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推广服务合同

时间:2022-08-03 15:22:52 代理合同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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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推广服务合同

一、 定义及解释
1、 百度:以下简称“百度”或“甲方”。
2、 代理商:指已预先获得百度和用户认可的,代理用户向百度进行百度推广服务申请及支付费用的服务商。
3、 用户:指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条件并已通过其代理商或直接向百度支付服务费用,使用“百度推广服务”的单位或个人(以下简称“乙方”)。
4、“百度推广服务”: 指百度已经开通和陆续开通的在www.oh100.com 网站及百度wap网站、百度提供技术支持的联盟网站相关页面的特定位置展示乙方的网站信息的推广服务及其他相关的衍生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搜索推广、网盟推广等服务方式。
5、 “推广费”的预付款:“推广费”是乙方为购买百度推广服务,在百度预存的支付将来发生的费用 ,“推广费”预付款具体数额以单笔《百度推广服务订单》为准。
6、 “推广费”的续费:乙方为继续参加“百度推广服务” ,在支付前一款规定的首次“推广费”预付款后,后续向百度支付且百度也同意收取的“推广费”的预付款,每笔支付金额最低RMB1000元(大写:壹仟元整) ,不设上限。乙方在每次续费前有义务再次认真阅读并确保完全理解当时的《百度推广服务合同》 ,在全部同意本合同所有条款后进行续费,乙方每次续费行为将视为已阅读并完全理解本合同最新版且承诺遵守约定。
7、 “专业服务费”:是指用于购买百度提供的百度推广服务专业咨询、百度推广服务账户管理、技术维护及月度电话回访服务等。专业服务费为每年RMB600元(大写:陆佰元整)。

百度推广服务合同

二、合同的确认与接受
1、 乙方必须完全同意百度在www.oh100.com网站上公布的《百度推广服务合同》全部条款 ,自行或授权其代理商完成注册程序,乙方使用百度“百度推广服务”的行为将视为乙方对本合同全部内容和条款的接受。
2、 乙方与百度签订的《百度推广服务订单》或其他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的传真件可以作为上线确认依据,但《百度推广服务订单》或其他补充协议的原件应归百度持有的一份,必须按照百度要求的期限交回百度。
3、 乙方与百度签订的《百度推广服务订单》或其他补充协议与百度在www.oh100.com网站上公布的《百度推广服务合同》有不一致之处的,以《百度推广服务合同》为准。

三、 百度推广服务的内容
百度于收到乙方与百度签订的《百度推广服务订单》或其他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的传真件或原件,且收到乙方直接或由通过其代理商向百度全额支付的“百度推广服务”相应的费用(首次“推广费”预付款和“专业服务费”),并且通过乙方提交的关键词、乙方网站信息后,依本合同规定提供以下服务:
1、 乙方的网站信息将出现在www.oh100.com 网站及百度wap网站、百度提供技术支持的联盟网站相关页面的特定位置。乙方在网站上线推广后,不得通过修改网站内容、设置网站跳转、设置恶意代码、设置病毒等任何方式展现违反现行法律法规以及百度推广产品政策的内容。因乙方从事上述行为,侵犯百度及网络用户合法权益的,百度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并不退还乙方推广费余额和服务费。
2、 乙方向百度申请一个“百度推广服务管理帐号”,该管理账号下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分为不同的子账户,乙方支付的推广费将直接存入该管理账号中,各子账户的服务费用将直接从百度推广服务管理帐户中直接扣除。
3、乙方可以根据注册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百度推广服务管理账号”,查询用户提交的关键词查询信息的点击量统计报告、费用统计报告。乙方提交的所有关键词指向的参与百度推广服务的所有推广页面都予以计费,而不只是乙方推广网站的首页。
4、当乙方百度推广服务管理账号内余额不足以支付百度推广服务费用时,乙方或其代理商应及时向百度续费,如因乙方或其代理商没有及时续费而造成乙方关键词下线导致百度推广服务终止,百度不承担责任。
5、 乙方预付款中的“推广费”使用完毕后可在本合同约定期间内自行选择是否续费,如乙方停止使用“百度推广服务”,乙方所交纳的“专业服务费”不予退还。
6、乙方如遭遇不可抗力事件,不得不终止“百度推广服务”,当乙方或其代理商向百度提供当地公证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书面证明后,百度可以向乙方退回未使用完毕的“推广费”的余额,但不退还“专业服务费”。如非不可抗力事件情况下乙方要求终止“百度推广服务”,双方协商一致后本合同终止,但不退还任何费用。
7、在百度网站或百度联盟成员相关页面或界面中,网民每点击一次乙方提交的关键词信息,系统根据乙方为关键词所设定的价格,自动从乙方百度推广费的预付款中扣除一次点击费用。
8、 “专业服务费”在百度或代理商收到该款后下一月起一年内有效,乙方应在当年“专业服务费”有效期结束前向百度或代理商支付第二年“专业服务费”。
9、乙方支付首笔“推广费”预付款的行为并不保证乙方提交的关键词查询信息以及乙方提交网站信息一定能成功的在百度进行推广。如果乙方提交的关键词或其他信息不符合本合同、相关法律法规或百度相关-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提交网站不具备合法资质、乙方不具备从事其推广行业、物品的特殊资质或相关信息涉嫌违法或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的),百度有权拒绝向乙方提供“百度推广服务”。在乙方向百度发出终止“百度推广服务”的书面确认函件且按百度要求返还相应发票及合同原件等文件后,百度向乙方退还已收取的款项,本合同终止(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10、乙方的每次续费须经百度同意,并且每次续费视为双方达成了一个新的合同,任何一方均有权以拒绝续费的方式终止双方的合作。

