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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客列传优秀读后感心得作文

时间:2021-11-23 11:34:20 读后感大全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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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客列传优秀读后感心得作文

  《刺客列传》是司马迁著作《史记》中一篇类传。下面是学习啦小编整理的刺客列传读后感,欢迎阅读参考。

刺客列传优秀读后感心得作文

  刺客列传读后感篇1

  一句“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贯穿了整篇《刺客列传》。从春秋至战国末期,太史公司马迁共为我们五个这样的刺客:曹沫、专诸、豫让、聂政、以及最具有名气的荆轲。他们之中有的成功了,有的失败了;有的活了下来,有的被就地正法……是什么驱使着他们披荆斩棘,去完成看似无法完成的任务,以历史的眼光来看,他们更是阻挡了历史进步的潮流?为何?就是这样一句“士为知己者死”,这也许更是一个莫大的悲哀吧!

  钟子期死,俞伯牙破琴绝弦,终生不再鼓琴,以为世无知音。此乃真正之“知己”。后来这则故事被金庸金大侠搬到了他的小说《笑傲江湖》中去,衡山派“二把手”刘正风与“邪教”日月神教长老曲洋合创《笑傲江湖曲》,因此得罪嵩山派掌门左冷禅,惨遭灭门之灾,至死仍与曲洋一起,双双为“知己”而亡。在这里,“士为知己者死”的内涵得到了升华,这才是真正的“士为知己者死”。

  再回到《刺客列传》中来。五位刺客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只有曹沫和豫让才稍许算得上“士为知己者死”,而专诸、聂政、荆轲不过就是那些所谓“知己者”达到自己私语的工具。

  曹沫为了替鲁庄公收回失地劫持齐桓公,他是唯一成功并且全身而退的刺客。可以说,只是一种“忠君”的表现。尽管他的事迹是五个人中篇幅最短的,不过我却认为他才是真正的刺客,既能够完成住上给予的任务又能够保全自身的安全。此乃刺客之上者。

  豫让,为了替被赵襄子“漆其头以为饮器”的智伯报仇,先后两次刺杀赵襄子都不成功,最后仅仅砍了其衣服三下就自刎谢世了。这也可以说是一种愚忠的表现,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赵襄子的宽阔气概,面对刺杀自己的刺客能够纵虎归山并答应他的无礼请求,不得不为他的气概所折服。豫让可谓刺客之中者。

  专诸、聂政,都成功刺杀了目标,但他们的共同点就是当场被就地正法。专诸为了吴公子光,也就是踩着他的尸体成为大名鼎鼎的吴王阖闾的一己之利,用鱼肠剑刺死了吴王僚,成就了阖闾的光辉时代;聂政仅仅是由于严仲子与侠累产生不快就替别人出头,结果也是刺杀成功,当场被戳。他们两人都是古代君王为了争上位、谋己私的牺牲品,仅仅是因为一两句好听的话就把自己卖给了对方,这二人可称之为刺客之下者。

  最后不得不谈及太史公花了大量笔墨来描述的刺秦的荆轲。他的故事就不多加叙述,人尽皆知。我对他的评价,从历史的眼光来看,他是一个白痴,想阻挡历史发展的进程;从个人的品德来看,他又是一个集勇气、智慧于一身的英雄,尽管他缺乏的是实力,连当时的名侠盖聂、勾践都对他嗤之以鼻。

  荆轲不是一个有声望的公卿贵族,他文不能安邦,物不能定国,没有出将入相,没有惊天动地的功绩,他只不过是当时地位低下的游侠阶层的一个普通游侠,剑术不精,但他却做了一件当时无人敢作的惊天之举——刺秦,这是难以想象的,就连一代霸王项羽远观秦始皇也不过就是叹了一句“彼可取而代之”而已。

