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质能力自我评价

时间:2022-08-05 20:45:10 自我评价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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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能力自我评价

根据工程核准的建设内容,将如何建设情况,一一罗列出来,进行分析,是否完成项目建设,进行评估。 不需要资质。是谁支持谁验收。

资质能力自我评价

1.生产性项目和辅助性公用设施,已按设计要求建完,能满足生产使用;

2.主要工艺设备配套设施经联动负荷试车合格,形成生产能力,能够生产出设计文件所规定的产品;

3.必要的生活设施,已按设计要求建成;

4.生产准备工作能适应投产的需要;

5.环境保护设施、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消防设施已按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使用。

有的建设项目(工程)基本符合竣工验收标准,只是零星土建工程和少数非主要设备未按设计规定的内容全部建成,但不影响正常生产,亦应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对剩余工程,应按设计留足投资,限期完成。有的项目投产初期一时不能达到设计能力所规定的产量,不应因此拖延办理验收和移交固定资产手续。

有些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已形成部分生产能力或实际上生产方面已经使用,近期不能按原设计规模续建的,应从实际情况出发,可缩小规模,报主管部门(公司)批准后,对已完成的工程和设备,尽快组织验收,移交固定资产。

国外引进设备项目、按合同规定完成负荷调试、设备考核合格后,进行竣工验收。其他项目在验收前是否要安排试生产阶段,按各个行业的规定执行。

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项目(工程),三个月内不办理验收投产和移交固定资产手续的,取消企业和主管部门(或地方)的基建试车收入分成,由银行监督全部上交财政。如三个月内办理竣工验收确有困难,经验收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期限。

各盛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根据我局“关于印发‘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介规定’的通知”(质技监局量发【2001】55号)的精神,现将该“规定”中的有关表格式样(见附件1—附件4)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规定”中提到的“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证书”我局将另行统一印制。

附件:1.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自我评价声明;

2.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自我评价审查备案登记表;

3.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表;

4.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结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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