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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生安全知识须知

时间:2021-11-23 12:29:12 安全知识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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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生安全知识须知

  中小学生的大部分时间在家中度过,家庭的安全, 是孩子平安、健康成长的重要保证.那么,怎样来保障家庭和孩子的安全呢?下面百分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中小学生安全知识须知的知识,希望大家喜欢。

中小学生安全知识须知

  中小学生安全知识须知

  前言

  “安全无小事”,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这是做好任何事情的前提和基础。儿童和少年的安全工作,是全社会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家庭教育,乃至社会教育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儿童和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跨世纪的接班人。儿童和少年能否健康成长,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关系到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做好儿童和少年的安全工作,是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共同的责任。近年来,中小学的安全事故仍十分严重,火灾、溺水、中毒、交通事故、校舍倒塌等时有发生。发生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是缺乏安全意识,没有进行安全教育。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家长一定要吸取这些血的教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做好儿童、少年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教给他们一些应知的安全知识和防范的办法,培养他们自救自护的能力。

  第一章

  临危逃生的基本原则及电话报警常识

  一、临危逃生的基本原则

  1、保持镇静

  在突然遇到危险,人们都会表现出不同程度的惊慌,这是正常的,但在惊慌之余必须保持清醒的理智,只有这样才能做出正确的判断与选择,才可能趋利避害,化险为夷。

  2、学会自救、保护自己

  运用适当的自救方法保护自己是临危逃生的基本技能。这就需要人们在日常生活训加强这方面的学习及训练。

  3、不断向外界发出求救信号

  当处于危险之中,在进行自救的同时应该不断设法向外界发出求救信号,尽快得到外界的援助,让损失和伤亡降低到最低点。

  二、四种电话报警方法

  在城市中发生各种危险,都可以通过打报警电话而获得相关部门的有效和及时的求援。因此,人人都应学会使用电话报警。

  1、“119”火警电话

  报警时,拨通“119”后,要讲清着火的单位名称、详细地址、着火物质、火情大小以及报警人的姓名与电话号码。

  2、“110”报警电话

  遭遇坏人袭击或发现有人盗窃时,利用一切机会及时拨打“110”电话,讲清自己的姓名,发生情况的地点及所使用的电话号码,然后将案情简要报告,包括犯罪分子的人数、面貌与衣着牲、作案手段、逃逸方向等,提供尽可能多的线索,并保护作案现场。

  3、“120”急救电话

  无论在何时何地发现危重病人或意外伤害事故,都可拨打“120”电话,请求急救中心(丫)进行急救。通话中,要讲清病人的姓名、年龄、目前病情、详细地址、电话号码以及等待救护车的确切地点,最好讲清房外易识别的建筑物。意外灾害事故,还需说明伤害性质,受伤人数等情况。

  4、“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

  发生交通事故后,除了应紧急抢救受伤人员和财产外,还要保护现场,并迅速拨打“122”电话报警,讲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情况和造成的后果。

  第二章

  家庭安全

  安全:是家庭幸福的保障。中小学生的大部分时间在家中度过,家庭的安全, 是孩子平安、健康成长的重要保证。那么,怎样来保障家庭和孩子的安全呢?

  一、有序的生活,安全的保障

  1、生活有序。每天起床、锻炼、用膳、家务劳动都有规定的时间,全家人都有规律地生活,这样使我们每个人都始终保持充沛的精力、良好的情绪。人供电站在过度疲劳、精神不振、情绪低落、思想不集中等情况下,容易发生意外事故。因此,有规律地生活是最为重要的,平时,我们还要相互帮助,做到乐不过度,悲不至绝,保持稳定而良好的情绪,这样可以避免“乐极生悲”“祸不单行”等不愉快事情的发生。

  2、建立家庭分工负责制度。家庭虽小,但也与一个单位一样,里里外外有许多事情要做,既需要分工负责,又需要相互帮助。

  3、父母以身作则,培养孩子认真、谨慎、诚实、守信等好品质。

  4、要经常告诫孩子什么事有危险,什么事不该做,应该怎样做。孩子知识少,有些道理很难说清楚,但一定要让他(她)知道什么样的事有危险,后果会怎样,应该怎样避免。

  5、为孩子设计一张“安全卡”。安全卡首先告诉孩子做事要沉着、冷静。卡上面记录着他(她)的姓名、年龄、住址、血型、父母的工作单位和电话号码、常用的电话号码(饩急救、报警、火警及主要亲友的联系电话),还有孩子的药物过敏情况,及疾病记录等等。“安全卡”不仅给孩子本人使用,也是发生特殊情况后,给热心助人者使用。有备无患,很有必要。

  二、户户离不开火,家家须防火

  家庭火灾的主要原因有哪些呢?

  用火不慎,如使用炉火、灯火不小心,乱丢未熄灭的火柴头、烟蒂。

  用火设备不良,如炉灶不符合防火要求,厨房布局不合理,使用液化石油气的灶间通风不良,炉灶靠近易燃物等。

  液化石油气(或煤气)使用不当。

  家用电器安装和使用不当,如超负荷、短路、忘记及时切断电源等。

  小孩玩火。

  如何消除家庭火灾隐患,防范火灾发生呢?

  常言道,“十灾九大意”。只要大家认真防火,谨慎用火,火灾是可以避免的。

  火灾最大的隐患莫过于思想上的麻痹和知识的缺乏。因此,家中的大人小孩都要增强防火意识,学一点防火知识,特别要学点火灾发生后的自救技能与知识。

  1、安全使用液化石油气和煤气

  随着年龄的增加,可以让孩子帮助爸爸妈妈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例如烧水、做饭,在此之前要学会正确使用液化气和煤气。

  a、无论是管道煤气,还是罐装液化石油气,都必须“先点火后供气”。液化石油气或煤气使用后,要随手先关闭阀门,再闭合煤气灶的开关。

  b使用液化石油气或煤气烧饭或烧水时,要专心看守,切莫远离厨房,做其他事情。

  c液化气瓶要远离火源(至少1米以上),直立使用,不能倒立卧放,不能用火烘烤,严禁私自倒掉残液和抽气倒灌。

  d使用液化石油气或煤气时,若听到微小漏气声音,或离到民味时,应立即关火检查。注意不能用明火检查煤气管道是否漏气,听到漏所声,要立即关闭钢瓶阀门(或煤气管道总开关),迅速打开窗户通风,熄灭附近火源。切记此时不要使用换气扇、脱排没烟机、电风扇、电冰箱等家用电器,不要拉电灯开关。尽快打电话通知爸爸妈妈或煤气站人员进行处理。

