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转移如何处理

时间:2023-04-20 14:36:23 雪桃 劳动关系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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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转移如何处理

  劳动关系,即双方当事人是被一定的劳动法律规范所规定和确认的权利和义务联系在一起的,其权利和义务的实现,是由国家强制力来保障的。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劳动关系转移如何处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当公司业务越做越大,发展地越来越好的时候,一般会设立下属机构,如设立子公司或分公司等形式。如果设立了子公司,那如果要把母公司的人调到子公司任职,那么劳动关系转移到子公司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吗,该如何处理?

  一、劳动关系转移到子公司的处理方式

  子公司属于独立法人,有两种方案:

  1、原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工龄清零后,再入职子公司;

  2、与母公司办理解除劳动关系手续,与子公司签订新的劳动关系开始时间即为原公司的劳动开始时间,或者在新签订的合同中,明确注明把原公司的工龄合并计算为子公司的工龄等具体条款,以免被公司忽悠。 若员工不愿意到新公司,则原公司可和员工协商解约,支付经济补偿金。

  员工在集团公司下属不同法人之间调转的,如果都是通过劳动合同的方式,即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合同,新单位重新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在两个单位的工作年限是不连续计算的;如果在原单位的劳动关系没有终止,而是通过集团调动的方式,由一个单位到另一个单位工作的,那么工作年限需要连续计算;

  二、转移到子公司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不同法人之间员工的调动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取决于双方的协商,以及不同法人之间关系的协调。

  1、若员工同意调动,且调入单位愿意承继原单位的工作年限,那么就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直接在新合同中约定工作年限连续计算就可以;

  2、若新单位不愿意承继原单位的工作年限,那么需要根据劳动合同支付终止或解除经济补偿金,然后再新单位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十条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因此,如果劳动关系转移到子公司,那么母公司支付了经济补偿金,在子公司的话就不计算劳动者在母公司的工作年限,重新签订新的合同;如果母公司没有支付经济补偿金,那么其劳动合同就要计算劳动者在母公司的工作年限。如果有出现这种从母公司调动到子公司任职的情况,可参考小编整理的两种解决方案来处理。

  拓展:

  劳动关系客体包括什么

  劳动关系的客体:劳动行为。实施劳动行为,完成劳动任务是劳动者的首要义务。由于劳动关系所指向的是劳动行为,所以,劳动关系建立后,劳动者必须加入到用人单位的生产和工作中去,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对内享受本单位职工的权利,承担本单位职工的义务。用人单位作为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管理者,在要求劳动者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同时,必须为劳动者完成劳动行为提供条件,包括生产场所、机器设施、劳动工具等。

  对于劳动法律关系是否存在客体,我国劳动法学界最初持否定态度,认为不必提劳动法律关系客体的问题。关怀主编的原统编教材《劳动法学》在“劳动法律关系的要素”这一节中仅介绍了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和内容,而未涉及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注:参见关怀主编:《劳动法学》,群众出版社1987年版,第116页。)追根寻源, 这引进于前苏联的教科书。(注:参见[苏联]亚历山洛夫:《苏维埃劳动法教程》,李光谟、康宝田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55年版,第5页。)

  劳动关系和劳动合同关系的区别

  劳动合同关系不同于劳动关系

  一、两者在逻辑关系上具有统一关系

  在劳动合同制度全面推行之后,劳动关系的确立开始更多地取决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达成一致。如果没有特别的理由,对于是否确立劳动关系、与谁确立劳动关系、确立怎样的劳动关系均只能由劳动者意思自治。所以,市场经济国家产生劳动关系的一般形式是劳动合同。甚至可以说,劳动关系全部为劳动合同关系,二者具有统一性。劳动合同的订立是确定劳动关系最主要的事实。要注意的是这里所指的劳动合同,不仅包括书面劳动合同,还包括口头等其他形式的劳动合同。

  二、两者在事实上的具有统一性

  劳动合同关系体现了一种意思自治的精神,它已承认合同当事人的独立人格、意思自由为前提。当劳动者有权订立劳动合同时意味着他真正成为了自己劳动力的所有权人,同理当用人单位有权订立劳动合同时则意味着它真正实现了用人权(用工权)。

  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

  (1)主体资格不同。

  劳动合同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合同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劳务合同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与法人、组织。

  (2)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

  劳动合同的双方主体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除提供劳动之外,还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服从其安排,遵守其规章制度等,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职工。

  其实,我们每个公民都会接触到相关的劳动关系,劳动的存在对国家的发展也是起着推进的作用的,所以说,我们在劳动的时候,应该签订相应的劳动协议,保护我们自身应该得到的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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