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书

奖助学金承诺书

时间:2021-06-16 10:57:56 承诺书 我要投稿

奖助学金承诺书

吉首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诚信承诺书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5〕220号)和湖南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财教[2015]29号)以及吉首大学相关文件精神规定,本人特承诺如下:

奖助学金承诺书

1.本人无固定收入。

2.非定向、自筹的研究生转入学校的人事档案(“双少”的研究生具的无固定收入证明)是真实完整的,没有弄虚作假行为。

3.如因采取伪造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助学金,除退还学校已经发放的助学金外,并接受不得参加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以及相关违纪处分,涉及到违法行为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以上内容经本人签字后即生效,对本人产生约束力,本人若有违反诚信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承诺人:

导 师:

学院负责人签名(公章):

年 月 日

注:本承诺书一式三份,学生本人、所在学院、研究生处各一份。

助学金承诺书

奖助学金是中央政府和社会爱心企业对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提供的无偿资助。作为申请西南大学奖助学金的一名学生,现慎重作出以下承诺,并同意将其公开,接受老师和同学的.监督。

1.本人保证所提供的材料内容真实准确。

2.在校期间,谨守勤俭求学的原则,所获奖助学金全部用于本人学习和生活之必需,绝不挪作进行高消费,使用高档手机、请客送礼、穿戴高档服装等;

3.若获得奖助学金,将加入学生特立服务队,履行勤奋学习,热爱社会义工服务工作之责任,奉行美好的社会公德,扶危济困,每周参加公益性的社会活动或劳动至少2小时。

4、以上承诺具有自我的约束力,我愿意接受“西南大学奖助学金管理委员会”及同学们的监督。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无条件退还已获得的奖助学金。

承诺人:

学 号:

二〇一二年 月 日

学生使用国家助学金自律承诺书

国家助学金是国家用来对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普通高中在校生提供的无偿资助。为发挥国家奖助学金的激励作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凡南皮县第一中学学生申请国家助学金,必须自觉履行以下承诺:

一、申请人保证符合国家奖助学金有关条件,所提供的材料内容完全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愿意按照本承诺书有关规定中止资助并缴回已资助款项。

二、我申请国家助学金,保证把所获助学金全部用于本人学习和生活之必需,绝不赠与他人或挪作他用;感恩党和政府,感恩学校和老师,更加珍惜现在良好的学习机会,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勤奋求学,早日成才,报效国家。为此,我保证在校期间能够做到:

1、勤俭节约,合理安排助学金,养成良好的消费观念和生活习惯。保证、不吸烟、不喝酒、不上网、不携带和使用手机等。

2、生活朴素、注意仪表,不烫发、不染发、不化妆,男生不留长发,不穿奇装异服。

3、自律文明,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决不打架斗殴、夜不归宿、故意旷课、故意损坏公物。

4、诚实守信,履行承诺。不说谎,如发生违反以上条款之承诺或南皮一中学生违纪处分积分达6分以上,将主动退还已获得的国家助学金和有关资助,不再享受相关利益。

三、申请人自愿签署以上自律承诺,并同意将其公开,接受监督。

本 人 签 字:

家 长 签 字:

班主任签字:

法学院奖助学金与励志成才承诺书

本人 学号 是法学院 专业的学生,为感谢政府、学校以及社会各界力量的对我的资助奖励,鞭策与激励自己在校发奋学习励志成才,在获得奖助学金后,做出如下承诺:

一、积极参与学校、学院、社会组织的活动,确保积极参与,保证出勤率,帮助他人,传递爱心,奉献社会。

二、勤俭节约,合理安排奖助金,不挥霍乱用,养成良好的消费观念和生活习惯。

三、所获奖助学金优先缴纳所欠学费和住宿费。

四、勤奋学习,不负期望,发愤图强,励志成才。

五、积极参加勤工助学,就业实习等自我解困活动。

六、做一个懂得感恩,具有社会责任感的人。

七、遵守校规校纪,自律文明。诚实守信,履行诺言。

八、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营造良好的宿舍文化氛围,宿舍卫生成绩保证80分以上,如有违反,记录诚信档案。

如果本人在校期间,违反校规校纪,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违反承诺,愿意按有关规定中止资助并缴回已资助款项。 本承诺书一式三份,学校、学院、学生各一份。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国家奖助学金诚信承诺书90

(此承诺书由申请者本人亲笔填写。一式三份,一份作为申报材料报学工部,一份所在系存档,一份申请者本人保存)

我是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 系 级 专业 班学生 。

于 年 月 日申请 — 学年度 。 我保证本人符合评选申请条件,并慎重承诺:

1、申请书中所列家庭及经济情况完全属实。

2、无不良嗜好和不良消费现象、无吸烟、酗酒、赌博等历史。

3、未擅自在校外租赁房屋(包括伙同他人未经学校允许租赁房屋)。

4、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

5、无不诚信记录,考试无作弊。

6、服从全系、全院大局,绝不扰乱评选工作。

7、获准享受奖(助)学后,严于责已、努力学习、积极上进,不违反对受奖(助)者的有关规定。

8、尊重对自己持有异议的同学,不对举报者实施任何形式的诋毁或打击报复。 上述各条,如有不符,一经查实,我愿承担以下责任:

1、接受系、院对本人的有关评选、奖励的处理决定。

2、接受系、院对所查实的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处分决定。

3、承担因本人失信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数交回所享受奖(助)学金额。

特此承诺!

诚信承诺人(亲笔签名):

年 月 日

高分子学院企业奖助学金承诺书定(1)

高分子学院企业奖学金、助学金是学院用来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顺利完成学业的专项资金。本人本年度有幸获得学院企业奖学金/助学金,我保证把它用于就读期间的生活和学习费用,好好珍惜现有宝贵的学习机会,勤奋好学,争取早日成才,报效国家。为此,我保证严格遵守学校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并郑重承诺评定后一学年内若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本人将主动交回本次获得的企业奖学金/助学金。

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受到校级或院级纪律处分;

2. 不能严守考风考纪,在考试中有违纪、作弊行为;

3. 学习不努力,一学期出现两门不及格;

4. 当学期宿舍内务检查累计出现2次成绩低于65分,奖助学金交回一半,出现3次以上成绩低于65者,奖助学金全部交回;

5. 当学期早操累计出现2次以上无故旷操或迟到;

6. 平时吃穿超度,抽烟、酗酒、请客会友、铺张浪费;

7. 拒不参加勤工助学或志愿服务;

8. 故意违背辅导员、班主任及任课教师的正常管理和教学安排,对班级建设造成不良影响;

9. 品行表现具有不宜获得奖助学金的其他情形。

承诺人:

学 号: 201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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