  2、安全使用蚊香

  夏天,为防止蚊子干扰我们经常要使用蚊香。蚊香虽小,使用不当,也会引起火灾,所以使用时一定要注意:

  a点燃的蚊香要放在支架上,支架可放在水泥地、金属盘上,切不可放在纸箱、木板等可燃物上。

  b点燃的蚊香要放在远离窗帘、蚊帐、衣服等可燃物的地面上。

  c使用电蚊香时,也要放在远离纸、木器等易燃物的地面上,不用时,应拔去插头。

  3、家里不慎起火或发生火灾怎么办

  一旦发现家中起火,不要慌张,应根据火情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a如果炒菜时锅起火,迅速将锅盖紧紧盖上,这样就能将火与空气隔绝。使锅里的没火因缺氧而熄来。切忌用水扑救。

  b液化石油气因漏乞起火时,首先应迅速切断气源,同时用灭火器或灭火粉扑灭。

  c家用电器着火,要立即拔掉插头,或拉闸断电。然后用毛毯或棉被捂盖。切记在电源切断前不要用水扑救,因为水能导电,容易造成触电事故。

  d房间内起火时,不能轻易打开门窗,若将门窗打开,由于空气对流作用,火势会迅速发展,形成大面积火灾。

  e纸张、木头或布起火时,可用水来扑救,而电器、汽油、酒精、食用没着火时,则不要用水扑救,可用土、沙泥、干粉灭火器等。

  f若火势已大,必须立即报火警,火警电话号码为“119‘,拨打电话后,立即报告火灾地点、火势情况和自己姓名。

  g被火围困时,应就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方法脱离险境。

  三、家庭用电安全

  1、触电是怎么回事

  当人体接触到带电体,有电流通过人体时,轻则有针刺、麻木、剧痛等感觉,重则发生痉挛、心律不齐、血压升高、呼吸困难等症状,甚至在很短的时间内心跳停止死亡,这就是触电事故。

  2、用电中有哪些安全问题

  用电中的安全问题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人身安全,二是物财产安全。为杜绝事故的发生,用电时要注意:

  a不站在地上去接触火线,站在绝缘体上或穿着绝缘鞋时,也不能让身体同时接触火线与零线。

  b要保护好电线、插头、插座、灯座及电器绝缘部分。要保持绝缘部分的干燥,不要用湿手去扳开关、插入或拔出插头。

  c电线不要与金属物接触,不要将电线挂在铁钉上,以免发生短路。

  d禁止用铜丝代替保险丝,禁止用橡皮胶代替电工绝缘胶布。

  e在电路中央安装触电保护器,并定期检验保护器的灵敏度。

  3、下雷雨时怎样使用电器

  a关掉收音机,录像机、电视机等电器的开关,拔出电源插头,拔出电视机的天线插头或有线电视的信号电缆,最好将电缆称至房外。

  b、暂不用电话,如一定要通话,可用免提功能键,与话机保持距离,切忌直接使用话筒。

  c离开电线、灯头,有线广播1.5米以上。

  4、发现漏电、触电事故怎么办

  发生触电事故,要立即切断电源。如电源开关太远,可以站在干木凳上用不导电的物体,如木棒、竹竿、塑料棒、衣服等触电者与带电体分开。切莫将带电体碰着自己和他人身体,避免触电现象再发生,触电者痉挛紧握着电线时可以用干燥的带木柄的斧头或用绝缘的钢丝钳切断电线。抢救触电者一定要及时,不能拖延一分一秒,因为触电时间越长,危害越大,生命越危险。

  发现有人触电,惊慌失措,直接用手去接触电者,用剪刀剪电线,都是错误的,这样做会使救人者自己也触电。

  四、食物中毒的预防与急救

  1、食物中毒是怎么回事

  食物中毒是指人们因吃了含有毒素或病菌的食物,而引起的疾病。

  食物中毒的共同特点是:

  (1)突然发病。一般在食用被污染仪器后1-2小时到一天内,吃同一来源事物的人群可引起集体中毒,但由于个人体质不同,适应能力有强弱,发病也有先后。

  (2)一般特征是:恶心、呕吐、腹泻、稀水样便,与急性肠炎基本相似,严重的伴有发烧、脱水、心血管机能障碍甚至死亡。

  (3)误食化学类毒物,或吃了喷洒过剧毒农药的蔬菜、果品,会导致血液和神经系统的中毒,出现抽筋,心跳加剧、呼吸困难、神志不清等严重症状。

  2、为何会引起食物中毒

  (1)饮食不卫生、吃了超过保质期的腐烂变质的食品。

  (2)吃了不新鲜或带菌的海鲜,尤其是壳类的水产。

  (3)在烹调过程中食物受到了污染,或未烧透煮熟。

  (4)吃了刚喷洒过农药的蔬菜、水果。

  (5)误食了毒品,如鼠药、蟑螂药、农药等等。

  (6)服药期间,吃了药物说明中规定的禁忌食物。

  (7)误服了药物。药品多数是白色,有的形状、大小差不多,因此容易搞错。有的未遵医生嘱咐服药,药剂量过大。

  (8)饮酒过度,引起酒精中毒。

  (9)吃了过期或含有毒素的食品。

  (10)吃了带病或病死的动物类食品。

  3、发生食物中毒怎么办

  (1)如果是家庭集体食物中毒,一般孩子最先发作,此时应全家上医院看病。不要自行给孩子乱服药。医治越早越好,切莫延误时间。

  (2)如果孩子一人在家,发现上述症状,要立即报告家长;若病势过猛,要敲打邻居家门,请求帮助送往医院,必要时爬也要爬出门外,到有人过往处呼救,即便昏倒,也要倒在户外,让路人发现。

  (3)如果发现孩子误食毒品,一面派人叫救护车,一面用手指挖其喉咙,使其呕吐出所食之物。

  (4)当经医生诊断确认食物中毒,要向卫生局或卫生防疫站等有关报告详细情况,吃了何种食品,从何处购买,以便及时控制中毒现象的蔓延。

  (5)保存吃剩的食品,等待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防疫站等有关单位进行化验,然后再妥善处理残食和对餐具等物品进行消毒。

  4、怎样预防食物中毒

  (1)不买不吃不新鲜和腐烂变质的食品、不吃被卫生部门禁止上市的海产品。

  (2)买回来的蔬菜要在清水里浸泡半小时或长时间,并多换几次水,要洗得干净,以防农药对身体危害。

  (3)不要到无证摊贩处买食品,不买无商标或无出厂日期、无生产单位,无保质期等标签识不完整的的罐头食品和其他定型包装食品。

  (4)生熟食品要分开,工具(刀、砧板、揩布等)要生熟分开,做到专用,餐具要及时洗擦干净,有消毒条件的要经常消毒。

  (5)不吃有毒食品,如河豚鱼、发芽马铃薯和野生蘑菇等。

  (6)家中不宜放农药等毒品,至少要使有毒物品远离厨房和食品柜。

  (7)服药要遵医嘱,要按说明书服用。服药前要仔细辨认,还要注意有关药物的禁忌事项。

  5、重视饮水安全

  (1)不喝未经消毒、烧煮过的水(包括自来水)。

  (2)不喝存放时间过长的、过时的纯净水。

  (3)经常及时地清洗饮水机。

  第三章

  学校安全

  一、纪律是群体安全最有效的保障

  1、学校为何要建立规章制度

  学校建立各项规章制度,是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是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的保证,也是学校全体师生安全的保障。因此,从孩子上学第一天起,深长就应当配合学校,教育孩子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纪律是对孩子行为的约束,这种约束,正是为了让孩子获得真正的自由,是孩子健康成长的有效保障。

  “有纪律”不仅是孩子健康安全教育的保障,也是培养“四有”新人的一项重要内容。

  2、守纪律要从履行中小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做起

  国家教育部制订并颁发了《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规范》内容明确、具体,对学生的衣食、住、行等各方面的生活行为提出了规范性的要求。家长要熟悉《规范》的内容,要督促孩子自觉履行规范,养成良好的生活,学习习惯和行为道德,这不仅在学生时代必不可少,长大成人以后到社会上也很有好处。

