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服务承诺书

时间:2022-11-25 19:50:54 承诺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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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服务承诺书

尊敬的纳税人:

纳税服务承诺书

为在全省国税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使您更便捷、快速地办理涉税事宜,及时了解税收政策,促进您与我们在征纳过程中的合作,我们公开向您承诺以下服务:

一、通过湖南国税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为您提供纳税咨询、办税指南、受理和传递举报、投诉监督、受理和传递社会各界对税收工作的建议等。对您的电话咨询、投诉、举报及建议,我们将按照对外公开的“十项服务承诺”(附件2)及时答复。

二、在湖南国税网站上及时发布准确的税收信息,提供远程办理税务登记、文书申请、网上认证、远程报税、电子申报缴税、涉税软件和业务单书的下载、纳税咨询等服务。对您的网上咨询,我们将在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三、对您到国税机关的咨询,我们实行首问负责制,给予您及时准确的答复、办理。

四、根据您的需求和最新政策,纳税人学校免费为您提供培训。

五、您所有的国税涉税事宜都能在一个地点——国税办税服务厅(室)完成。即您办理的所有国税涉税事项,可以享受 “一站式”服务,只须将所需资料递交给主管国税机关的办税服务厅(室),办税服务厅(室)会在规定的时间内通知您来领取审批件。

以上是我们对您的服务承诺,请您予以监督。监督电话:12366—1。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

二○一○年七月

梧州市国税、地税局致纳税人的纳税服务承诺书

尊敬的纳税人:

为了提供高效优质、经济便捷的纳税服务,切实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梧州市国家税务局、梧州市地方税务局全面推行服务承诺制,并郑重做出如下服务承诺。

一、服务理念承诺

(一)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促进征纳关系和谐发展是我们的追求目标。

(二)始于纳税人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是我们的服务宗旨。

二、服务态度承诺

(一)我们的工作人员将使用文明、规范用语,向您提供热情、耐心、周到、细致的涉税服务。

(二)我们的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将统一着装上岗。

(三)我们实行首问责任制。第一个受理纳税人涉税事项的工作人员将负责解答、办理、转交或提供指引,不以任何借口推诿。

(四)我们实行一次性告知制。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或进行业务咨询时,经办人员或首问责任人应当一次性详细告知其所要办理或咨询事项所需提供的资料、应符合的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等内容。

三、信息服务承诺

(一)通过梧州市国家税务局网站、梧州市地方税务局网站及时、准确地向您提供税收信息。

(二)通过办税服务厅等场所,免费向您提供清晰、简明、实用的税法宣传资料及咨询辅导。

(三)通过咨询辅导、电子触摸屏、显示屏、公告栏以及会议、培训等多种形式向您提供税收信息。

(四)坚持推行办税公开。公开内容包括:纳税人的权利与义务;纳税服务工作规范;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税程序;税收管理员规范;税收征收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税务检查权限和稽查工作规范;税务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许可税务行政审批项目;税务行政收费项目及标准;税务行政处罚;举报投诉监督;税务机构和职责;税收法律救济;涉税认定结果;其他应公开的事项。

四、办税服务承诺

(一)办税服务厅实行“一站式”服务。纳税人需要到国、地税机关办理的各种涉税事项均能集中在一个地点--办税服务厅受理或办理。

(二)办税服务厅实行全程服务。我们的工作人员在受理纳税人的涉税事项后,将通过税务机关内部工作机制,提供包括受理、承办、回复等环节的服务。

(三)办税服务厅实行限时办结服务。对纳税人需办理的各类涉税事项,如依法可在办税服务厅内即时办结的,经工作人员审核,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即时办理。如不能在办税服务厅内即时办结的涉税事项,我们的工作人员将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并告知办结时间。

(四)办税服务厅实行“ab”岗工作制。“ab”岗工作制指在工作日内相近岗位a岗责任人因各种事由不在岗,由b岗工作人员替补上岗,履行工作职责。保证每个工作岗位始终有工作人员为纳税人服务。

五、咨询服务承诺

(一)对您的电话咨询,我们受理后将即时答复;不能即时解答的疑难问题,将在5个工作日内向您做出答复;

(二)对您的上门咨询,我们受理后将即时答复或请相关部门予以答复;不能即时解答的疑难问题,将在5个工作日内向您做出答复;

(三)对您的书面咨询或网上咨询,我们将在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向您做出答复。

六、信息保密承诺

(一)对您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我们会严格保密,除法律、法规准许或法律、法规的保密条款授权外,我们绝不会向社会公众披露。

(二)对违反规定泄漏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我们将按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七、纳税人权利保护承诺

您享有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的十四项权利:

知情权、保密权、税收监督权、纳税申报方式选择权、申请延期申报权、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权、申请退还多缴税款权、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权、委托税务代理权、陈述与申辩权、对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拒绝检查权、税收法律救济权、依法要求听证的权利、索取有关税收凭证的权利。

如您发现税务人员未能遵守上述承诺,可以向工作人员提出质疑,也可以拔打以下电话向我们反映情况并有权进行投诉,我们将及时帮助您进行协调解决;对税务人员不遵守承诺的行为,我们将及时调查、严肃处理,并将调查处理情况向您反馈。

梧州市国家税务局 监督投诉电话 0774-6022794

梧州市地方税务局 监督投诉电话 0774-6022987

各县(市、区)办税服务厅 服务咨询电话 监督投诉电话

万秀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 0774- 3106681 0774- 3106336

长洲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 0774- 3931056 0774- 3931069

龙圩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 0774- 2693602 0774- 2693623

工业园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 0774- 2037388 0774- 2027366