  我们以历史的眼光来看,他这样的举动既是螳臂当车,更是违背了历史发展的潮流。“春秋无义战”,战国时代的战争却根本连“义”都谈不上,秦国用了及其残忍的手段完成了大一统,名将白起一人在征战中斩杀东方六国90万人,绝大部分是降杀。燕太子丹为了保全自己的国家,想让荆轲效法曹沫劫持秦始皇而立下盟约。不过他却忽视了一个事实,这是不可能的:齐桓公尊王攘夷,志在成为盟主而已,所以可劫、可盟:而荆轲时代是国家走向统一的时代,秦王不兼并天下是不可能善罢甘休的,所以说燕太子丹和荆轲的行为是迂腐的。就连荆轲死之前都说:“事所以不成者,欲以生劫之,必得约契以报太子也。”这样的结果不亦悲乎!

  现在我们称赞的是荆轲重义气,重然诺的豪侠精神,他可以将生死置之度外,义无反顾地为国捐躯,所谓“荆轲一怒易水寒”!

  “士为知己者死”,士有之,然则“知己”何求?

  曹沫身为鲁庄公猛将,豫让也是智伯的群臣之一,鲁庄公和智伯把他们当过知己吗?那就更不用说专诸、聂政、荆轲之辈。此三人都是游侠出身,相信他们的目标就是一个“游”字,游遍天下,不求闻达于诸侯。可是那些君主们却得到小道消息,言三人之能,然后阖闾一句“光之身,子之身也”,严仲子三顾茅庐,荆轲更是多方周折后被引见到太子丹门下,他们是真心如此吗?俗语云:兔死狗烹。这些君主们只想兔死狗还送给对方烹,只不过需要一点点煽情的话语,再加之一点演技落下几滴不知是不是泪水的泪水,就能够让这些侠士们“为知己者死”,不亦哀乎!

  相反的,真正的那些“为知己者死”的不是上述五个刺客,而是文中其他一些人,聂政之姊聂荣,荆轲之友田光,高渐离等人。

  聂荣因为聂政之前“臣所以降志辱身居市井屠者,徒幸以养老母;老母在,政身未敢以许人也”婉拒了严仲子的重金之邀,所以表现出的亲情尚不足以论及“知己”;而田光、高渐离则是真正的侠士。

  田光在得到太子丹的命令后,转而引见荆轲,更是来了一句“原足下急过太子,言光已死,明不言也”,于是自刎表明自己不透露国家大事,既保全了自己侠士的威望,又起到了刺激荆轲的举动。可谓“义”也。

  高渐离,与荆轲和而歌之的善击筑者,为荆轲饯行,“击筑,荆轲和而歌,为变徵之声,士皆垂泪涕泣。又前而为歌曰:“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复为羽声慷慨,士皆瞋目,发尽上指冠。於是荆轲就车而去,终已不顾”。这是何其悲壮的场面。高渐离和荆轲的友情可见一般。之后荆轲失败而亡,他仿效荆轲献技于秦王,“举筑朴秦皇帝,不中。於是遂诛高渐离,终身不复近诸侯之人”。这才是真正的“士为知己者死”!

  由是观之,身处乱世,有些事情是迫不得已的,或为忠诚,或为义气,更为甚者只为一句话。太史公评曰:“自曹沫至荆轲五人,此其义或成或不成,然其立意较然,不欺其志,名垂后世,岂妄也哉!”因而千里马易得,而世无伯乐,此乃大憾也!而那些所谓“为知己者死”的士们,他们的牺牲不也是莫大的悲哀,他们不是“为知己者死”,而是那些为了那些“利己者”而死!。

  刺客列传读后感篇2

  若要读史记-刺客列传,应先预备下好酒。

  刺客列传不宜默读,最好的阅读方式,是扬声诵读,读到了徘徊凄恻处,你的嗓子可能会忍不住有点呜咽,这时,你需要一杯酒,定一定情绪;若是读到了慷慨悲歌处,更当浮一大白,助一助豪气,遥敬壮士于千年之外。