  二、课内外安全

  1、课余时间玩耍要注意安全课余时间主要是休息好,并做好上课的准备工作。下课时,千万不要在走廊里推推搡搡,在校园里追追赶赶。以免互相碰撞,造成伤害;上下楼梯时有序缓慢右行,严禁拥挤,特别是发现有人摔倒时,应立即停止上下,迅速将摔倒者扶起。

  2、同学间不要做危险游戏,做游戏可以起到增长知识、锻炼身体的作用。但一些游戏非常危险,轻则伤人,重则危及生命。

  3、严禁将棍棒、刀具等各类尖利物品带入校园,更不得带进教室;在使用小刀、圆规、铅笔、钢笔等学习用具时,要注意安全,以免误伤自己和他人。

  4、不准进入建筑施工现场,不得在不符合安全标准或者规范的建筑物、设施以及危房等学校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区域内逗留或活动。

  5、实验操作时,要听从老师的指导,严格按照实验操作规程操作不得自行其是,若不慎将酸、碱腐蚀性液体沾在手上或其他地方,应尽快用清水冲洗干净。

  三、学校的用电安全

  1、放学后值日生要切断教室电源。

  2、有住宿生的学校要严禁学生私自在寝室使用电炉,安装床上灯,接装使用交流电的录音机等自备电器。遇到电路故障,发生断电情况,学生要报告老师请电工处理,不要自作主张去寻找配电板,进行线路维修。

  3、打扫卫生要注意安全和保护电器。切忌用湿布去擦拭电线和日光灯管,电扇上的灰尘,如果有必要进行彻底清扫也要在切断电源的情况下进行。

  4、校内架有电缆,电线的地方,不要在下面做风筝和进行球类活动,不要高抛物体,否则不小心碰着电缆,便会发生事故。

  四、体育运动中的安全

  1、对学生时常进行体检,是为了对学生的健康和安全负责

  学生除了入学要体检,平时也要定期进行体检。这是了解学生健康状况的必要手段。参加体检要做到:

  a不能弄虚作假。

  b不隐瞒病史。

  2、什么情况下,学生不宜参加运动或剧烈的运动?

  a对患有各种疾病急性期的学生,应当遵照医嘱服药和休息,停止参加体育活动。

  b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的学生,不能上体育课和参加体育竞赛。课外活动也要在体育老师指导下,参加运动量不大的保健活动。

  c患肝炎、肾炎、肺结核等刚病愈学生,不能参加剧烈体育活动。

  d感冒发烧的学生也不宜参加体育锻炼。

  e饭后不宜立即参加剧烈运动。

  3、运动前要做准备活动

  人体是各器官系统构成的有机整体。进行体育活动时,看起来好象只有肌肉在活动,其实身体的呼吸、血液循环等器官都在参加活动,并且都要由大脑皮层来指挥协调。做准备活动正是为了提高大脑皮层神经细胞的兴奋,准备活动还能使体温略为升高。使肌肉,肌腱都处于良好的状态,弹性伸展性都很好,不至于因为突然收缩而拉伤或撕裂,这在冬天尤其重要。

  4、正确使用体育器械

  a在进行单、双械活动时,先要检查一下器械是否完好,是否会晃动,器械下面必须垫好厚度符合要求的体操垫。

  b在做跳箱、跳马、山羊等跳跃活动时,器械前要放起跳板,器械后要铺垫绵垫,同时老师要在器械旁站立保护。在动作未掌握时,当老师不在或器械前后缺乏保护设施时不要跳跃。

  c进行投掷时,如投手榴弹、铅球、标枪、垒球等,一定要按教师的口令行动,令行禁止,不可有丝毫的马虎。

  d跳高、跳远时,必须严格按体育老师的技术指导。跳跃前必须掘松沙坑耙平,防止落地蹬伤或扭伤脚。背越式跳高,要垫好厚度、宽度与长度符合要求的海绵垫,防止落地时受伤。

  5、运动时发生伤害怎么办

  a扭伤的处理方法

  扭伤多发生在四肢关节处。在扭伤当时,可以做冷敷。冷敷的具体操作方法是用毛巾沾冷水,拧干后盖在伤处,也可以用冷水淋洗伤部。冷敷可以每隔3-4小时做一次,每次5-8分钟。

  b挫伤的处理方法

  身体被钝重的体育器械或物体碰伤称为挫伤。挫伤的急救方法与扭伤相同。

  c擦伤的处理方法

  擦伤是指身体的裸露部分与地面、墙壁或其他物体猛烈磨擦发生的伤害。

  处理方法是先止血,由于血有自行凝结的功能,所以轻度擦伤时的渗出性出血,在数分钟内即可自行停止。重度的范围大的擦伤出血量大,要立即送医院抢救,在送医院途中要设法止血或减少出血量。

  在止血过程中,不能用脏毛巾、手绢等物擦洗伤处,以免细菌感染。

  d骨折是骨的损伤。

  正确的急救步骤是:首先除去压在伤者身上或阻碍搬移伤者的障碍物,然后把伤者放平、固定伤肢,保暖,在移动伤者时动作要缓慢温柔,然后迅速送医院处理。切忌盲目翻动伤者的身体,以避免断骨伤及肌肉、神经、血管等。

  e鼻出血处理法

  鼻部受到外力打击,鼻内的鼻管破裂,可能发生相当严重的鼻部出血。鼻出血的病人可暂用口呼吸,同时头要向后仰,在鼻部放置冷水毛巾。如果出血不止,可用凡士林纱布卷塞入出血的鼻腔内。

  五、劳动安全

  1、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分配听指挥

  劳动中我们要做到:劳动是不要和同学玩耍、打闹,特别是使用工具时严禁嬉戏、追逐、打闹;必须在指定范围内参加劳动不擅自改变劳动的有关规定,服从分配听指挥。

  2、虚心请教,掌握劳动要领

  a认真听取老师或师傅的讲课,记住劳动的程序,掌握劳动的操作要领。

  b劳动过程中,要虚心接受指导,及时改正自己不正确的动作,遇到不会操作的地方要及时请教,切忌蛮干、瞎干。

  c学习掌握劳动要领,要仔细琢磨,慢慢体会,切忌还未熟练,就逞强与人比速度。

  3、要量力而行

  各人的体质不同,力气有大有小,盲目蛮干,会伤害身体,中学生处于身体发育时期,更要注意保护身体。

  4、注意劳动保护。搞卫生时,不要爬户外擦窗。

  六、春游、秋游中的安全

  春游、秋游是学校重要教育活动。

  1、春游、秋游前必须认真进行安全教育

  出发前,学校领导和老师必须认真进行宣传动员,强调安全的重要性,不仅要制定有关纪律,强调安全事项,而且要及时与家长联系,将活动的时间、地点、对学生的要求告知家长,以便共同做好安全工作。

  2、严密组织,责任到人,层层落实

  安全工作,年级、班级、小组,要层层落实到人,必要时小组还要再分小小组。组织不严密,秩序混乱,是发生事故最重要的一个原因。出游时,要备醒目的标志旗,电嗽叭、哨子、医药箱等物品,学生戴统一的遮阳帽,以便辨认,还要随身带学生证。

