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安全责任承诺书

时间:2022-11-25 05:02:37 承诺书 我要投稿

活动安全责任承诺书

****公安局:

活动安全责任承诺书

我们单位是 活动的主办单位,根据“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按照《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将认真做好活动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安全顺利进行。为此,特承诺责任如下:

一、认真贯彻“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本单位对此项大型活动的举办承担安全责任。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是活动的第一安全责任人。我们将按照公安机关要求,成立活动安保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保证安全工作责任明确、部署严密、落实到位,并开展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宣传教育。

二、我们将按照公安机关要求,组织(雇佣)足够保安力量,制定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细化分工,责任到人,确定活动现场的重点区域和部位,制定防范控制措施。对预测可能出现的问题,我们要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制定应急处置措施,现场备有应急处置力量,确保不发生严重问题。

三、我们将对活动各项安全保卫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和巡视制度,在活动前和活动中对现场和岗位进行不间断检查,保证安全措施落实。

四、保障临时搭建的设施、建筑物的安全,消除安全隐患;

五、按照公安机关的要求,配备必要的安全检查设备,对参加大型群众性活动的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对拒不接受安全检查的,承办者有权拒绝其进入;

六、按照核准的活动场所容纳人员数量、划定的区域发放或者出售门票;

七、严格落实公安机关通知书要求,及时准备齐全申请材料,落实安全要求。

八、活动期间,严格按照公安机关的要求,不进行文艺演出、不充放氢气球、不进行无偿赠送等易引发安全事故的活动。

九、对妨碍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十、自觉接受公安机关的安全检查。按照公安机关提出的整改意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主办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青云山素质拓展活动外出活动安全承诺书

2011  年 5 月  14 日,由 薛建辉 同志带队 吴仲奕、刘雪君  等位同志负责的青云山素质拓展活动集体外出活动,旨在提高同学们集体认同感和增进彼此之间的感情,增强班级凝聚力,开创班级同学健身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高自身的身体素质。为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我们全体活动参与者对本次活动期间大家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现作如下承诺:

1、活动期间的用车保证选择有资质的车队所选派的车,车的保险等相关手续应完备无缺。驾驶员的资格证件保证是合法证件;

2、在活动期间保证听从带队老师及活动负责人的统一指挥;

3、出发、到站、离开各个环节,每位成员保证准时到位集合,由各个小组负责人清点本组成员人数;

4、有序上下车,乘车途中,决不随意走动,不将头、手伸到车窗以外;

5、决不擅自离队单独行动,遇到问题保证及时与带队老师、导游或小组长联系;

6、在海边等相关水域游戏时,保证注意安全,决不擅自下水游玩;

7、登山时,保证按既定游览路线,决不擅自攀爬;

8、注意食品安全,决不随意饮用池、井、湖、海的水,不随意向路边小摊小贩处购买“三无”产品;

9、行程中时刻注意文明礼貌,保持环境卫生,决不损坏公共设施;

10、活动期间注意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钱包、手机、相机等贵重物品;

本承诺书的第1、2、3、4、5、6、7、8、9、10 项(共10)项我们均已反复通读并铭记。我们一定共同遵守以上所列 10 项条款,决不违背。

2011年4月25日

班级活动安全出游责任保证书

2012级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医学方向)32班将于2015年11月8日自发自愿组织竹泉岛班级生日会活动。为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考虑到本次活动的安全防护与安全教育工作,结合出游特点,同学们在安全事项方面应保证做到以下几点:

1.班级生日会遵循自愿参加原则,参与者要严格服从生日会筹委组的安排,听众指挥,积极配合筹委组工作。

2. 活动期间,不能乱跑,不嬉闹逗打,不做危及自身安全和他人安全的危险动作。

3.班级成员一律统一出发,统一返回。在没有特殊情况下,任何同学不得擅自离队,若有特殊情况,如英语辅修、排练校庆节目等请提前通知筹委组,筹委组安排人员负责接送,保障班级成员安全。

4. 在竹泉岛上禁止游泳或做其他触发火灾的玩火行为。

5. 有事离开集体时,一定要提前向安全责任人汇报,结伴而行。

6.不随手扔垃圾,废弃物用袋子装好带走,不破坏竹泉岛上的生态环境。

7.保证班级成员间互帮互助,相互照应。

8.集体活动期间要有秩序,不相互拉扯,防止发生危险。

9.活动期间,自行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

10.遇到突发情况时,请及时与活动负责人或安全组负责人取得联系。

11. 自愿承担不遵守上述承诺及发生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班级的每一位同学都有责任和义务维护好班集体的共同秩序。希望大家严格遵守,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活动环境,一起享受快乐时光!