四、 付款
1、 乙方或其代理商需按照百度认可的方式,在注册管理账号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百度支付本合同所规定的费用。
2、 乙方或其代理商未按期向百度支付款项,每逾期1日,按应付款项的千分之五向百度支付滞纳金,逾期10个工作日以上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3、 百度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调整“百度推广服务”的“推广费”和/或“专业服务费”的标准及费用支付方式,但调整前乙方已经支付(无论自行或由其代理商支付)的款项不受影响。

五、 百度的权利和义务
1、隐私权。为履行本合同,百度有权在百度的服务器上保存乙方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注册信息、消费信息);百度承诺不公开乙方的用户信息,除非乙方授权百度透露这些信息,或者相应的法律法规或司法、行政程序要求百度提供乙方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注册信息、消费信息、推广网站/网页)。百度以百度推广服务系统升级、抽样测试、更新为目的,有权使用乙方信息。
2、 百度不向其他任何第三方保证和承诺乙方的网页和信息真实性,乙方自行对其网站提供的内容、产品、服务等承担全部责任。
3、百度有权随时删除含有任何危害***、***秽色情、虚假、侮辱、诽谤、恐吓或骚扰、侵犯他人版权或人身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等违法或有违社会公序良俗的内容或指向这些内容链接的网站,对乙方提交的全部关键词予以下线,如果乙方的网站因为以上原因,被百度删除,乙方已支付的“推广费”和“专业服务费”将不予退还。
4、 百度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产品政策或服务功能拒绝乙方提交的关键词 ,乙方不得以类似“关键词以前曾允许推广”的理由要求百度继续上线通过,如乙方不同意百度拒绝其提交的关键词,乙方有权通知百度停止“百度推广服务”,百度向乙方退还其未消费完毕的“推广费”余额,但不退回“专业服务费”。
5、对于客户提交的关键词及相关信息,百度推广系统将进行自动过滤。百度有权根据中国法律法规的调整、行政执法机关的命令和社会伦理道德的变化相应调整系统自动过滤标准,乙方不得以类似“关键词及相关信息以前曾允许推广”的理由要求百度继续推广。如系前述原因导致乙方的关键词或相关信息无法再次进行推广的,该关键词或相关信息下线,乙方停止享用该关键词或相关信息的“百度推广服务”,百度向乙方退还其未消费完毕的“推广费”余额,但不退回“专业服务费”。
6、 乙方网站及乙方所从事的经营业务不得对百度及百度关联公司的利益构成任何现实或潜在的损害或冲突,否则百度有权通知乙方立即终止百度推广服务,并不退还其未消费完毕的“推广费”余额,而无需承担其他法律责任和费用补偿。
7、百度的业务性调整或产品性调整(包括但不限于销售政策、展现方式等),百度通知乙方后,乙方可以选择继续使用调整后的业务或产品,或终止百度推广服务并退还其未消费完毕的“推广费”余额,百度无需承担其他法律责任和费用补偿。
8、乙方有义务自行或委托其代理商对于推广账户进行有效管理,在推广网站上线后,乙方未进行加款、未申请退款或者未产生任何消费的超过2年的,甲方有权在超过2年的当月一次性扣除上述期间乙方的账户管理费,每个月的扣除标准为自乙方未加款、未退款或者未产生消费情况发生之日起账户余额的5%。乙方同意账户管理费用直接从乙方账户余额中扣除。
9、百度如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包括政府管制、政策调整、恐怖主义、黑客攻击、自然灾害、劳动条件、停电、电信部门技术调整以及病毒入侵等),有权通知乙方暂停或终止百度推广服务,不视为违约。百度暂停百度推广服务的,在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结束后,应当继续按本合同履行其义务;百度终止百度推广服务的,应当退还乙方未使用完毕的“推广费”的余额。


