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权

时间:2022-08-03 05:27:06 建议书大全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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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议权

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权,是指人大代表具有依法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棠委会提出的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有关机关和组织必须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的权利。人大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对各方面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可以向本级 人大棠委会对各方面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乡镇人大代表平时的代表建议由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反映和转交给本级人民政府。

如何防范刑讯逼供?”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秦希燕律师建议借鉴国外的做法,在《刑事诉讼法》中增设律师在场权,即讯问被告人时,应有律师在常

北京市首信律师事务所杨学林律师认为,尽管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出台了《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开庭审理前或者庭审中,提出被告人审判前供述是非法取得的,法庭在公诉人宣读起诉书之后,应当先行当庭调查。法庭辩论结束前,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出被告人审判前供述是非法取得的,法庭也应当进行调查”,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刑讯逼供取证的难度很大。

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夙生律师事务所迟夙生律师说,在她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中,或多或少地存在着办案人员逼供、诱供问题,但办案人员如果采取不让犯罪嫌疑人睡觉等办法,取证是非常困难的。

“仅有非法证据排除是远远不够的。”秦希燕认为,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规定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取得的口供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如果律师对讯问现场情况不知道,而嫌疑人对自己的权利认识不够或不敢指证,他们又怎么能做到排除非法证据规定的要求?这两个规定明确,如果说你认为他是刑讯逼供,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出非法取得的人员、时间、地点、方式、内容等相关线索和证据,但因为律师不在场,犯罪嫌疑人自己讲,司法机关不会采信,如果没有在场权,这个非法证据的判断怎么判断?所以我们要充分依法尊重律师的在场权。

秦希燕认为,律师在场权的确立有利于最大限度地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冤假错案,促使犯罪嫌疑人认罪伏法;有利于促使侦查机关提高侦查水平,不能靠嫌疑人的口供交代再去找证据,个别甚至不惜刑讯或诱供获取证据;有利于为嫌疑人和被告人依法提供法律服务;有利于提高刑辩律师的积极性。

秦希燕认为,律师在场权应从犯罪嫌疑人第一次接受讯问开始,建议修改《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设立讯问时律师在场权,以完善国内问讯制度,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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