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安全 工作方案

时间:2022-08-03 04:54:03 安全工作总结 我要投稿

高校安全 工作方案

根据武汉市委办公厅武厅督字[2006]262号督办件指示精神,为贯彻落实《2006年洪山区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洪山区高校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专题会议精神,针对高校内及周边区域食品摊点占道经营、无证经营行为突出,环境污染严重等现象进行综合整治,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食品经营行为,保障广大学生饮食安全和健康成长,制定本工作方案:

高校安全 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食品卫生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2006年洪山区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相关精神,加强对高校食品安全监管,联合开展打击各种违法违规食品经营行为和环境专项治理活动,规范校园食品市场消费环境,建立健全高校及周边食品安全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

二、整治区域和整治重点

整治区域:

华师南门校园内、华师南门校园外、华师东南门校园外(华师继续教育学院旁边)、华中科技大学西三门外

整治重点:

(一)无相关证照、许可证明开展食品加工生产经营活动的。

(二)未取得健康证而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

(三)违章占道的食品摊点。

(四)其他食品相关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三、责任分工

遵循“区政府领导,街道负责,卫生、工商牵头,公安部门全程配合,职能部门各司其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前置,谁负责;谁收费,谁负责”的原则,按照“以点带面,疏堵结合,依法行政,把握重点”的方式开展专项整治。

(一)所属街道负责,区卫生局、质监分局配合,组织高校内食品卫生专项整治,查处取缔无相关证照、许可证明开展食品加工生产经营行为。

(二)所属街道负责,区工商分局、质监分局配合,组织高校外和周边区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查处取缔无相关证照、许可证明开展食品加工生产经营行为。

(三)区高校办、所属高校行管部门负责本校园内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配合有关部门对校内食品安全进行整治。

(四)区城-管局负责对食品摊点占道、违章经营等行为进行清理和取缔。

(五)区环保局负责对大学周边环境的整治和保护,加大对大学周边的污染源进行治理。

(六)区公安分局负责全程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的执法活动,查处暴-力抗法案件,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房屋出租户的管理,对将房屋租借给从事非正规食品经营的出租户进行处罚。

(七)区食安会办公室负责协调和组织相关部门对高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的综合整治。

(八)华科大、华师大行管部门负责本校区内食堂、超市、副食店(摊)及校外自营门面的食品安全清查工作。

四、组织领导

成立洪山地区高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刘英姿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吴汉泉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高校办主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副主任

李汉文 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副主任、洪山食品药监分局局长

成员单位:珞南街办事处、关山街办事处、狮子山街办事处、洪山街办事处、区经贸委、综治办、高校办、卫生局、农业局、城-管局、环保局、工商分局、质监分局、公安分局、食品药监分局、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的分管领导。

五、工作步骤及主要措施

(一)动员宣传阶段(7月5日—7月17日)

1、7月5日,区政府召开高校周边食品安全整治专题会议,成立洪山地区高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和任务。

2、 7月10日将整治方案报送有关部门和领导审定。

3、 7月11日—7月17日,由区卫生局负责,相关街道办事处配合,对高校及周边食品市场状况进行前期调研摸底。街道将所调研的情况填表后于7月14日前报卫生局,卫生局将汇总情况于7月17日前报送区食安会办公室。

4、7月10日前区食安会办公室将《通告》分发各道街办事处,街道办事处负责将《通告》送发至所属高校及周边食品经营户。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18日—7月30日)

所属街道办事处、卫生、工商、质监、城-管、公安、环保等职能部门进行暗访,结合日常巡查监管等方式,在摸清前阶段基本情况的基础上,督促无证照经营户和占道食品摊点自行整改,经整改后人仍不符合要求的限期自行关闭或转向经营。

(三)集中整治阶段(7月31日—8月11日)

8月2日和8月9日集中两天时间,由区政府统一领导,组织所属街道、卫生、工商、质监、城-管、公安、环保、食品药监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整治范围内的无证照经营户和占道食品摊点坚决予以取缔。

(四)回头看阶段(2006年8月17日)

8月17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织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检查,对整治效果不明显,整治工作不力的地方进行限期整改。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高校食品安全是关系学生生命和社会稳定的大事。开展高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保障大学生饮食安全,是保持学校秩序、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标志,是政府和各职能部门的重要职责。各单位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认识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领导,一把手要亲自抓整治工作。同时各单位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把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协调,形成合力。

所属街道、卫生、工商、质监、城-管、公安、环保、食品药监、所属高校要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食安会办公室的综合协调下,密切配合,通力合作,认真履行职责,形成执法合力。

(三)依法行政,注重宣传。

各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严格依法行政。要注重宣传教育形式,将宣传教育工作贯穿于整治活动的全过程。形成全社会关注食品安全,增加安全常识,自觉抵制、拒绝危害生命健康的食品和不法行为的良好氛围。

(四)务实创新,长效监管。

高校周边食品安全形势严峻,情况复杂,整治行动要按照“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群防群治,深入人心” 的要求,加强日常监督执法与专项整治行动相结合,严肃查处与正确引导相结合,建立和完善高校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督管理,特别是要加强节假日和非工作日的监管。集中时间和力量对重点区域和环节进行整治的基础上,积极探索长效监管机制,保证日常监管,规范市场秩序,确保食品安全。

【高校安全 工作方案】相关文章:

高校寒假期间安全工作方案11-04

学校安全工作方案01-18

防汛安全工作方案09-26

高校安全倡议书12-15

安全保卫工作方案02-09

节后复工安全工作方案12-31

防溺水安全工作方案12-31

春运安全生产工作方案12-14

学校汛期安全工作方案09-25

高校安全稳定工作总结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