  3、出游地点的选择,必须遵守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出游的地点范围,安全事项都有明确的规定。学校必须按照规定办理,不得擅自超出规定的区域范围。

  4、必须重视交通安全

  落实外出活动所需交通工具,一定要联系信誉好、安全可靠的工交、航运等运输公司,还要选择好安全的.行车路线。学生要听从老师指挥。上车上船后,必须按分工清点人数,防止遗漏。

  5、出游不可全校倾巢而出

  校内必须有人留守值班,其中至少有一名学校领导值班,必要时及时联系。

  6、分散自由活动前,必须规定集合时间、集合地点,认清自己乘坐的车号、船号。规定要以小组为单位(最少不少于三人)活动,不要让学生单独行动。

  7、发生失散情况怎么办

  a大多数同学在集合点就地休息,派出若干精明能干的学生,两人一组分头寻找,出发前要规定回队时间,找不到人也要回集合点报告情况。

  b及时向当地派出所报案,或向当地政府机关报告情况,请求协助。同时,通过电讯工具向留校领导汇报,采取紧急措施。

  c迷失方向的同学,当不能走回集合点时,要寻找车站、码头自行乘车乘船返回。到了学校或家中,必须先设法向学校汇报情况,以便学校通知外出带队老师,使他们放心。若天色已晚,学生一时不能找到车站、码头,就要寻找居住点,如村庄、单位、机关等,最好能跑到派出所、部队、政府机关等单位,向他们汇报情况。告知学校名称、家长单位,请求对方帮助与自己学校或父母单位取得联系。在汇报时,可先向对方出示学生证。

  第四章

  户外安全

  一、上、放学途中,如何避免交通伤害

  我们每天上学和放学时,正是一天中道路交通最拥挤的时刻。马路上车多人多,如果同学们不注意交通安全,随意在道路上穿行、猛跑,就非常容易导致交通伤害事故发生。

  横穿马路要走人行穿越道

  交警部门为行人过马路设置了专门的穿越道如斑马线,人行过街天桥和地下通道,从这些通道横过马路十分安全。此外还须注意:

  1、低年级同学横过马路时,要有老师或家长带领.

  2、有些地方如郊区农村,道路上没有设置人行横道,同学们横过马路时,一定注意避让车辆,避让的方法:过马路时先看左边有没有车辆,如果无车辆驶来,可迅速走到马路中间;再看看右边有没有车,没有车辆就可以迅速通过。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猛跑。

  3、在车辆多和易发生交通事故的路段,交警部门在马路中间设置了交通护栏。有许多同学图省事,怕绕路上下学经常跨越栏杆横过马路。这样做,实在太危险。因为,驾驶员反应再快,突然发生的事情也会使他措手不及。

  4、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要遵守信号灯的规定:绿灯亮时,可以通过;绿灯闪烁时,不要进入人行横道,但已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过;经灯亮时,不准行人通过。

  5、从路口经人行横道横过马路时,要养成看指挥信号的习惯。红灯亮,禁止车辆通过时,可以横过马路,但仍需注意往来车辆,千万不要以为是红灯,交叉路上没有车辆驶过,就可以抢行穿越马路。

  在道路上行走怎样注意交适安全

  1、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地方要靠路边行走。

  2、低年级学生外出时,要由家长或老师带领。家长或教师最好靠车道—侧行走。

  3、集体外出活动时,必须在老师的带领下有秩序地排队前进。不要三五成群打闹、嬉戏或做其它活动。

  4、在道路上行走时,如有人从马路对面招呼你,不要贸然横穿马路。可以在路旁等候或经人行通道横过马路。

  时时警惕

  处处小心

  1、不在马路上踢球、溜旱冰、跳皮筋和做其它游戏。

  2、不在马路上追逐、嬉戏猛跑。

  3、走路要专心,不可以东张西望或看书看报。

  4、不强行拦车或扒车。

  5、不跨越人行道、车道和铁路道口上的护栏。

  骑自行车要注意什么

  1、不在马路上学骑车。未满十二周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三轮车和推拉人力车。

  2、骑自行车要遵守交通法规,不可以走机动车道,在没有划分中心线和机动车、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要靠右行驶。行驶中不蛇行,不闯红灯。行径交叉路口时须注意转弯来车,同时要伸手示意减速慢行。

  3、经常检查车铃、车闸能否正常使用。

  4、骑自行车不可以攀附车辆行驶。带人带物要遵守当地交警部门的规定。

  5、不可以在马路上表演车技,如双手离把、追逐赛车或相互别车。骑车时不准一手打伞一手扶把。

  乘坐汽车安全须知

  1、不在汽车未停稳前抢先上、下车。

  2、不携带鞭炮、汽油等易爆易燃物品乘坐公共汽车。

  3、机动车行驶途中,不要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到车外.

  4、乘坐货运车如拖拉机、卡车等,千万不要站立或坐在车厢拦板上。

  5、下公共汽车后如要横过马路,应注意往来车辆。要先上人行横道,等汽车开走后再从人行道通过。有的同学下车后常常从车前穿越过马路,甚至猛跑,这是非常危险的行为.

  6、不要站在汽车行驶的车道上招呼出租车.

  乘车时怎样自我保护

  汽车在高速行驶中,如遇非常情况,司机要采取紧急刹车措施。乘客如没有设备,就会出现磕伤、摔伤等情况。为避免发生此类伤害事故,同学们需要了解一些乘车时的自我保护常识。

  1、乘坐公共汽车时,如没有座位,可双手握紧扶手,侧向站立,双脚自然分开。

  2、坐在座位上,也要精神集中,双手扶住前捧座位的椅背。通常车子猛烈冲击时,人体会向前倒,这样头和脸就有撞到前排座椅靠背的危险。如双手扶住前排座位的椅背,则可以大大减缓身体向前的冲击力,同时对头和脸部也可起到保护作用。

  3、如果汽车翻倒或翻滚,不要死抓住汽车的某个部位,这时只有抱头缩身才是上策。

  4、卧车、微型客车前排座位都备有安全保险带,如在这类位置乘车,不要怕麻烦,要自觉系上安全带。

  5、乘车尤其是乘长途车,结伴同行的要相互照顾,尽可能集中注意力。不要大家一起打瞌睡,如果全车的人都一起打瞌睡,驾驶员最易产生疲劳感,危险性也较大。同行者要轮流闭目休息,随时有人注视开车者,以便及时发出警告。

  二、恶劣气候、环境下的安全

  1、热带风暴来了怎么办

  a及时收听电台、收看电视关于强热带风暴的预报消息,做好抗风准备。

  b热带风暴到来之前,首要工作是检查房门、窗户、屋顶是否牢固,如有损坏要修理,或临时把窗门钉死。室外天线要加固或放倒收回室内。

  c家中备好手电筒(含电池)等照明工作,贮好清水备好粮食和不易变质的食品,以防停水、停电和交通受阻。准备好急救药品,预防不测。

  d若住的是危房,在强热带风暴到来之前,要迁移至房屋牢固的亲朋好友家中。

  e刮风期间若走在行路途中,要注意瓦片、玻璃、木条等物在空中落下,还要随时注意路中会是否有被吹断的电线,不要踩电线电缆,要绕过去走。

  2、遇雷雨时千万不能到高树、烟囟、电线杆、尖塔、瓜棚、草垛等处去躲避,也不要站在山顶、山脊等处,因为高耸、凸出的物体是容易遭雷击。在水面游泳或划船的同学在雷雨到来时要直快离开水面,否则会成为雷击的目标。