苍梧县国税局办税服务厅 0774- 2686368 0774- 2684746

岑溪市国税局办税服务厅 0774- 8222538 0774- 8222595

藤县国税局办税服务厅 0774- 7282373 0774- 7281836

蒙山县国税局办税服务厅 0774- 6283688 0774- 6285390

万秀区地税局办税服务厅(河东)0774- 2826950 0774- 2823660

万秀区地税局办税服务厅(河西)0774- 3935021 0774- 3853939

长洲区地税局办税服务厅 0774- 3935076 0774- 6027658

龙圩区地税局办税服务厅 0774- 2683180 0774- 2693365

直属分局办税服务厅 0774- 6022955 0774- 3862158

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税服务厅 0774- 6027965 0774- 3862558

工业园区局办税服务厅 0774- 3989090 0774- 5819760

苍梧县地税局办税服务厅 0774- 2683180 0774- 2693365

岑溪市地税局办税服务厅 0774- 8232039 0774- 8232386

藤县地税局办税服务厅 0774- 7298567 0774- 7292803

藤县太平分局办税服务厅 0774- 7607799 0774- 7292803

藤县塘步分局办税服务厅 0774- 7183966 0774- 7292803

蒙山县地税局办税服务厅 0774-6282246 0774- 6285303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承诺

尊敬的纳税人:

为了向您提供优质高效的纳税服务,我们作出以下承诺并向社会公开,请您对我们的工作予以监督。

一、税法宣传承诺

通过江苏地税网站(#url#)、新闻媒体、电子触摸屏、短信等多种渠道,您可以及时、准确、完整地获取有关税收政策、法规信息;在办税服务场所免费向您提供税法宣传资料。

二、咨询服务承诺

1、对您通过12366热线、网上“在线咨询”和到税务机关咨询的一般问题,我们当场答复;通过网站“你问我答”咨询的一般问题,我们在受理后一个工作日内答复。

2、疑难问题,我们在受理后五个工作日内答复。

3、需要请示上级税务机关的问题,我们在受理后会及时告知您,并在收到上级答复后一个工作日内告知您。

三、办税服务承诺

1、对您在办税服务厅或通过“江苏地税网上办税服务厅”办理的所有涉税事宜,我们依照《办税指南》公布的时限办理。您可以在各办税服务厅及江苏地税网站查阅《办税指南》。

2、我们为您免费提供正常办税所需的纳税申报表和税收缴款书。

3、我们为您提供“一站式”服务,办税服务厅按“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要求受理、办理您所有涉税事项。

4、我们为您提供预约服务,您可以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12366网上在线咨询预约办税时间,我们将在约定的时间为您办理。

5、我们为您提供导税服务,您到办税服务厅办理涉税事项,导税员会引导您到相关服务区域办理,辅导您填写涉税资料,使用自助办税设施,解答您的办税咨询。

6、我们为您开辟“绿色通道”,如果您是老、孕、残或下岗人员、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特殊纳税群体,我们提供“绿色通道”服务。

7、我们为您提供援助服务,如您有特殊困难(如残障人士)不能正常办税,我们会根据您的需要为您办税提供援助。

四、办税公开承诺

我们在办税服务厅及江苏地税网站公开以下内容,接受您的监督:

1、税收政策公开:我们制定税收政策,在签发后20日内主动公开;

2、收费标准公开:公开收费项目的依据和标准;

3、违章处罚公开:公开处罚依据及处罚标准;

4、许可事项公开:公开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条件和办理时限;

5、办税程序公开:公开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的步骤及方法;

6、办税时限公开:公开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的时限;

7、服务承诺公开:公开承诺服务项目及时限;

8、社会监督公开:公开受理纳税人投诉的电话,并设置投诉举报意见箱。

五、服务态度承诺

1、办税服务厅全面推行共产党员挂牌上岗;

2、在办税服务场所实行首问责任制,第一个接受问询的工作人员,为您指引办理相关涉税事宜。

3、我们的工作人员会严格执行税务人员文明用语规范,妥善处理您的涉税事项。

六、信息保密承诺

除税收违法信息及法律、法规规定应予公布的信息外,对于您的涉税信息,我们会依法严格保密;对违反规定泄漏纳税人涉税保密信息的地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我们会追究责任。

七、实施税务检查的承诺

1、除特殊情况外,我们在准备实施税务检查时,会提前通知您。

2、我们在检查时会按规定先出示税务检查证,否则您有权拒绝检查。

3、我们会告知您检查的范围,并向您提供《纳税人权利和义务》手册。

4、检查结束后,我们会向您出具书面检查结果并告知您权利救济方式。

5、除举报、上级交办、转办和专案稽查案件等特殊情形外,我们对您每年检查不超过一次。

八、实施行政处罚的承诺

1、我们对您实施行政处罚将依法听取您的陈述申辩意见。

2、如果您依《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提出听证要求,我们会在收到您的听证要求后15个工作日内举行听证,并在听证举行7个工作日前将《税务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送达给您。

九、行政救济承诺

1、如果您对地方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有异议,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如果您对地方税务机关征税行为之外的行为不服,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对于您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我们在收到您的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您是否受理。对决定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我们将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依法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如因案情复杂,需要依法延长审理期限的,我们将告知您延长的具体期限。

4、因我们行使行政职权致使您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失,您可依法申请国家赔偿,我们在收到您的行政赔偿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您是否受理。

十、实施监督承诺

税务人员未能遵守上述承诺的,您有权向税务机关进行投诉。我们将及时进行调查,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您。

投诉电话:12366-2江苏地税纳税服务热线

网上投诉:江苏省地方税务局网站(#url#)“局长信箱”、“廉政行风投诉”和“纳税服务投诉”栏目

办税服务厅投诉:各办税服务厅内意见箱

廉政监督电话:025-83781907

局长接待日:每月15日(遇节假日顺延),省辖市、县(市、区)地税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在办税服务厅接待您,解决您反映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