学生签名:

安全责任人签字: 活动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大型活动场地安全责任保证书

公安局:

由 举办的 活动,拟定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 举行。我单位已初步同意活动承办单位使用场地。待活动通过公安机关安全审批后,我单位将与活动承办单位鉴定正式场所租赁协议。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我单位保证落实以下责任:

一、保证活动场所、设施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安全规定。

二、安全出入口和安全通道设置明显的标志标识,保证畅通。

三、保证监控设备和消防设施、器材配置齐全、完好有效。

四、各项照明供电、供水设备完好并配备应急广播、照明设施,并确保完好有效,需临时增加的广播、照明设施、会同举办单位按照公安要求保证到位有效。

五、提供必要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场。必要时,会同举办单位落实看管人员,防止发生被盗等治安问题。

六、认真落实公安机关提出的其他安全要求。

场地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大型活动和消防安全责任书 消防安全责任承诺书

根据《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消防法》和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有关规定,为确保大型活动的安全,活动主(承)办、活动举办场所法定代表人和活动经营负责人签订责任如下:

大型活动安全责任部分:

一、严格按照《条例》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落实大型活动的治安安全条件。

二、按照《条例》第六条、第十三条的规定,向公安机关提交活动的相关材料。

三、建立、健全大型活动的安全制度,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四、严惩履行公安机关对活动票证印制工作的监印监销制度。未经公安机关核准同意,不得印制和发售通用票卷。

五、活动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增设的电气线路和悬挂物品须符合相应的安全鉴定。

六、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活动的安全检查和安全保卫工作。

七、公安机关安全保卫工作方案要求落实的其他安全条件。

八、任何参展企业和个人禁止免费发放礼品。

九、禁止与此次展览无关的其它类演出活动。

十、现场音乐音量应该控制在一定范围内。

十一、禁止在通道处发放宣传单。

十二、服从现场安保人员管理,违反相关规定安保人员有权阻止或没收礼品。

十三、易燃品(油漆、涂料等),严禁实物展出。

安顺学院学生社团活动安全责任承诺书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学校有关安全工作管理规定,加强对学校学生社团的管理,进一步帮助学生明确安全工作的规范要求,增强安全观念,提高学生的自防、自卫、自治、自救能力,确保各类社团活动安全完成,明确活动中出现的安全责任问题,从而保障社团活动参与人员的人身与财产安全。根据《安顺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安顺学院社团活动申请流程》等规定,社团负责人特作以下承诺:

一、社团活动应安全有序开展,活动期间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相关的学校管理规定,杜绝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不做有损学校声誉的事,不在危险地方开展活动,确保参与活动所有成员的人身、财产安全,保证活动内容健康向上。

二、保证在活动现场没有违章物品摆设,不发生人员拥挤现象。

三、实行活动安全管理责任制,社团在活动过程中派出一定量的社员(针对活动大小配备)维持现场秩序,基本上一名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一块地区的各项安全,另外配合好社联工作人员做好协调,并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规定。

四、所有进行现场安全维护的社团人员,都要是受过此社团安排培训的,熟知活动场地的构造。

五、社团活动中安全管理的重点场所,地点部位等处都要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

六、社团若要进行辅助设备的安装和使用,必须要符合安全管理规定。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七、社团外出活动需严格按照《安顺学院学生社团校外申请》的相关规定进行,凡违规情况由社团负责人承担一切后果

八、本承诺人愿意自觉接受校团委和校社联对于社团活动举办和安全工作的监督,使活动成功、安全的举办。

九、对于活动中因违反上述内容发生的一切后果,社团自愿承担,并愿意接受校方的处理。

本人保证已阅读和理解并自愿作出上述承诺。

承诺人(社团名称):

社团负责人(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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