  三、户外自我保护

  1、远离毒品

  毒品是人类的大敌、世界的公害,染上它,小则家破人亡,大则祸国殃民。规定每年 6月26日为国际禁毒日。我们要拒绝毒品、远离毒品,做到:提高防范意识,坚决不吸第一口,自觉接受禁毒教育;增强法制观念,自觉抵制毒品;加强自身修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增强辨别是非的能力,克服寻求刺激等不良心理和习惯;要创造一个远离毒品的生活空间,不要吸烟,不进舞厅、赌场、游戏厅,洁身自好。

  2、外出怎样防偷扒

  “孩子的口袋,贼眼的目标”。

  a外出说话要小心。外出莫与陌生人搭讪。

  b中小学生不宜用钱包。钱包放在袋中鼓起。容易被他人发现。钱不能放在外衣口袋,更不能放到裤后的袋中,因为这样最容易被偷扒。

  c遇上偷扒者要沉着、机警,莫慌张。常言道“做贼心虚,邪不压正”。

  3、外出遇陌生人纠缠或行凶等怎么办

  a不与陌生人搭讪,不接受陌生人的小恩小惠,不受欺骗不上当。

  b当发现坏人在后面跟踪,可机警地向走在前面的军人、教师、干部等可靠的人边上。切忌往偏僻、行人稀少的地方走去。

  c当被若个歹徒诬谄围攻时,要向人群大喊大叫“我是某校学生,不要诬陷好人!”要急中生智想出你亲朋(包括教师)中在社会上有知名度的人的名字,说出其与自己的关系。

  4、被人绑架怎么办

  歹徒绑架孩子当人质,敲诈他人钱财的事有时会发生。

  a家长平时要增强对孩子的保护意识;

  富裕家庭的家长,不宜让孩子多带钱,给孩子的穿着打扮要朴素,不要让人一看就知道是有钱人家的孩子。不宜带孩子去交际场所,带孩子一起吃喝,参加应酬活动,以免让别有用心的人认识孩子,在孩子身上做文章。不宜让孩子坐轿车上学或去游玩,即使是私人汽车,也不宜让孩子坐车上学。教育孩子要艰苦朴素,不在他人面前显富贵,比阔气。

  b孩子不能跟着陌生人外出,要提高警惕,莫上当。绑架者常常是先用欺骗手段让孩子上当的。

  c途中遇绑架怎么办?要大喊大叫,要向人群中跑,要千方百计报警。在绑架过程中,要反抗挣扎,咬对方一口或抓对方脸,使其留下受伤特征。

  d已经绑架怎么办?要处惊不慌,先顺从歹徒,不激怒他们,再寻找机会逃跑,或见机行事,待有公安人员、解放军在附近,可大喊大叫,如屋内,可敲碎玻璃,发生响声没机会时,要耐心等待。

  e当有人营救,歹徒会垂死挣扎,发狠下毒手。这时必须头脑清醒,要与之对抗,避开刀刃,保护自己身体要害处,不要见血就吓昏,要增强求生意识;努力东躲西避,拖延时间,分分秒秒都关系到安全。

  5、途中身体不适怎么办

  外出活动大都要自己照顾自己,稍不当心,就会身体不适或遭受意外伤痛。因此,外出前要预备一些必要的药品,如风油精、人丹等防暑药,黄连素、抗菌素、创口贴、伤湿止痛膏等常用药品,以备急用。同时还要懂得一些自我保护处理常识。

  a外出一定要注意饮食卫生,把好‘病从口入关,防止食物中毒。外出活动要坚持做到;不喝生水;不吃腐烂变质的饭菜;生吃水果要洗干净;野营爬山不随便摘吃野菜野果;不随便买街头路边的制作粗糙、质量低劣的冷饮和不卫生的食品;到海边渔村,不吃不新鲜的鱼虾、贝壳类海鲜,即使吃新鲜的海鲜,也要根据自己的体质,切不可贪食。万一发生腹泻,要立即上医院医治,不可麻痹。

  b防止晕船、晕车。在轮船、汽车强烈颠簸的情况下,容易发生头晕、恶心、呕吐或头痛等症状,这就是晕船、晕车。预防晕船晕车应采用综合方法;上车、上船前要保持充足的睡眠,少食油腻,不要吃得过多,也不要空腹。乘车船时尽量选择视野和通风良好的位子,双眼闭目静坐,作深呼吸和屏气动作,以减少内脏振动;或双眼看远处物体,不要左顾右盼或注视近物。以减轻眩晕感。为防止晕船晕车,在乘坐前可用伤湿止痛膏连同姜片贴于脐部和内关穴,或服人丹、晕海宁等药物。

  c预防中暑。夏季外出活动时,由于阳光长时间照射,热量散不出去,或大量排汗,体内水分盐分丧失过多,会使脑膜和大脑充血,引起中暑。中暑一般有头痛、头晕、耳鸣、眼花等症状,严重时有呕吐、烦燥不安等表现,还表现为面色苍白,皮肤湿冷,脉搏细而快,血压下降,甚至出现昏迷状态。中暑时,要迅速走到阴凉通风的地方,松开衣扣散热,无风时可用扇子或电扇吹风;还可用冷毛巾敷头部、胸部、或用酒精擦身;要补充适量的含盐清凉饮料,也可服用人丹、十滴水、藿香正气水等药品,严重的应立即去医院治疗。

  6、经过施工场应注意什么

  施工场地各种机械车,工作车辆来往多,电线临时架设,道路高低不平,如不加注意,很容易遭受意外伤害。

  a经过施工场地,要仔细观察施工情况,尽量远离施工点,按工地规定路线安全通过。通过时不要靠近电源,碰触电线,注意上方碎物掉下,尘土入眼。

  b严禁在起重装卸、吊运等工作机械下面站立观看、停留、嬉戏追逐,否则容易发生碰撞伤害事故。

  c通过道路施工场地,要注意工地车辆来往方向,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通过时要看清路面,尽量避开坑坑洼洼地段,以防摔伤扭伤。

  d在山边路过采石场,要注意采石场放炮时乱石滚下。如果采石放炮,应听众指挥,停留在安全区,切莫闯入禁区防止飞石砸伤;待炮手发出安全信号,才可慢慢通过。

  7、在户外,特别是野外活动时,有时会遇到一些动物。最会对人构成威胁的,要数狗和蛇了。

  为了看家护院,或为了玩赏,现在养狗的人很多,在郊外和农村地区很普遍。若不小心,会被狗咬伤。碰到无人牵着的狗时,不要试图把它吓走,也不要转身就逃。若与狗距离较远,可绕开它走开。若狗逼近,可装着蹲下捡石头的样子、有些狗会见状跑掉。若转身就逃,狗会来追,那就比较被动。被狗咬伤,伤痛自然不必说,最可怕是染上狂犬病。狂犬病人会出现烦燥不安、恐惧、抽搐、牙关紧闭等症状,最后因呼吸麻痹而死亡。政府要求养狗的人定期给狗注射疫苗,以免狂犬病通过咬伤口传染给人。