  司马迁在这一篇中讲了六个人的故事:曹沫、专诸、聂政、豫让、荆轲、高渐离。除了曹沫侥幸全身而退,余下五人不论成败都死于是。刺杀本就是一条有去无回的路——以匹夫之匕首对抗权贵之威势。

  前面四个故事中,刺客之赴死,都有报答知遇之恩的意味。豫让说得最明白:“智伯国士遇我,我故国士报之”。赵襄子灭智伯,“漆其头以为饮器”,为雪此恨,豫让漆身为厉,吞炭为哑,数次易容谋刺赵襄子,虽然未能成功,终于以死报了这份知遇之恩。

  到了刺秦中,报恩成份少了些,刺客们更多的动机是国仇家恨。燕太子丹并不是一个懂得用人的领导,用人而复犹疑,本是大忌,田光因此自杀明志,荆轲也不得不在得力助手到来前仓促上路。一开始便埋下了失败的种子。不过荆轲们又哪里是为了太子丹卖命的呢?嬴政灭六国之势已将成,故国危于覆巢,有血性的人安能继续隐忍?

  荆轲一直受到艺术家们的青睐,做了许多电视、电影的主角。然而我却更偏爱高渐离的故事。他的出身应该比较好,却并不是个拘谨的守成子弟:与荆轲等一干朋友饮于燕市,击筑而歌,已而相泣,旁若无人者。若能一直这么太平风流下去,该多么好啊。然而荆轲最终还是死在秦国,嬴政灭了六国。他不得不匿名流亡,帮佣度日。

  如果继续隐姓埋名下去,他可以安全得活到白头。为什么不顾危险暴露身份呢?史记上说高渐离“久之,作苦,闻其家堂上客击筑,傍偟不能去。”是因为过去的故旧凋零,繁华谢尽吧,去者日以疏,来者日以侵。这样孤独隐忍委曲求全,活上几十年又有什么意思呢?

  今天再读这一段时,想起了前天翻到的几句诗,丁尼生的《国王歌谣集/亚瑟之死》

  And I, the last, go forth companionless,

  And the days darken round me, and the years,

  Among new men, strange faces, other minds.

  (当圆桌散尽,伯畏对即将离开的亚瑟王说道,只剩下我,日子一天天变黑,孤零零地走在生人和敌人中间。)

  高渐离怕也是同样悲凉的心情吧。他终于选择了荆轲的路。嬴政喜欢他的演奏,把他的眼睛弄瞎,留在身边击筑。那安静的顺从骗取了秦王的信任,在某一日近距离演奏时,高渐离举起灌了铅的筑向嬴政砸去,盲人做这样的事实在是太难了,他没有成功,被诛。

  从此,嬴政终身不复敢近六国之人。

  刺客列传读后感篇3

  当站在生死抉择的十字路口,面对生死选择的重大问题时应该怎样抉择?刺客,选择了死,可死该怎么死?该为什么死?

  小时候,听老人们讲东周列国的故事,印象之中,但凡刺客,无不是气贯长虹大义凛然可歌可泣的。少不更事,更多时候只是流连于故事的精彩,至于他们这样做正义与否,值得不值得等问题却很少思考。

  随着年龄的增加,早走过了少年的.无知,年少的轻狂的岁月,对某些事情早已没有那么笃定了。人的生命是宝贵的,无论是刺客自己的还是被刺者的。什么样的理由才能让人“堂而皇之”的夺走别人的生命、义无反顾的放弃自己的生命呢?

  像专诸,只因公子光“善客待之”,为了公子光的锦绣前程,在一句“光之身,子之身也”中,便刺杀了吴王僚,同时被杀。像聂政,只因严仲子找个理由送来“黄金百溢”,便可在母亲去世后去回报他,答应替他杀死仇家。两个人的理由,都是“士为知己者死”,如史书记载属实,那么要成为这两人的知己太容易了,只要肯以礼相待、肯出钱,就可以了。公子光雇佣专诸,他可以去刺杀僚,那么如果僚事先雇佣他,他是不是又可以去刺杀公子光呢?严仲子给聂政百金他可以去替严仲子报仇,万一侠累事先收到情报又以更大的诚意给更多的钱呢?聂政该怎么选择?专诸聂政之流的知己到底是公子光与严仲子,还是钱?