六、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保证通过百度(包括百度联盟网站)链接推广的信息不能含有任何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认或加入的国际条约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危害***、***秽色情、虚假、侮辱、诽谤、恐吓或骚扰、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人身权或其他合法权益以及有违社会公序良俗的内容或指向这些内容的链接。
2、 乙方须保证其提交推广的url可以打开,否则百度有权在发现url地址无法打开后对其对应的推广内容进行下线。乙方同意,百度推广系统可以不定期对客户提交的url进行连通性测试,如果系统判断url无法打开,该url对应的推广将会暂时下线。
3、 乙方保证通过百度(包括百度联盟网站)链接推广的信息(包括推广信息和乙方网站信息)符合所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详尽和完整并与相关情况一致,同意接受百度电话或邮件或上门拜访等方式确认与“百度推广服务”的相关事宜 。
4、乙方保证其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合法经营主体,已取得经营相关业务的合法资质。乙方在百度进行推广网站为合法设立,乙方拥有对该网站的合法权益。
5、违反本条第1项、第2项、第3项义务,而导致百度受到第三方投诉(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以发函、媒体报道等形式指控百度侵权,对百度提起诉讼,向相关主管机关举报使百度遭受审查或质询,下同),或使百度面临相关主管机关的审查或质询,百度有权先暂停对乙方网站的链接推广。乙方应在收到百度通知后,应以自己名义出面与第三方协商、应诉或接受相关主管机关审查或质询,并承担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赔偿款),并赔偿因此给百度造成的全部损失。
6、乙方保证其通过百度链接推广的网站具备合法资质,且对通过百度链接推广网站拥有合法权利,同时该网站必须有一定有益的实质内容且与其提交的关键词有实质关联性,否则百度有权在通知乙方后将与其网站内容无关联性的关键词予以下线或终止其网站的百度推广服务,并退还其未消费完毕的“推广费”余额,而无需承担其他法律责任和费用补偿。
7、乙方应当保证账户等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并与推广网站的所有人及百度推广服务合同签约主体保持一致,如因乙方提供的财务信息虚假或者不一致,导致的财务风险由乙方承担,百度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给百度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予以赔偿。
8、乙方尚未开通的网站将不能使用百度推广服务,乙方必须保证提交的网址正确、网站或网页可以正常访问,网站内信息、网站服务或其它网站功能可以正常使用,不能正常访问的网站,百度有权暂时中止服务,直至乙方恢复该网站的正常访问,但因乙方网站或网页不能正常访问而产生的点击计费等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保证其推广信息和网站不含有病毒、恶意软件等对互联网有不安全影响、或任何损害百度或网民的内容,否则百度有权立即停止其推广。
9、 百度推广服务仅对乙方网站进行链接,乙方的任何商业行为所引起的一切法律纠纷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百度无关。
10、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其他百度推广服务用户的付费条目进行恶意点击。乙方认为百度提供的数据统计报告不准确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百度停止百度推广服务,百度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停止对乙方的服务,并向乙方退还其未消费完毕的“推广费”余额,本合同终止。乙方认为百度提供的数据统计报告不准确但未书面通知百度要求停止百度推广服务的或者向百度续费继续享用百度推广服务的,视为乙方认可百度的数据统计报告。
11、 乙方对其在百度推广服务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的安全性负全部责任,并对以其用户名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全部责任,乙方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百度推广服务”管理账号或存在安全漏洞的情况,应立即通知百度。
12、乙方同意百度可以为维护其百度推广服务管理账户为目的或在得到乙方通知后(该通知可以为电话、传真或邮件等方式),对乙方管理账户内信息进行调整、修改、更新。如乙方不同意百度维护管理账户的,应提前以书面方式通知百度,百度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将不再向乙方提供帐户维护管理服务。
13、 如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条款,百度有权拒绝向乙方提供百度推广服务,终止本合同,乙方或其代理商已支付的“推广费”预付款和“专业服务费”不予退还,同时百度有进一步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七、 第三方投诉的解决
1、鉴于互联网服务具有的跨地域、新权益等特殊性,且百度推广服务实行按点击付费制度,双方同意,在双方对第三方指控 (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以发函等形式指控百度侵权,对百度提起诉讼,向相关主管机关举报使百度遭受审查或质询、媒体报道等)乙方关键词或乙方网站侵权一事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且现行法律、法规无明确规定的情况下,百度可以暂时将该关键词(包括含该关键词的字词组合)、网站下线,停止该关键词、网站的百度推广服务,同时通知乙方,直至乙方与第三方协商一致;乙方在接到百度通知后明确要求停止百度推广服务的,百度向乙方退回未消费完毕的“推广费”余额,本合同终止,百度无需承担其他法律责任和费用补偿。
2、 因第三方按前一款规定投诉造成百度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百度依法必须支付给第三方的赔偿款、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由乙方承担,百度有权在乙方或其代理商已支付款项中抵扣该部分款项。