  但事实上,有大量的狗并未注射过疫苗,危险依然存在。

  第六章 心理健康与人身安全

  一、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

  1、健康的心理与自身安全关系密切

  北京市曾发生过这样一个悲剧,一个品学兼优的学生,一个从小学一年级到六年级总是班上第一的女孩,因为初一的期中考试数学考了不及格而一时想不开,走上了绝路。这个悲剧告诫我们,一定要重视孩子的心理健康。现在的孩子大多是独生子女,父母普遍对孩子的身体健康非常重视,而往往忽略其心理的健康。上述悲剧中的学生,她的身体是健康的,但是她在心理上却患了疾病,不敢面对挫折,心理承受能力太差,导致了她悲观绝望情绪的产生。

  一个具有健康心理的孩子应是喜不狂,忧不绝。能做到宠辱不惊,胜不骄,败不馁;做到谦而不卑,有稳定,乐观、热情、向上的积极情绪。

  健康心理寓于健康的身体之中。良好的生活习惯、有序的生活、安定的环境,是保证心理健康的前提。既要适度安排学习时间和分量,同时要适当安排文娱和体育活动,使孩子的大脑和神经系统有张有驰,有交替和更新,从而保证其身心都得到发展。

  心理和健康是息息相关的,我们需要一个健康的身心。它要求我们过一个有节制,有秩序的生活。

  2、怎样提高心理素质

  a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始终保持开阔的心胸,提高对心理冲突和挫折的忍受能力,热爱生活,热爱学习。

  b充分认识自己,正确估价自己,有自知之明,不自卑也不自负。

  c积极交友,宽容待人,善于和他人交流思想、感情,相互帮助,相互学习。

  d积极培养自己的各种爱好,如琴棋书画,积极参加有益的娱乐活动,积极参加各种体育活动。

  e多读优秀的文学、艺术作品,如《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红岩》等,陶冶情操,树立远大的理想。

  f学会思考,爱动脑筋,学会全面分析复杂问题,要有遭受挫折的思想准备。

  g家长不宠孩子。从小不过分迁就孩子,不使孩子养成任性、什么都以自己为中心的坏习惯、坏脾气。

  h要多参加劳动。即使在劳动中受了点伤害也不能中止。要接受艰苦的磨炼。

  i尊重他人,首先从尊敬长辈、尊敬老师等做起,懂得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进而爱护财物,培养勤俭节约的品质。

  3、培养敢于克服困难的信心和善于克服困难的能力

  要充分意识到,在各种活动和学习中事事如意,次次成功是不可能的。首先要扫除对于困难的畏惧心理,振奋精神,做好随时与困难进行斗争的精神准备,要藐视困难,不要把困难看得很可怕,也不要把自己看得很无能。强者面前也有困难,一点困难也没有,干什么都是一帆风顺的人是从来没有的,困难总是向坚韧不拔,锲而不舍者屈服,困难从来不会向懦夫低头。在与困难作斗争时,常常是经历多次失败,看去似乎没有希望,但如果敢于再坚持一下,再努力一把,就会取得胜利。敢于克服困难和善于克服困难的品质,也要从小培养,从小接受磨炼才能养成。

  二、保持良好的情绪

  1、“祸不单行”的说法有道理吗

  人生难免会遇到不幸,这时出现烦恼、懊丧和情绪低落也是正常的,但如果不及时调节,就容易发生不该发生的第二起不幸事件。这就是所谓的“祸不单行”。因此,要学会控制和调节情绪,能够在不良情绪产生时,及时消解它,克服它,从而最大限度的减轻不良情绪的刺激。

  2、情绪从何产生 什么叫积极情绪 什么叫消极情绪

  情绪是人类特有一种心理现象,是人类对于周围各种物体和现象的一种内心感受。它是人们对于环境和条件,对于工作、学习和生活,对于他人的行为的一种情感体验,喜、怒、哀、惧就是人的四种基本情绪。喜是积极的情绪,是人的需求获得满足而产生快乐体验,如考试顺利通过,达到预期目标会兴高采烈。怒、哀、惧都是消极的情绪,是人需求得不到满足,自尊心受到损害或威胁时产生的体验,例如失去亲人会悲痛欲绝,碰到危险会紧张恐惧等,积极情绪(如欢悦、愉快、乐观等)能提高身体机能,增强人们的学习和工作效率,相反,消极的情绪(如暴躁、烦恼、萎靡不振等)会使人感到心神不宁,疲惫烦闷,干什么都提不起精神,时间一长,不但会导致学习成绩下降,工作效率低,而且会发展到整体反应迟钝,消极厌世等,身心发展受到阻碍。

  3、怎样使自己处于稳定的积极情绪之中

  a要树立正确的人生态度,热爱生活,热爱学习,热爱周围的人,热爱大自然,保持朝气蓬勃、乐观奋发的热情。

  b要开阔胸怀,不要只关心眼前的琐事,做到肚量宽宏,心胸豁达。

  c增强对生活的适应能力。既要有远大的理想抱负,又要正视生活现实;要学会正确地估计自己。

  d注意意志的锻炼,学会自我控制。喜不过度,悲不至绝。遇到挫折时,敢于面对现实,提高心理承受力,百折不挠去争取成功。

  e丰富生活内容。生活单调、枯燥也会引起消极情绪,因此,要使生活充实,内容丰富。除了学习,还需要适当参加家务劳动和公益活动,以及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

  三、怎样提高心理承受能力

  1、遇到挫折怎么办

  人生谁不会受到挫折呢?成功者之间的差别,就在于怎样面对挫折,是从此一蹶不振消极下去,还是宁静致远,深刻反思,发奋图强去争取胜利。如果我们能正确对待挫折。挫折反而会催人奋进。“逆境出人才”的道理就在这里。

  a认识困难,勇于承认失败。

  所谓受挫折,就是在实现自己目标的过程中,遇到了困难。遭受了失败。如果没有承认失败的勇气,那就无法克服困难。挫折就会变成包袱,压得你透不过气来。只有真正认识困难,才可能找到克服困难的办法。

  b冷静分析受挫折的原因。

  中学生最常遇到的挫折,是学习上的问题。有些孩子和家长,认为学习跟不上,是因为欠用功,只要多花时间学习就可以提高学习成绩。其实事情并非那么简单。有不少孩子学习成绩不好确实是学习不用功所致,但有些孩子则是由于学习和思维方法不对头,或由于学习误差的长期积累导致学习成绩落后。因此要善于冷静分析,找出原因,设法解决。

  c把挫折当作动力。

  有些挫折是客观环境和自身条件所造成的,例如家庭的经济困难,条件不如别人,或生活在单亲家庭;又如身体有某种缺陷、引起议论和讥笑等。有志者会把这些“不足”转为动力,知难而进,暗下决心,用将来的事实来证明自己是一个成功者。

