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工作总结

学校 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17-09-04 15:50:27 学校工作总结 我要投稿

学校 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5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工业和信息化部2015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财【2015】201号)要求,为维护学校正常经济秩序,严肃财经纪律,巩固学校治理“小金库”工作成果,结合我校2009年以来治理“小金库”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学校 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落实“综合治理、纠建并举、注重预防”的原则,继续全面深入推进我校各院(系)、部、处、中心(所)、直属及附属单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小金库”治理工作,进一步巩固专项治理成果,构建和完善防治“小金库”长效工作机制,着力解决“小金库”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二、任务目标

以构建和完善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为根本任务,认真组织复查,巩固治理成果、坚决防止反弹。校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在工信部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按照彻底清理“小金库”的工作要求,分级负责,分口把关,统筹兼顾,整体推进,重点解决工作不重视、走过场以及工作不平衡的问题,坚决扫除专项治理工作死角,特别是2009年以来自查自纠“零申报”的单位,要加大复查力度。各单位要抓好整改落实工作,要注重总结专项治理经验,建立健全长效机

制,探索从源头上根治“小金库”的有效途径。

三、组织领导

按照工信部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要求,为加强对我校“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领导,巩固“小金库”治理成果,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结合我校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变动情况,对我校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进行了调整。

学校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王树权、王树国

副组长:孙和义、周 玉、王福平、邓宗全、韩杰才、

任南琪、丁雪梅、张洪涛、才巨金、郭 斌

成 员:徐晓飞、李仁福、张国宏、甄 良、付 强、

张丽华、王明秀、毕远强、陈 瑞、李 笑、

张凤淼、王青伟

学校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

主 任:张丽华

副主任:韩东平、周国华

工作人员:张洪涛(科研院)、孙海波、陈茹、陈永祥、

梁亚囡、尹桂英、刘佰华、王晓谦

以上人员随职务变化而变动。我校2015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继续在校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

四、时间步骤

2015年“小金库”专项治理时间从本方案下发之日起至2015年12月10日结束,主要分为全面复查、督导抽查、整改落实、机制建设和总结验收5个阶段。

(一)全面复查(截至2015年5月30日)

2015年“小金库”专项治理的范围为我校各院(系)、部、处、中心(所)、直属及附属单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凡列入“小金库”专项治理范围的单位,都要认真组织复查。在全面复查中,要再次确认治理对象,以保证复查的全面覆盖。复查面必须达到100%。院(系)、部、处、中心(所)、直属及附属单位的.复查要结合2009年和2010年自查自纠、重点检查的整改情况进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复查要在2010年的基础上开展自查自纠“回头看”或全面的自查自纠。各单位负责人对全面复查工作负完全责任。在复查过程中,各单位要自行组织落实公示制(见附件1)、承诺制(见附件2)和问责制,将复查情况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和承诺,并明确责任追究的规定,接受群众监督。对全面复查中发现的“小金库”问题和各类违法违规问题,要及时整改纠正。复查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填报《“小金库”全面复查统计表》(见附件3),并附文字说明。各单位务必于5月30日前将复查统计表和文字说明报送校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未报的视为全面复查“零申报”单位。

(二)督导抽查(截至2015年7月10日)

在全面复查的基础上,学校将选取部分单位组织开展工作督导和校内重点抽查。督导抽查过程中要认真梳理分析近年来治理工作中暴露出来的“小金库”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主要包括以假发票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虚列会议费和培训费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以资产出租和处置收入设立“小金库”、以地方财政补助收入设立“小金库”、虚列成本费用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购买消费卡等。学校督导抽查将重点关注以下单位:

1.各类办学、办班单位;

2.宾馆、培训中心、招待所、出版社、编辑部、学会和社会团体等与学校有隶属关系的单位;

3.以前检查发现存在“小金库”问题的单位;

4.有群众举报的单位;

5.2009年以来自查自纠“零申报”,特别是复查措施不得力、工作走过场的单位。

督导抽查工作将在校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下,由校治理“小金库”工作办公室抽调纪检、审计、财务、后勤、企业等专业人员共同参与,重点抽查将结合举报核查工作进行。