八、 保密责任
1、 双方对本合同的书面资料及其它有关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责任,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透露给第三方;否则,任何一方都有权利向对方请求损失赔偿,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 保密责任不因本合同的无效、提前终止、解除或不具操作性而失效。

九、 合同的修改和解释
1、百度有权随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变化、互联网的发展以及公司经营状况和经营策略的调整等情况修改本合同,此种情况下,百度会通知乙方或其代理商,具体的通知方式详见第十三条第四三款。乙方如需继续使用百度推广服务时,有必要对最新的电子合同进行仔细阅读和重新确认,当发生有关争议时,以最新的服务合同为准。如果乙方不同意所改动的内容,乙方或其代理商可以在百度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主动取消百度推广服务,并同时书面通知百度;逾期未取消服务,继续使用百度推广服务的,视为接受本合同的改变。
2、 如发生合同条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时,则这些条款将完全按法律规定重新解释,而其它条款则依旧保持对乙方产生法律效力和影响。

十、 免责条款
1、对下列情形,百度不承担任何责任:
(1)并非由于百度的故意或过失而导致百度推广服务未能注册成功;
(2)由于乙方或其代理商的故意或过失导致乙方遭受损失的。
(3)由于百度对百度推广服务系统进行系统测试、升级、更新、服务抽样测试,对乙方产生的任何影响。
2、如果百度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违约金和赔偿金的最高限额为乙方有关“百度推广服务” 向百度首次提出赔偿主张时最近一次续费实际支付的“百度推广服务”推广费。乙方未续费的,以首次支付的“推广费”预付款为限额。

十一、 争议解决
1、本合同的生效、解释、执行、管辖、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本合同的履行地即服务器所在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管辖或根据级别管辖原则由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的上级法院管辖。

十二、生效
1、 本合同经乙方或其代理商点击同意后生效。

十三、特别说明
1、双方确认,本合同是甲乙双方签署的乙方享有“百度推广服务”的最终确定版本。乙方接受百度推广服务,则意味着同意并签署了本合同。如乙方签署的其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与其代理商签署的合同、乙方代理商与百度签署的合同)中有关“百度推广服务”描述与本合同矛盾的,以本合同为准。
2、百度郑重提示:为您享有高效优质的服务,请务必仔细阅读并确保完全理解www.oh100.com“百度推广服务”频道下的百度推广服务有关条款。乙方明白任何人士和机构提供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中有关百度推广服务描述与百度网上条款矛盾的,以百度网站上的内容为准。
3、百度特别提示:本合同所提供的“百度推广服务”不涉及百度网页自然搜索排名,乙方网站享有百度推广服务不代表乙方网站被百度网页自然搜索所收录。乙方网站是否被百度网页自然搜索所收录及自然排名顺序与乙方是否参与“百度推广服务”无关。
4、本合同所述通知方式为:百度将以网络公示(地址为www.oh100.com/accept.html)和/或百度推广服务系统内部通知和/或电子邮件和/或传真/电话和/或特快专递等方式提前通知乙方或其代理商,通知乙方的,乙方获知该变更的日期以下述日期为准:网络公示之日起第3个工作日,电子邮件进入乙方邮件账户之日,传真寄送乙方之日,电话接收之日,特快专递发出之日起第3个工作日。通知代理商的,以百度和代理商之间的合同为准。任何情况下,乙方向百度发出通知时,应当采用电子邮件和/或传真和/或特快专递方式(发出通知时,单位应加盖公章,个人应签字)。百度获知通知的日期同前。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通知,以多种方式通知的,对方获知日期以最早的获知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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