  有这样决心的人,就会以常人难以想象的意志力去拼搏。这也正是他们今后取得成功的奥秘所在。

  2、遇到不幸和不愉快的事怎么办

  “家家皆有难念的经,人人都会遭遇不幸”。不愉快、不幸的事家家有之,人人有之,那么该怎么对待呢

  a承认事实,莫生幻觉。

  有些人发生了不幸,总是不敢相信,不敢承认。口口声声说:“这是不可能的,这绝不是事实”。事实毕竟是事实,不承认也得承认。若心里老是想着“这是不可能的”,那就容易产生幻觉,一旦无法回避现实,遭受的刺激会更大,甚至引起神经错乱。

  b哭出来,诉一诉

  哭从某种意义讲,也是一种保护性行为。人有悲痛或不快,想哭那就哭出来,婴儿、儿童最易哭,也最容易止哭。随着年龄增大,一般人会学会控制感情,不会轻易地哭,但是遭到重大不幸还是哭出来好。哭一场,会好受些,闷在心中反而更难受,但任何事都有一个度,适可而止,切莫不吃不喝,哭个没完没了。

  遇到不幸和不快,向亲友倾诉自己的痛苦和委屈,也是必要的。

  c不妨想得再坏些,也不妨想些过去愉快的事。发生了不愉快的事。不妨把事情想得更糟些,或多想些“避如”。这样一想心里就会好受得多。更重要的是多想些过去愉快的事,特别是因与他人“磨擦”而产生不快时,应多想一想他人做过的好事,与你一起度过的愉快的日子。

  d去做你平时喜欢做的事。

  如果平时最爱逛公园,遇到不幸和不快时,就去逛逛公园;喜欢画图画的就画一画,即使画得不好,也给自己一点鼓励……这样就可以转移注意力,减少心中的痛苦。此外,读读小说,听听音乐,做一做需要十分用心的事,转移一下注意力,也是很有好处的。

  e莫做强体力和带有危险性的事。

  心中不愉快,情绪低落,思想不集中,就不要去做强体力和带危险性的事,诸如去灌煤气,骑车上远路去取物件,或修理电灯等等。有些家长不顾孩子情绪如何,孩子越是不愿意做,越是强近去做,这种做法是很不明智的,事情做不好是小事,搞不好还会出乱子。

  第七章 地震救护

  一、地震救护

  1、当人们在居室中发觉出现地震征兆时,应立即头顶被褥或枕头,锅盆撤离到空旷的地方,如来不及撤离,应立即躲到桌下,床下,墙根下或者有管道支撑的较小的房间里,等待地震间隙时,再撤出建筑物。

  在地震间隙,要迅速断电闸,关闭煤气阀门,先定合适的路线撤离到安全地带,切记不要乘电梯下楼。

  2、如果地震发生时,正在剧院等公共建筑物里,要先躲在排椅下、舞台下等坚固的地方,等待地震暂停时再撤离。

  3、如果已被压在建筑物中要尽量设法自救。a不要乱喊、乱动,尽量减少体力消耗。b如有伤口,要设法包扎止血,防止流血过多。c如遇有人走动时,可用敲击响器或呼叫发出求救信号。d驾车行驶中遇到地震时,要就近停泊在宽旷的道旁,并且近处无高大建筑物,以及离开桥梁和高压电线,关上刹车后,本人俯卧一旁。

  第八章 中学生上网安全

  (1)虽然网络扩大了中学生的交际面,使用方便,但要注意区分网络与现实的区别,避免过分沉迷于网络。

  (2)慎交网友。网聊时,尽量不要透露自己的年龄、家庭住址以及个人资料或照片。在不了解对方的情况下应尽量避免和网友直接会面或参与各种联谊活动,以免为不法分子所乘,危及自身安全。

  (3)网络里也会有不少不良网友或违法分子,中学生应守法自律,不要参与有害和无用信息的制作和传播;对于利用网络从事严重的违法行为的,我们应该尽力配合公安部门,将不法分子绳之于法。

  (4)未满18岁的青少年上网,监护人要多加关心、指导和监督。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及其学生和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中小学、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下统称学校)的安全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学校安全管理遵循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的方针。

  第四条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一)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三)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四)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五)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责任追究等。

  第五条 各级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依法履行学校周边治理和学校安全的监督与管理职责。

  学校应当按照本办法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

  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积极参与和支持学校安全工作,依法维护学校安全。

  第二章 安全管理职责

  第六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依法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履行学校安全管理职责。

  第七条 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全面掌握学校安全工作状况,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二)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指导学校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

  (三)及时了解学校安全教育情况,组织学校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安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实效;

  (四)制定校园安全的应急预案,指导、监督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开展安全工作;

  (五)协调政府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对学校安全事故的救援和调查处理。

  教育督导机构应当组织学校安全工作的专项督导。

  第八条 公安机关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了解掌握学校及周边治安状况,指导学校做好校园保卫工作,及时依法查处扰乱校园秩序、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

  (二)指导和监督学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三)协助学校处理校园突发事件。

  第九条 卫生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检查、指导学校卫生防疫和卫生保健工作,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措施;

  (二)监督、检查学校食堂、学校饮用水和游泳池的卫生状况。

  第十条 建设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加强对学校建筑、燃气设施设备安全状况的监管,发现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依法责令立即排除;

  (二)指导校舍安全检查鉴定工作;

  (三)加强对学校工程建设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发现校舍、楼梯护栏及其他教学、生活设施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应责令纠正;

  (四)依法督促学校定期检验、维修和更新学校相关设施设备。

  第十一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定期检查学校特种设备及相关设施的安全状况。

  第十二条 公安、卫生、交通、建设等部门应当定期向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通报与学校安全管理相关的社会治安、疾病防治、交通等情况,提出具体预防要求。

  第十三条 文化、新闻出版、工商等部门应当对校园周边的有关经营服务场所加强管理和监督,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者,维护有利于青少年成长的良好环境。

  司法行政、公安等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学校安全教育职责。

  第十四条 举办学校的地方人民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应当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保证学校符合基本办学标准,保证学校围墙、校舍、场地、教学设施、教学用具、生活设施和饮用水源等办学条件符合国家安全质量标准;

  (二)配置紧急照明装置和消防设施与器材,保证学校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室、师生宿舍等场所的照明、消防条件符合国家安全规定;

  (三)定期对校舍安全进行检查,对需要维修的,及时予以维修;对确认的危房,及时予以改造。

  举办学校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保障师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为学校提供安全保障。

  有条件的,学校举办者应当为学校购买责任保险。

  第三章 校内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 学校应当遵守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校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

  第十六条 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实行校长负责制;应当设立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保卫人员,明确其安全保卫职责。

  第十七条 学校应当健全门卫制度,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的登记或者验证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入内,禁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

  学校门卫应当由专职保安或者其他能够切实履行职责的人员担任。

  第十八条 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和危房报告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对学校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检验;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停止使用,及时维修或者更换;维修、更换前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或者设置警示标志。学校无力解决或者无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当及时书面报告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

  学校应当在校内高地、水池、楼梯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或者采取防护设施。

  第十九条 学校应当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对于政府保障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加强日常维护,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并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

  第二十条 学校应当建立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检查或者按照规定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定期检查,发现老化或者损毁的,及时进行维修或者更换。

  第二十一条 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业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范。建立食堂物资定点采购和索证、登记制度与饭菜留验和记录制度,检查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状况,保障师生饮食卫生安全。

  第二十二条 学校应当建立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并将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置于实验室显著位置。

  学校应当严格建立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的购买、保管、使用、登记、注销等制度,保证将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存放在安全地点。