  豫让,智伯对他有知遇之恩,于是在智伯被杀后,自甘为奴,涂漆吞炭,先后两次刺杀赵襄子不成,终已身殉。放下自己所拥有的一切,把自己的余生送给另一个人,这样的故事可算是可歌可泣了。但智伯在当时是著名的“不仁”之人,史书上形容他“怕贪而愎”,为打击政敌,不惜引水灌城,淹死百姓无数,如果这样一个人得势,江山社稷会怎样?天下苍生又会怎样?人以国士待我,我以国士报之,君子之风,可匡扶这样一个人,为这样一个人殉身,真的正确真的值得吗?

  曹沫,很多史书上百般褒扬的一个人,官拜鲁国将军,三次落败于齐桓公,终在诸侯大会的时候跳出来用刀子逼迫齐桓公把战胜得到的土地还给自己的国家。太史公记载的刺客,多围绕一个“义”,我惟独在此人身上看不到义之所在。众目睽睽之下,用如此的手段要回在战场上失去的土地,为世人所不齿。更为让人后怕的是,如果没有管仲的劝阻,桓公真的来次“霸王”之怒(桓公,春秋五霸之一,当时所有诸侯贡奉周天子,故无法称之为天子之怒,遂以“霸王”代之),真会伏尸百万,流血千里,鲁国危矣。曹沫此举,置鲁于何处?不知鲁庄公看到这一幕后,有没有偷偷拭去脑门上的冷汗?

  记载最详细的应是荆轲了,太史公也认为他的刺秦是大义之举,更有无数的后来人觉得他与其他四位相比更是侠肝义胆义薄云天。但在我心中却始终存在着疑惑:保卫国家就是大义吗?保住燕国继续诸侯混战真的比六国统一更好吗?“大义”,到底是某些人的大义还是天下所有百姓的大义?撇开荆轲的人品不谈,他本身是卫国人,后去了赵国,最后才到燕国,到底怎样才算是保家卫国,而不仅仅是感恩于太子丹呢?

  其实,每个人都难以用对错、正邪、以及值得不值得来简单的衡量,也无法给之一个绝对肯定或否定的评价。放弃自己的生命,像聂荣、田光、樊于期,他们可以只觉得有必要即可;但刺客,更要剥夺别人的生命,一个真正的刺客,理应思考这样的合理性。但这样一思考,就会出现无数的选择,无论哪一种选择都会陷于悖论当中。何谓“大义”?何谓“公理”?这世间真有吗?上位者谓之为了天下苍生,可真是为了他们眼中的蝼蚁小民吗?

  思考,会让一切变得复杂;不思考,一切反而会变得更简单。或许刺客们深深的明白这个道理,于是把这繁琐的问题简单化为“因为他对得起我,所以我也要对得起他”,于是毅然往之,不惜慷慨仆死,至于其它,那是活着人的事。

  每个人的心底都有一些坚持的东西,撇开所有的“大义”、“公理”、“天下”不谈,能坚持自己的信仰与选择,即使到死亦未悔,未尝不是一种幸福。

  聂政刺杀失败,在击杀了几十个侍卫后,反手割掉自己脸,挖出自己的眼睛,“自屠出肠”,后人大多感概其勇猛刚毅,但在我看来,不过是一逞凶斗狠之徒;豫让跳起来刺了襄子的袍子三剑,“虽死不恨”,当时兴许有人会嘲笑他,但在这一刻,他赢得了我的尊重。

  “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人以国士待我,我以国士报之”,一个永久的哲学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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