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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使用物质保证书
致:xx有限公司:
本公司特此保证,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分公司及本公司的协助供应商在本保证书出具日之后提供给xx有限公司的所有产品或零组件中,如含有下列物质,均能符合xx有限公司制订的“rohs产品采购管理规定”的要求,如达不到前述标准,对因此造成xx有限公司的一切损失,本公司将承担一切赔偿及法律责任。
一、产品中有害物质的限用标准
1. 镉及其化合物(cadmium and its compounds) :镉的含量须小于( < ) 70 ppm。 主要适用于塑料(包含橡胶、薄膜)的稳定剂、颜料、染料,涂料,油墨,电镀等所有用途中,镉的含量须小于( < ) 70 ppm。
根据修改关于限制特定危险物质和预制品销售和使用的第76/769/eec 号指令和第91/338/eec 号指令禁止以外的镉电镀不适用于此要求。
2. 铅及其化合物 ( lead and its compounds): 含量须小于( < ) 800 ppm。
除rohs指令豁免项范围的项目,其它所有用途为限制使用,其含量须小于( < ) 800 ppm。
3. 汞及其化合物 (mercury and its compounds):含量须小于( < )800 ppm
除rohs指令豁免项范围的项目,其它所有用途为限制使用,其含量须小于( < )800 ppm。
4. 六价铬及其化合物 (hexavalent chromium and its compounds):含量须小于( < )800 ppm
钢板、螺丝、螺帽等的防锈处理、防腐表面处理、电镀、鞣皮、触媒、涂料、涂料干燥剂、油墨、颜料、着色剂等所有用途的六价铬及其化合物的含量须小于( < )800 ppm;
5. 多溴联苯(pbbs):含量须小于( < )800 ppm
阻燃剂使用的材料或产品、塑料物料等所有用途中多溴联苯的含量须小于( < )800 ppm。
6. 多溴联苯醚(pbdes):含量须小于( < )800 ppm
阻燃剂使用的'材料或产品、塑料物料等所有用途中多溴二苯醚的含量须小于( < )800 ppm。
7. 包装材料限制物质(重金属)heavy metal in packing material允许浓度:
汞、镉、六价铬、铅等重金属允许浓度,按包装的各部件材料、墨水、涂料等重金属合计为( < )100ppm。
二、其它有害物质的限值要求
禁止含有的物质如下:
1. 多氯联苯pcb
油浸变压器、电容器、绝缘油、润滑油、塑料阻燃剂等所有用途中禁止使用多氯联苯(pcb)。
2. 多氯化奈 pcn(polychlorinated naphthalene category)
可塑性橡胶、合成橡胶、橡胶、涂料、添加剂、填充剂、可塑剂、绝缘由、润滑油、塑胶、阻燃剂等所有用途中禁止使用多氯化奈(pcn),将氯原子数为3以上的作为控制对象。
3. 氯化石蜡(c10~c13) chlorinated paraffins(10-13 carbon chain)
产品附件的外框(外壳)、印刷电路板、可塑剂、阻燃剂、合金、电线被覆材、电线、塑胶成形品等所有用途中禁止使用氯化石蜡。
4. 石棉 asbestos
绝缘材、填充剂以及保温材等所有用途中禁止使用石棉。
5. 偶氮化合物 Azo Compounds
形成特定胺的偶氮染料、染料禁止使用。
6. 其它含氯有机化合物
7. 有机锡化合物(锡酸三苯酯类/锡酸三丁酯类)
8. 四溴双酚及其它有机溴索系化合物
9. 灭蚁灵(Mirex)
10. 四溴双酚(Tetrabrorhabisphenol-bis)
11. 甲醛
12. 聚氯乙烯 PVC
除暂不适用的项目,其它所有用途的聚氯乙烯(PVC)以及聚氯乙烯(PVC)混合物为禁止使用。
聚氯乙烯(PVC)常规用途,例如:
·包装材料的包装垫材;
·机器外部使用的绝缘板、绝缘管、绝缘盖;
·设备内联机用塑料电线、其它有电缆类的单元物料等。
暂不适用于以下所列项目:
·黏合剂;
·电源电缆线材;
·机器内部使用的绝缘板、绝缘管、绝缘盖;
·高压塑料电线;
·退磁线圈的包覆、绝缘胶带;
·出口欧盟的电源电缆(在没有替代技术时继续使用);
·扬声器托架。
三、豁免
所有涉及到豁免要求的物质全部遵循欧盟双指令的最新法规要求,不再单独描述。
四、因使用以上有害物质或使用不符合以上标准的有害物质,在XX公司收货时是无法化验出结果,故保证人同意如XX公司的产品出口到国外、由国外商户检测出产品不符合本保证书的使用标准的,由保证人承担赔偿XX公司的一切损失(包括XX公司赔付给外商的一切费用)。本保证书于保证人签署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并作为双方合同的附件。
保证人:公司名称:
公司代表:
签署日期:
公司印章
不使用有害物质承诺保证书
本公司 特此承诺及保证,自 年 月 日起,
供应给东莞市华鑫电子有限公司的产品物料(3.5立体公头6.0盆,长度:25.5mm)符合欧盟rohs指令、要求和国内外环保法律法规以及东莞市华鑫电子有限公司《绿色产品限用有害物质管理标准》的要求,并在制程中不使用该项物质。并且公司保证提供的所有文件和与之相关的资料都是真实、合法、有效的。
东莞市华鑫电子有限公司《绿色产品限用有害物质管理标准》
4.1.1a-i 级管制有害物质:
若本公司由于超出上述限值标准而违反欧盟rohs指令、要求和国内外环保法律法规,因此而造成东莞市华鑫电子有限公司及东莞市华鑫电子有限公司客户的一切损失及风险,本公司承担一切责任,并承担补偿贵公司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另备注:3.5立体公头(6.0盆,长度25.5mm)盐雾测试必须达到12小时以上!公司名称及盖章:
法 人 签 名 :
不使用环境管理物质保证书
1、我公司(以下简称供应商)承诺:从2012年11月1日起,提供给“深圳市龙海精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海)的所有产品、部件、原材料、包装用品等,都符合rohs指令和龙海的环保物料要求(见附表),并不将其使用在制造工程中,同时按要求随附每批次物料的相应sgs或其它材质认可报告。
2、该承诺不因供应商改组、签约人离职、公司变迁或公司所供应物料产地不同等因素而改变其法律效力。该保证书要求提供原本给龙海,供应商也要求保留一份原本或复印件以供查阅。
3、我公司保证上述承诺的真实性和严肃性,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在承诺日期后所有供给龙海的物料都满足上述承诺要求。如果在后续实际供货中发现有不满足上述承诺要求的情况,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给龙海带来的一切损失,并履行所有赔偿责任。
4、此承诺在供应商盖上公司法定章后生效。本承诺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并长期有效。
公司名称: 总经理签字: (公司盖章)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