  第二十三条 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的专职医务(保健)人员或者兼职卫生保健教师,购置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药品,保障对学生常见病的治疗,并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有条件的学校,应当设立卫生(保健)室。

  新生入学应当提交体检证明。托幼机构与小学在入托、入学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健康档案,组织学生定期体检。

  第二十四条 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以及有吸毒行为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第二十五条 有寄宿生的学校应当建立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人负责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学校应当对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值班制度,并针对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点,加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学校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

  第二十六条 学校购买或者租用机动车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应当建立车辆管理制度,并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检测。

  接送学生专用校车应当粘贴统一标识。标识样式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学校不得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

  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驾驶员应当身体健康,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

  第二十七条 学校应当建立安全工作档案,记录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消除等情况。

  安全档案作为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责任追究和事故处理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 日常安全管理

  第二十八条 学校在日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中应当遵循教学规范,落实安全管理要求,合理预见、积极防范可能发生的风险。

  学校组织学生参加的集体劳动、教学实习或者社会实践活动,应当符合学生的心理、生理特点和身体健康状况。

  学校以及接受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的单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为学生活动提供安全保障。

  第二十九条 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大型集体活动,应当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一)成立临时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二)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三)安排必要的管理人员,明确所负担的安全职责;

  (四)制定安全应急预案,配备相应设施。

  第三十条 学校应当按照《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教学计划组织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并根据教学要求采取必要的保护和帮助措施。

  学校组织学生开展体育活动,应当避开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开展大型体育活动以及其他大型学生活动,必须经过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的,应当事先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共同研究并落实安全措施。

  第三十一条 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低年级学生、幼儿上下学时接送的交接制度,不得将晚离学校的低年级学生、幼儿交与无关人员。

  第三十二条 学生在教学楼进行教学活动和晚自习时,学校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疏散时间和楼道上下顺序,同时安排人员巡查,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

  晚自习学生没有离校之前,学校应当有负责人和教师值班、巡查。

  第三十三条 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抢险等应当由专业人员或者成人从事的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与制作烟花爆竹、有毒化学品等具有危险性的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活动。

  第三十四条 学校不得将场地出租给他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经营活动。

  学校不得出租校园内场地停放校外机动车辆;不得利用学校用地建设对社会开放的停车场。

  第三十五条 学校教职工应当符合相应任职资格和条件要求。学校不得聘用因故意犯罪而受到刑事处罚的人,或者有精神病史的人担任教职工。

  学校教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工作纪律,不得侮辱、殴打、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的,应当及时告诫、制止,并与学生监护人沟通。

  第三十六条 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期间,应当遵守学校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不得从事危及自身或者他人安全的活动。

  第三十七条 监护人发现被监护人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应当及时告知学校。

  学校对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不宜在校学习的学生,应当休学,由监护人安排治疗、休养。

  第五章 安全教育

  第三十八条 学校应当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地方课程设置要求,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

  第三十九条 学校应当在开学初、放假前,有针对性地对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新生入校后,学校应当帮助学生及时了解相关的学校安全制度和安全规定。

  第四十条 学校应当针对不同课程实验课的特点与要求,对学生进行实验用品的防毒、防爆、防辐射、防污染等的安全防护教育。

  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用水、用电的安全教育,对寄宿学生进行防火、防盗和人身防护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第四十一条 学校应当对学生开展安全防范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自我保护技能,应对不法侵害。

  学校应当对学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交通规则和行为规范。

  学校应当对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有条件的可以组织学生到当地消防站参观和体验,使学生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提高防火意识和逃生自救的能力。

  学校应当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学生开展到江河湖海、水库等地方戏水、游泳的安全卫生教育。

  第四十二条 学校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组织师生开展多种形式的事故预防演练。

  学校应当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针对洪水、地震、火灾等灾害事故的紧急疏散演练,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

  第四十三条 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以及高等学校协商,选聘优秀的法律工作者担任学校的兼职法制副校长或者法制辅导员。

  兼职法制副校长或者法制辅导员应当协助学校检查落实安全制度和安全事故处理、定期对师生进行法制教育等,其工作成果纳入派出单位的工作考核内容。

  第四十四条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组织负责安全管理的主管人员、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和学校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的人员,定期接受有关安全管理培训。

  第四十五条 学校应当制定教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使教职工熟悉安全规章制度、掌握安全救护常识,学会指导学生预防事故、自救、逃生、紧急避险的方法和手段。

  第四十六条 学生监护人应当与学校互相配合,在日常生活中加强对被监护人的各项安全教育。

  学校鼓励和提倡监护人自愿为学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第六章 校园周边安全管理

  第四十七条 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应当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部署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听取学校和社会各界关于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十八条 建设、公安等部门应当加强对学校周边建设工程的执法检查,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在学校围墙或者建筑物边建设工程,在校园周边设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场所或者设施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学校安全的场所或者设施。

  第四十九条 公安机关应当把学校周边地区作为重点治安巡逻区域,在治安情况复杂的学校周边地区增设治安岗亭和报警点,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处置扰乱学校秩序和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五十条 公安、建设和交通部门应当依法在学校门前道路设置规范的交通警示标志,施划人行横线,根据需要设置交通信号灯、减速带、过街天桥等设施。

  在地处交通复杂路段的学校上下学时间,公安机关应当根据需要部署警力或者交通协管人员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和交通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农村地区交通工具的监督管理,禁止没有资质的车船搭载学生。

  第五十二条 文化部门依法禁止在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并依法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第五十三条 新闻出版、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应当依法取缔学校周边兜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查处学校周边制售含有淫秽色情、凶杀暴力等内容的出版物的单位和个人。

  第五十四条 卫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校园周边饮食单位的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取缔非法经营的小卖部、饮食摊点。

  第七章 安全事故处理

  第五十五条 在发生地震、洪水、泥石流、台风等自然灾害和重大治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时,教育等部门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转移、疏散学生,或者采取其他必要防护措施,保障学校安全和师生人身财产安全。

  第五十六条 校园内发生火灾、食物中毒、重大治安等突发安全事故以及自然灾害时,学校应当启动应急预案,及时组织教职工参与抢险、救助和防护,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

  第五十七条 发生学生伤亡事故时,学校应当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原则和程序等,及时实施救助,并进行妥善处理。

  第五十八条 发生教职工和学生伤亡等安全事故的,学校应当及时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属于重大事故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逐级上报。

  第五十九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每年1月31日前向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书面报告上一年度学校安全工作和学生伤亡事故情况。

  第八章 奖励与责任

  第六十条 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对在学校安全工作中成绩显著或者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视情况联合或者分别给予表彰、奖励。

  第六十一条 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不依法履行学校安全监督与管理职责的,由上级部门给予批评;对直接责任人员由上级部门和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二条 学校不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对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的,有关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对学校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学生和教职工伤亡的;

  (二)发生事故后未及时采取适当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瞒报、谎报或者缓报重大事故的;

  (四)妨碍事故调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五)拒绝或者不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执行。

  第六十三条 校外单位或者人员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引发学校安全事故的,或者在学校安全事故处理过程中,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造成学校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四条 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赔偿,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以及《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处理。

  第九章 附  则

  第六十五条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劳动的安全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六十六条 本办法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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