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书

农资承诺书

时间:2021-06-17 17:04:38 承诺书 我要投稿

农资承诺书

承诺书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县新农村建设,构建新型农资服务网络,保障农资优质高效供应,促进我县粮食增收,农民增收,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的违法行为,保障农业生产安全。特与各经营单位签订不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承诺书。

农资承诺书

各经营单位必须做好以下几项:

一、依法经营,诚实守信,遵守职业道德。严格市场准入制度,规范进货渠道。各经营单位进货时必须索要各种审批手续和有效票证。

二、经营商品要货真价实,质量可靠。加强质量检测,实施分类管理。一经发现各销售部门有成分不足,低档劣质,以次充好的情况,主管单位将予以严厉查处并上报上级部门。

三、对当地村民所需农资及时供应,服务热情周到,方便快捷。

四、决不经营假冒伪劣产品和“三无”产品(即无生产日期、无生产地址、无生产许可证标号)。

五、主动接受各职能部门的监督。由于经营单位管理不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一律由经营单位负责。

主管部门: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二o一三年月日

农资经营承诺书

作为农资经营者,为维护我县农资市场秩序,要认真做好农资经营工作,自愿接受社会与广大农民的监督,让农民满意、政府放心。在农资产品质量、计量、价格、服务等方面,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加强自律,完善经营管理制度,健全生产经营台帐。

二、经营活动诚信守法,不经营假、劣农资产品;经营的种子、农药等农资产品必须备案,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不经营、使用国家明令禁止销售和使用的农资产品;不经营标签、标识不规范的农资产品;不经营未经审定、审批、登记和淘汰、过期的农资产品。

三、履行法定或约定义务,加强对经销农资商品的科技指导和跟踪服务工作,引导农民安全使用农资,并提供规范服务。

四、保证农资产品质量、保证售后服务、产品明码标价,如发生质量纠纷,经营者要积极深入农资产品使用地点进行调查,协商解决,造成损失的依法负责赔偿,公开进货渠道,自觉接受农民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积极配合、支持执法部门的依法行政,营造良好的农资经营环境,发现违法行为自觉举报。

如违反以上条款,而造成不良后果和给农民经济造成损失的,愿承担一切责任。

承诺人签名: 监督单位:台江县农业和扶贫开发局

二 0 一 二 年 月 日

农资经营承诺书

为了更好地服务农业,维护广大农民利益,让农民用上放心农资,我们农资经销商必须遵纪守法,保证质量,优质服务,诚信守约,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不经营未经审(认)定品种和无登记证号的农药。

二、不经营假冒伪劣农资,所经营农资质量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以上。种子包装、标签达到规范性要求。

三、不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资产品。

四、不发布虚假广告信息,所发布信息必须真实可靠。

五、不哄抬物价,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物价政策。

六、凡因农资质量问题造成农民损失,经查证是本店销售的,无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赔偿。

欢迎广大农户对我店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

农资经营质量承诺书

为了净化农药市场,促进其规范、有序健康地发展,让广大农民用上安全、优质、高效的农药,我单位郑重承诺:

一、农药经营人员必须参加有关农药法律、法规及知识培训,并经县农业局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持证上岗。

二、遵纪守法。认真执行《农药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做到购有凭证、销有记录,合法经营,自觉接受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和检查,以及社会的监督。

农药经营实行台账管理制度。农药经营实行“两账两票”制度,即进货、销货票据,进货、销货台账。台账、票据要保存完整、记录清楚。

三、保证质量。坚持“质量第一,信誉至上”的宗旨,建立健全购销保障体系,保障农药质量。

经营的农药必须是依法取得登记并符合农药标签管理规定的农药,不得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

四、优质服务。建立规范的购销服务体系,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不销售假、冒、伪、劣农药。如发生纠纷协商解决,因农药质量原因造成损失的依法负责赔偿。

承诺人:

年 月 日

农资诚信经营承诺书

为维护我xx农资市场的秩序,积极认真做好农资经营工作,自愿接受社会与广大农民的监督,让农民满意、政府放心。在农资产品价格、质量、计量、服务等方面,我农资经营部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二、加强自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完善经营台帐。

三、经营活动诚信守法,不超范围经营;不经营假、劣农资产品;不经营、使用国家明令禁止销售和使用的农资产品;不经营标签、标识不规范的农资商品;不经营未经审定、审批、登记和过期的农资商品。

四、履行法定或约定义务,加强对经销农资商品的科技指导服务工作,引导农民安全使用农资,并提供规范的服务。

五、保证产品质量、保证售后服务、产品明码标价。如发生质量纠纷协商解决,造成损失的依法负责赔偿,公开进货渠道,自觉接受农民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积极配合、支持执法部门的依法行政,营造良好的农资经营环境,发现违法行为自觉举报。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店铺张贴一份,农业主管部门保留一份。

承诺人签名:

农业投入品经营户承诺书

为确保本经营户组织销售的农业投入品达到安全、优质的要求,深入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农业投入品经营行为,从源头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本着对购买者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本经营户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切实履行维护农产品质量安全职责,确保证照合法齐全,严格按照许可范围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建立健全质量管理、经营安全防护等制度,落实管理责任人。组织本经营户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并结合本经营户实际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

二、依规经营、诚信经营。确保有符合规定的营业场所及仓储、安全设施设备,配备具有相关资质的从业人员,履行销售产品质量承诺,投诉举报电话上墙。严格执行国家物价管理政策,所有商品明码标价,使用合格的计量器具。保证农业投入品来源正当,从有正规生产经营手续且手续完备的进货商或生产单位处进货,并索取相应的证件及票据;销售产品开具销售票据。不断完善设备设施,主动推进农资监管与服务信息化建设。

三、严格规范进货销售记录。建立完善的进货销售台账,真实填写进货记录和销售记录,保证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的有关材料真实、准确,确保进货、销售台帐保存二年以上,保证产品质量可追溯。

四、确保不销售假冒伪劣等农业投入品。保证绝不销售以下农资产品:无产品三证、无单位名称、单位地址、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的农资产品,过期、失效、变质的农资产品,伪造或者冒用他人标志的农资产品,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不合格农资产品;并及时清理过期、失效、变质农资产品,绝不违规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违禁药物等非法投入品,对限用农药做好指导服务工作。

五、积极主动配合监管部门依法监管。自觉接受、配合监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抽样检测等工作,保证不在检查中发生做假、逃避等行为。发现有质量问题的农业投入品,立即停止销售,主动上报当地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服从监管部门的处理决定,并及时告知购买者,及时召回已售出的不合格投入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文明经营、优质服务。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熟悉农资产品的性能、使用方法及相关知识。主动向购买者告知正确的使用方法、使用范围、防治对象、安全间隔期、用量及限用、禁用范围、存放要求等注意事项,不得夸大产品的防治效果,不得误导产品使用者增加用药种类、用药次数和用药剂量,不得违反规定推广新技术、新产品,不得向社会发布伪造、变造的农作物病虫害预报预警信息、防治意见。

七、依法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认真按本承诺书履行义务,因销售不合格农业投入品或不按产品标签说明、不按规定销售造成他人财产损失、对社会造成不良后果的,自觉接受处理,依法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经营户和镇农业服务中心各执一份,经营户负责人签字后生效,在本经营户醒目位置上墙公示。

经营户名称: 经营户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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