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工作总结

中职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时间:2017-07-18 12:11:13 学校工作总结 我要投稿

中职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模板

  职业学校的生源不仅决定了学校的生存,也决定了学校的发展和未来。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提供的中职学校招生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借鉴!

中职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模板

  中职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篇1

  为了贯彻落实XX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XX年中等职业学校春季招生工作的通知》(广市教发〔20XX〕4号)文件精神,扎实搞好我校20XX年中职招生工作,特制定以下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成立中职招生领导小组

  组 长:杨秀成

  副组长:胡孔银 邓世平

  成 员:蒋秀芳 付志辉 胡北平 黄小平 周永宏 李仁安 刘中清 宋勇光 秦 月 严利琴 张南国 安丽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由黄小平、周永宏负责,负责中职招生工作的组织、学生档案的建立、档案的报送及学生《录取通知书》的发放、录取结果的统计登记等常规工作。

  二、实施步骤

  1、安排部署阶段(20XX年4月8日~11日)

  召开行政人员和九年级班主任会议,研究成立中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广安实验学校20XX年中职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布置具体工作。

  2、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1月12日~18日)

  [1]、4月12日,召开九年级全体教师会议,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2]、4月13日,九年级各班做好学生宣传发动工作,并发放中职招生宣传资料。

  [3]、4月14日,各班召开适宜报考中职的学生及家长座谈会,做好相应学生及家长的宣传动员工作。

  [4]、4月15日~16日,组织九年级学生填写《广安市2009年中等职业学校春季招生志愿表》。

  [5]、4月17日~18日,报考中职学生建档工作。

  3、报档、录取阶段(20XX年4月20日)

  将报中职学校的学生档案报教育局职成科,并取回学生的《录取通知书》。

  4、学生通知书发放阶段(20XX年4月20日~4月21日)

  组织班主任、授课教师和行政人员将学生的录取通知书直接送达到学生家长手中,并进一步做好学生家长的思想工作。

  5、学生报到入学阶段(2010年4月20日~25日)

  由学校领导和班主任带队,将学生送到录取学校,并做好学生的入学安置事宜。

  三、保障、奖励与处罚措施

  1、明确责任

  实行中职招生一把手负责制。将中职招生指标分解到九年级每一个班主任、任课老师身上,学校行政人员包到班级。班主任是每个班级中职招生的工作组长,是本班中职招生的最主要责任者,科任教师是主要工作成员,学校班子成员全力协助配合班主任的工作。

  各班中职招生班级工作小组

  

班  级

  
  

九(1)

  
  

九(2)

  
  

九(3)

  
  

九(4)

  
  

九(5)

  
  

九(6)

  
  

指标数

  
  

8

  
  

8

  
  

8

  
  

8

  
  

2

  
  

2

  
  

小组长

  
  

秦 月

  
  

刘中清

  
  

严利琴

  
  

张南国

  
  

宋勇光

  
  

安丽名

  
  

成  员

  
  

罗勇前

  

林  莉

  

熊兴建

  
  

蒋玉宏

  

周永宏

  

刘海蓉

  
  

刘万祝

  

陈小

  

曾迎春

  
  

唐  霞

  

王  莉

  
  

钟志菊

  

黄光勇

  
  

徐  玲

  

周俊梅

  
  

联络员

  
  

杨秀成

  

蒋秀芳

  
  

胡孔银  

  
  

邓世平

  
  

付志辉

  

李仁安

  
  

黄小平

  
  

胡北平

  

  2、奖励

  [1] 各班按每送一生奖目标分8分,如果超额完成,每超过1人再奖4分。

  [2] 完成全年中职招生任务的班奖目标分40分。

  四、纪律要求

  1、不准用经济手段组织生源。生源学校(含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招生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生源组织费。

  2、学校领导、教师、班主任不得向教育局确定的广安市第一职业中学之外的任何机构和人员提供生源和初中毕业生信息,不得为其提供任何招生服务,更不得为其组织生源,收取回扣。

  3、不准违背学生意愿强制分流,不准封锁招生信息。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市教育局将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对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警告、记过、撤销职务、解聘等处分,对情节严重的,将视其性质移送纪检或司法部门处理。

  XX中专学校招生办

  二〇XX年三月八日

  中职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篇2

  一、工作目标

  (一)职业学校招生目标:市教育局下达区区属职业学校招生目标1100人,全区初中毕业生升入市、区属职业学校2000人。

  (二)各初中学校送培目标:根据市教育局下达我局目标及各初中学校实际分解送培目标(具体见附件2)。

  二、招生学校及招生对象

  (一)招生学校

  1.区属职业学校。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下称第一职校)与市职业高级中学校(以下简称市职高)开展联合招生、合作办学。第一职校保留艺术类专业,所招学生在第一职校校区就读,其余专业与市职高联合办学,所招学生在市职高校区就读。两校联合招生所招学生计区区属职业学校招生指标。

  2.市属职业学校。市辖区内2015年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公布的具有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所有公、民办中等职业学校。

  (二)招生对象:2015年应(往)届初中毕业学生,高中应(往)届毕业生,退役士兵、农村青年、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等其他群体。

  三、招生工作阶段安排

  2015年中职招生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阶段(2015年3月至4月)

  3月:各中职学校按国家有关规定制作招生宣传资料(招生简章),合法真实准确向社会公布招生学校、办学地址、招生专业、学制年限、实习时间、资助政策、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关键信息。其招生和宣传必须与公布信息一致。中职学校招生宣传资料(招生简章)须报区教育局审查(市属其它职业学校须报市教育局审查),市教育局备案,并在招生宣传资料(招生简章)上注明“已经市教育局审查备案”后才能向社会公布。凡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备案的学校和招生资料一律不得宣传、公布。

