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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时间

时间:2021-12-05 19:14:04 学习资讯 我要投稿

2018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时间

  土地登记代理人是指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并经登记备案的人员。下面是百分网小编整理的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时间,希望对你有帮助。

土地登记代理人

  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时间

土地登记代理人

  一、所称土地登记代理人是指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并经登记备案的人员。 二、英文名称:Land Registration Agent

  三、取得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是从事土地登记代理业务和发起设立土地登记代理机构的必备条件。

  四、人事部,国土资源部共同负责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制度的实施工作。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五、国土资源部负责编制考试科目、考试大纲、组织命题工作,统一规划培训等有关工作。培训工作按照与考试分开、自愿参加的原则进行。

  六、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考试试题。会同国土资源部对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和确定合格标准。

  七、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合格,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和国土资源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全国范围有效。

  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报名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经济学类、法学类、公共管理类、测绘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地理科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从事土地及地上房屋、林木等不动产登记代理工作满4年。

  2取得经济学类、法学类、公共管理类、测绘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地理科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学位),工作满4年,从事土地及地上房屋、林木等不动产登记代理工作满2年。

  3取得经济学类、法学类、公共管理类、测绘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地理科学类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从事土地及地上房屋、林木等不动产登记代理工作满1年。

  4取得经济学类、法学类、公共管理类、测绘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地理科学类专业硕士学历(学位),工作满2年,从事土地及地上房屋、林木等不动产登记代理工作满1年。

  5取得经济学类、法学类、公共管理类、测绘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地理科学类专业博士学历(学位)。

  6取得经济学、法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科门类其他专业上述学历(学位)的人员,从事土地及地上房屋、林木等不动产登记代理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7取得其他学科门类专业上述学历(学位)的人员,从事土地及地上房屋、林木等不动产登记代理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内容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简介 土地登记代理人是指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并经登记备案的人员。

  土地登记代理人英文名称:Land Registration Agent

  取得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是从事土地登记代理业务和发起设立土地登记代理机构的必备条件。

  一、考试依据文件

  人事部、国土资源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2]116号)。

  二、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4年。

  (二)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2年。

  (三)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四)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五)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博士学位,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六)2002年12月18日前以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和地籍调查2个科目。只参加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和土地登记代理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根据《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凡符合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民居民均可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三、考试科目设置

  共考4科:《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地籍调查》、《土地登记代理实务》。考试分4个半天进行,每个科目的考试时间为2.5小时。

  四、考试组织实施

  人事部、国土资源部共同负责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制度的实施工作;考务工作由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合格,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和国土资源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证书全国范围有效。

  五、报名办法

  报名参加考试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办理报名手续。经考试管理机构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应考人员凭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国务院各部门及其直属单位的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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