抽查“小金库”的时间,将按照《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中纪发〔2009〕7号)、《社会团体“小金库”专项治理实施办法》(中纪发〔2010〕29号)、《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实施办法》(中纪发〔2010〕28号)的规定掌握,必要时可追溯到以前年度。

在此阶段,中央“小金库”治理机构将抽调专门力量组织开展工作督导,并选取具有典型性的单位进行重点抽查。若选取我校作为重点抽查对象,检查组所到之处,各单位要全面认真配合,不能以各种理由阻止、妨碍检查工作。

(三)整改落实(截至2015年9月10日)

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整改落实工作。对本单位2009年、2010年“小金库”专项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及2015年全面复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并制订具体整改措施;对整改不彻底的单位及抽查中发现问题的单位,学校将按照“统一政策、集中审理、分别处理”的原则,依法进行处理处罚和责任追究。

2015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学校要杜绝重检查、轻处理,重财政财务处理、轻责任人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的现象发生,将处理事与处理人相结合,真正将处理处罚工作落到实处。在依法对单位违法违规问题做出行政处理处罚的同时,严格执纪执法,落实对相关责任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党纪政纪追究。对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查处。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其他违纪违法案件线索,要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移交。

各单位要按时完成整改落实工作,形成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同时填报《“小金库”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统计表》(见附件4),并附文字说明,于2015年9月10日前报校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机制建设(截至2015年11月10日)

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是专项治理的根本任务。为巩固“小金库”专项治理成果,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边治理、边研究、边总结、边完善的思路,将长效机制建设贯穿治理工作始终。要深入分析“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注重从实际出发,进一步推动完善和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

2015年构建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的主要任务是加强制度建设和加大制度执行力。各单位要形成长效机制建设报告,同时填报《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统计表》(见附件5),附文字说明,于2015年11月10日前报送校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总结验收(2015年12月10日)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总结,不仅要总结成效、梳理经验,而且要查找不足、积极完善,形成全面总结报告,于2015年12月10日前报校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校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将选取部分单位,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了解等方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满意度调查,对其治理工作进行检查、评价和验收,以取得实实在在的“小金库”治理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认真学习宣传,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专项治理工作,认真组织学习,及时传达有关精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抓好“小金库”治理工作,落实各项工作要求。

(二)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

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把握工作规律,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和工作程序,切实加强对“小金库”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单位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领导责任,把“小金库”治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认真抓好本单位的治理工作。

(三)坚持政策规定,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继续坚持自查从宽、被查从严,以及严惩顶风违纪行为的政策规定。鼓励复查、支持复查,复查发现“小金库”问题及时纠正的,原则上视同为自查自纠,适用从轻、从宽政策,但属顶风违纪的,应区别情况、严肃处理。督导抽查发现的“小金库”问题要从重、从严处理,原则上都要追究责任人员的责任。

学校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复查纠正整改情况和处理处罚处分情况,特别是责任人员追究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不负责任、走过场的单位,特别是主要领导,要通报批评并依纪严肃责任追究。

(四)注重源头防治,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各单位要按照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把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作为今年的根本任务积极推进。要结合“小金库”检查,从健全法制、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加强监督、注重教育等方面入手,有针对性地出台制度、采取措施、推进改革,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

(五)按时完成工作,及时报送材料

各单位在2015年的“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中,要严格按照《方案》的有关要求组织开展工作,明确各个阶段工作任务和工作重点,并要按照《方案》要求的时限,及时上报各个阶段的报告和报表材料,确保全年治理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实现预期工作目标。

我校在治理“小金库”过程中,将继续落实专项治理举报制度。校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受举报方式如下:

举报邮箱:wxq@www.oh100.com

举报电话:86418381、86413389

举报信箱:设在行政楼一楼

办公室地址:行政楼211房间

附件下载网址:cwc.www.oh100.com“常用表格下载”栏

附件: 1、公示函参考格式

2、承诺函参考格式

3、“小金库”全面复查统计表

4、“小金库”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统计表

5、 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统计表

6、填表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