  3月—4月:各中职学校、各初中学校要大力宣传国家发展职业教育的方针政策和职业教育发展的前景,广泛宣传国家职业教育惠民政策,加强办学特色、招生和就业优惠政策等宣传,吸引广大学生和适龄青年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积极引导鼓励初中毕业生选择填报中职学校。

  4月20日—26日:广一职校及市职高集中开展进校宣传,向学生发放由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备案的中职学校印制的招生宣传资料。

  4月27日—30日:其它市属中职学校开展进校宣传。

  各中职学校到初中学校进行集中宣传时不得影响初中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到每个初中学校集中宣传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两小时。

  (二)志愿填报阶段(2014年4月至5月)

  1.各初中学校要确保送培计划落实,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普职不兼报、市区职业学校统筹安排的原则,指导学生填报志愿,鼓励支持学生就读区属职业学校和市直属职业学校,努力确保全区初中毕业生升学就读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的'比例不低于45:55。

  2.对于希望就读职业学校较早开始职业教育的初三学生,在完成义务教育全部教学计划和教学内容的前提下(原则上不得早于5月1日),可统一组织到中职学校学习和参加中考,也可由初中学校分层施教,提前渗透职业技术教育。提前到中职学校学习的,须由学生本人填写好“中等职业学校志愿填报表”(附件4),并由生源学校和招生学校共同签章备案。各生源学校将汇总名单经生源学校和招生学校共同签章后报区教育局备案,作为学生管理移交的依据。

  3.中职学校在汇总名单签章后即表示已接收学生,接收学生后要做好课程衔接、教师协作、资源共享等方面的组织协调工作,安排精干教师授课,让学生以良好的通过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三)录取报到阶段(2014年6月至10月)

  1.根据学生志愿填报情况,统一组织录取。各生源学校要把引导推荐毕业生到中职学校就读作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主动配合和协助职业学校做好招生宣传工作,引导学生就读中职学校,督促学生到中职学校及时报到,防止中考后学生外流,千方百计完成送培任务。

  2.各中职学校要主动及时与生源学校和学生家长联系沟通,做好迎接新生的准备工作,切实加强管理,选派工作负责的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对学生开展耐心细致的教育工作,积极落实国家惠民政策,及时对困难家庭的学生给予帮助,确保新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

  3.各中职学校在10月上旬前完成生源学校送培统计工作,及时沟通反馈信息,衔接落实相关工作。

  四、有关要求

  (一)严格招生纪律。认真组织学习《市教育局关于建立职业学校招生考评奖惩机制促进两类高中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广教发〔2015〕4号)精神,严禁未经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学校或个人进校宣传招生;严禁招生学校委托中介机构或他人招生;严禁向个人支付生源组织费。所有进入区内初中生源学校进行招生宣传的学校,必须持有区教育局批准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手续,否则视为私自买卖生源,从严追究校长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落实奖惩制度。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建立职业学校招生考评奖惩机制促进两类高中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广教发〔2015〕4号)精神,对完成目标较好的初中学校予以奖励,所需资金由相应职业学校提供。完成较差的学校在目标考核中降低一个等级。

  (三)坚持学生自愿。在引导学生填报自愿过程中,凡未坚持学生自愿,采取强制手段借机“砍尾巴”,造成信访举报或造成学生流失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在质量考核中加大巩固率、参考率考核权重。

  中职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篇3

  为贯彻落实十八大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全国、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拓宽中职招生渠道,圆满完成2015年中职招生计划,使高中阶段招生普职比大致相当,进一步“控流保学”,特制定县2015年中等职业学校春季招生(以下简称“春招”)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县2015年“春招”工作领导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各中职学校和中心校也要分别成立学校“春招”工作领导组。

  二、时间任务

  1、2015年2月宣传发动阶段

  各中职学校印制宣传单或宣传手册,宣传中职学校发展情况:基础设施建设、校园风光、师资队伍、名师风采、专业设置,毕业生就业、对口升学、优秀毕业生现状、国家省市优惠政策等。印发“春招”申请表。

  各中心校召开全体初三毕业生大会,宣传文件,讲解政策。通过校报、校刊、宣传厨窗、广播、校园网“春招”专栏等形式加强宣传。初三班主任召开班会,个别谈心,初步落实“春招”对象。

  2、2015年3月登记造册阶段

  各中学对有意向参加“春招”的学生根据学生递交的申请表进行逐个登记,登记姓名、性别、年龄、学籍号、家庭住址、家长电话等,并整理好后报到相应中职学校。

  3、2015年4月初步录取阶段

  各中职学校及时跟进,根据意向“春招”学生名册,登门入户与学生家长达成协议,发放入学通知书。填写“春招”学生入籍审批名册,报县局职成教股审批。

  三、督查推进

  1、督查安排。为使我县“春招”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结合放寒假工作督查和春学期开学工作检查,县局将由党组成员带队分片督查。督查安排如下:

  2、督查内容。各校“春招”工作方案、中职学校“春招”宣传材料、“春招”申请表、包保分解表,“春招”入学通知书、各中学“春招”工作会议记录、“春招”学生登记簿等。

  四、工作要求

  2015年中职“春招”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校要严格实行校长负责制,中心学校校长是本乡镇“春招”工作第一责任人。各校要精心制定“春招”工作方案,将“春招”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位九年级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身上,中职学校包保到校,上下联动,形成合力,营造浓厚的“春招”氛围,努力完成我县2015年“春招”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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