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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必修二政治政治生活知识点

时间:2021-12-03 15:59:00 政治 我要投稿

高中必修二政治政治生活知识点

  必修二的政治学习,需要同学们一边学,一边习。在学习新知识的同时,也要经常回顾学过的内容,加强复习,温故而知新。下面是百分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高中必修二政治必备知识,希望对大家有用!

高中必修二政治政治生活知识点

  高中必修二政治知识

  政治权利和义务:参与政治生活的准则

  一、政治权利与自由

  1、 政治生活的全部内容,是以依法行使政治权利、履行政治义务为基础。

  2、 权利和自由的含义:公民依法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表达意愿的权利和自由就是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

  3、 政治权利和自由: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基本民主权利,行使这个权利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的基础和标志。

  (2) 政治自由——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

  (3)监督权——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

  二、政治义务

  1、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国家统一、民族团结是我国顺利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保证,也是实现公民的政治权利和其它权利的重要保证。

  2、遵守宪法和法律——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公民根本的行为准则。

  3、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的重要保证,是爱国主义的体现,是公民义不容辞的职责。

  4、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三、公民参与政治生活基本原则

  1、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

  2、坚持权利与依法统一原则。

  (1)我国权利与义务是统一、二者不可分离。相对应而存在,都是实现人民利益的手段和途径。

  (2)公民在法律上既是权利的主体又是义务的主体。

  (3)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树立权利意识、珍惜公民权利;树立义务意识,自觉履行公民义务。

  (4)坚持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高中必修二政治基础知识

  民主选举:投出理性的一票

  1、 各种选举方式的区别

选举方式

含义

优点

缺点

直接选举

由选民直接投票选举被选举人的方式

每个选民都有直接表达自己意愿的机会

在选民较多、分布较广的情况下不适用

 

间接选举

由选民选出的代表选举产生商以及代表机关的代表或政府领导成员的选举方式

在选民较多、分布较广的情况下适用

每个选民不能直接投票选举自己心目中的当家人

等额选举

正式候选人名额的应选名额的选举方式

可以充分考虑当选者结构的合理性

限制选民自由选择,选民易受误导,积极性受影响

差额选举

正式候选人名额多于应选举名额

位选民行使选举权提供于低,在被选举人之间形成竞争

可能影响当选者结构合理性;被选举人间的`竞争易导致假宣传,金钱交易

  2、 采取什么样的选举方式,在不同时期、不同地区,要根据社会经济制度、物质生活条件、选民的文化水平等具体条件决定。

  3、 选举方式选择依据:社会经济制度、国家性质、社会进步、经济发展状况,符合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物质生活水平,公民文化水平

  4、 选民参加民主选举的素养,即参加选举的态度和能力,是影响选举效果的重要因素

  5、 是否积极参加选举、认真行使这项权利,是衡量公民参与感、责任感的重要尺度。

  6、 怎样行使选举权,是公民政治参与能力的体现,也是表明公民政治素养高低的重要标志。

  7、 只有每个人都在周全考虑、理性判断的基础上,郑重投出自己的一票,才能选出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的人,真正实现民主选举的预期目的。

  高中必修二政治易错知识

  1、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公民当家作主。

  (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公民与人民不能等同。公民是法律概念,人民是政治概念。凡人民一定是公民,但公民不一定是人民。 )

  2、民主是全社会的民主。

  (民主具有阶级性。民主总是统治阶级的民主,对被统治阶级来说,不是民主而是专政。 )

  3、我国人民是国家权力的直接行使者。

  (我国的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由人民选举代表组成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力。因此,人民是间接行使国家权力,人民代表才是国家权力的直接行使者。)

  4、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坚持人民当家作主。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 )

  5、政治自由权,是公民基本的民主权利。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基本的民主权利 )

  6.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指立法平等和守法平等。

  (法律具有阶级性,不能反映被统治阶级的意志,立法平等的说法错误 ,守法平等正确。)

  7.选举权就是选举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权利。

  (选举权是指选举权力机关代表的权利,即选举人大代表的权利 )

  8.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可以放弃 。

  (公民的权利可以放弃,但义务不能放弃,只能履行。不能因为放弃了权利而不履行义务,不管放不放弃权利,都应履行义务。)

  9.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作为我国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其主体是全体公民。

  (并不是所有公民都有。宪法有规定,要年满18周岁,而且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10.享受权利才是人民当家作主的体现。

  (人民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都是当家作主的体现。)

  11.受教育程度越高的公民,享有公民的权利就越多。

  (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公民受教育程度的高低不影响公民享有的权利的多少 。 )

  12.选举与我无关”“选谁都可以”。

  (错。这是公民意识不强、主人翁意识不强的表现 。 )

  13.决策是少数精英的事,让公民参与决策过程,只会干扰决策的形成 。

  (错。不是少数精英的事,公民参与决策,反映公民的意愿,集中公民的智慧,有助于形成科学的决策 。)

  14、在我国,公民享有的权利都是一样的 。

  (全国人大代表享有的人身特别保护权和言论特别保障权,并非人人都有 。年满18岁才能享有选举权)

  15、等额选举就是当选者已事先“内定”。

  (不是,如果候选人的选票达不到法定的票数也是不能当选的。)

  16、公民应先履行义务,后享受权利 。

  (权利和义务作为法律关系是同时产生而又相对应存在的 。)

  17、村民委员会是村民民主管理村务的国家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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