审计。做到:

(一)了解审计组成员可能损害审计独立性的情形,并采取回避、追加复核等相应措施;

(二)现场审计、延伸审计、核查重要事项和接受重要审计工作资料以及交换审计意见时,必须保证2人以上,避免审计人员单独与被审计单位接触;

(三)不得隐瞒、变更审计发现的问题或者与被审计单位串通舞弊,提交内容虚假的审计报告;

(四)不得泄露在执行公务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形成的秘密文件材料和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

(五)严格实行外勤经费自理。关注审计组成员在审计期间的费用支出情况,避免因与被审计单位发生经济关系,影响审计的独立性。同时应尽力减轻下级审计机关的经济负担。

第三条 在审计期间严格遵守以下审计纪律和廉政规定:

(一)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或与被审计单位有经济关联的单位的宴请;

(二)不准入住明显高于外勤经费标准的豪华、涉外宾馆;

(三)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客观公正履行审计职责的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四)不准参加带有赌博性质的活动;

(五)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赠送的礼品、礼金、购物卡和有价证券等;

(六)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以任何名义给予的加班费、奖金、补贴和福利品等;

(七)不准在执行公务以外的时间占用被审计单位的通讯设备和交通工具;

(八)不准借用被审计单位的资金,或在被审计单位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九)不准通过中介组织收取劳务费、咨询费、介绍费;

(十)不准为个人或家属、亲友购买被审计单位内部职工股或未上市原始股票;

(十一)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提出安排自己亲友工作的要求;

(十二)不准利用审计权力和审计影响力从被审计单位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默许、纵容、授意配偶、子女或特定关系人通过被审计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

(十三)不准利用审计中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或《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规定严肃处理,并与评先选优、提拔任用等挂钩。

承诺人:                  承诺日期:

审计人员承诺书

本人受聘参与xx-x审计局对xx-x项目审计,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建设、效能建设、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规定,切实做到依法审计、规范审计、公正审计、廉洁审计、文明审计,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一)自始至终保持独立、客观、公正性的承诺

1.与被审计单位负责人或者有关主管人员不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

2.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不存在直接经济利益关系;

3.不存在对曾经管理或者直接办理过的相关业务进行审计;

4.不存在可能损害审计独立性的其他情形。

(二)保密承诺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

2.对已获委托的审计项目,不对外泄露审计信息;

3.对在审计过程中获取的相关技术资料、知悉的商业资料,严格按照审计执业道德和行业规范操作执行,做好保密工作。

(三)廉政承诺

1.不接受被审计单位的宴请;

2.不住高档、豪华宾馆;

3.不在上班时间打牌娱乐和参加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4.不私自借用被审计单位车辆;

5.不参加被审计单位安排的公-款旅游及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

6.不接受被审计单位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

7.不接受被审计单位以任何名义给予的加班费、奖金、补贴等;

8.不借用被审计单位的资金,或在被审计单位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9.不私下通过中介组织或其它形式收取劳务费、咨询费、介绍费等;

10.不单独私下与被审计单位交换意见,严禁泄漏审计发现的问题和线索。

承诺人(签字)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审计承诺书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

作为贵校 工程的'施工方,我们愿意遵守《湖南省教育系统建设项目审计实施办法》及《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基建审计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并承诺如下:

一、不弄虚作假,保证工程送审材料完整、真实、可靠。并按审计工作需要,及时提供(补充)工程审计所需资料;

二、实事求是,严格、准确编制好工程结算书。如本工程报送金额超过审计处(或审计事务所)审定金额的5%,愿意按学校规定的“按审计核减额的10%计扣审计费,审计费从施工方工程款中扣除”。

三、提交结算资料时,同时提交使用智多星软件编制的完整电子文档一份。

施工方(单位):

负责(承诺)人(签章):

年 月 日——————

审计承诺书

南城县审计局:

根据《审计法》、《审计机关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准则》、《国家审计基本准则》及《南城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在审计期间,我单位愿意积极配合,并完整提供工程决(结)算审计有关资料,同时保证送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如发现有虚假、隐匿的送审资料,愿按照《审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所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审计函与承诺书

校安工程竣工决算报送审计的函

新区财政审计局:

我单位负责建设的教学点校安工程项目,已于2012年8月20日竣工验收。施工单位已编报了工程决算,我单位组织了相关人员对施工单位编报决算资料的内容进行了逐一核查,相关资料均是真实、完整、合法的。经我单位审查并获得施工单位认可的教学点校安工程造价为 元。根据《新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决算资料送审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随文呈报工程决算审计相关资料,请财政审计局给予审定工程决算造价,以便办理相关事宜。

负责人(签字):

2015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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