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教学工作评价制度

时间:2022-11-23 20:06:07 教学工作总结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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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教学工作评价制度

为了落实学校关于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工作制度的通知,加强教学质量管理,建立完善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切实有效地提高我院本科教学质量和教师教学水平,使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和科学化,特制定本细则。

本科教学工作评价制度

一、督导目的

加强对教学工作的管理和对教学质量的监控力度,在教学实施和管理过程中,建立监督和反馈系统,促进学院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督导组组成及主要职责

1、学院教学督导组隶属于学校教学督导室管理,并受学校教学督导室委托履行督教、督学、督管的权利。

2、由主管教学的副院长担任组长,全面负责教学督导组工作。教学督导组的成员由热爱教学与教学研究工作,有丰富的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经验,工作认真负责,办事公道,在某一学科领域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有较强组织工作能力、事业心和责任感的在职教师或退休教师组成。

3、了解学院教学工作运行情况及教学秩序状况,协助学院领导及校教学督导室对全院教学运行秩序进行全面监督和检查。

4、负责对学院课堂教学、实习实验、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各教学环节的检查督导工作。

5、负责对学院任课教师进行检查性听课,并对教师教学质量进行评价。

6、负责对学院教学环节工作质量,以及专业建设、精品课建设、教材建设等工作质量进行评估评价。

7、负责对学院教学管理情况、规章制度执行情况以及教风学风等情况,进行检查监控。

8、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配合学校教学督导室做好学校对学院的各项教学检查评估和专项教学督导工作。

三、院教学督导组工作实施细则

1、每学期开学后第二周(教学周),召开教学督导组会议,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和学院教学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学年度教学督导工作计划,学院讨论研究同意后实施,并报学校教学督导室备案。

2、执行听课制度,有计划有侧重点地了解有关教师课堂(实践)教学、教案准备、作业布置及指导等情况,并对任课教师教学工作情况进行评价。评价结果要记录在案,并纳入学院教师业务档案,作为教师评奖评优、职称晋级、教学酬金分配的重要依据。要求每学期听课至少三次,听课面能涉及全院全体任课教师。

3、每学期至少举行一次教师学生座谈会,至少开展一次不定期的专项教学工作调查,以此收集了解教学信息,监控教学质量,掌握教学动态,加强教学信息反溃

4、每学期至少举行二次工作会议,交流和分析教学情况,并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收集、整理教学及教学管理、教学改革、教学发展信息。

学年末,学院督导组要认真汇总、整理各项教学检查督导材料,分类归档保存;同时要认真做好年度教学督导工作总结,其中,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结果和督导组年度工作总结除学院存档外,要报学校教学督导室备案。

5、每学期开学、期末,实行开课巡视制、考试巡考制,重点对教师是否按时到岗、是否严格履行教师职责、学生考风考纪进行督导。

6、教学督导员在履行职责时,实行挂牌制度,每次工作完毕及时填写《哈尔滨理工大学院系领导评教考察表》,采用随机抽查方式,事先不打招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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