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夸父逐日胜七子散文

时间:2021-03-22 15:47:48 散文精选 我要投稿

夸父逐日胜七子散文

  有一个人,年轻,强壮。他所处的时代,天上共有十个太阳。阳光酷烈,大地焦黄。这个人张弓搭箭射落了九个,火球一样的大地终于恢复了生机。

夸父逐日胜七子散文

  有一个人,孔武有力。他觉得自己无所不能,突发奇想要摘下天上的太阳。于是他开始朝着太阳奔跑。烈日蒸发着他身上的水分,他喝干了黄河水,又喝干了渭河水,最后渴死在逐日的路上。

  前一个人胜了太阳,后一个人败给了太阳。在人类发展的漫漫长途中,太阳也许代表着残酷的自然力量。纵观人类发展史,其实就是人类与自然做斗争的历史。人类在斗争中编织着各种震撼、蛊惑人心的神话传说,用结局的胜败表达着内心的渴望或不屈不挠的坚持。

  在那两个人之后的很多很多年,又有一个人,已过古稀之年,他也想战胜太阳。那一年秋天大旱,种下的玉蜀黍发不了芽,极目搜寻,只有他的地里长出了一棵。太阳当然不会放过这一个弱小的生命,他却要拼一己之力保护那禾苗。这样一场战争,还未开始,似乎早已写就了结局。

  是的,他的举动看起来就像个笑话。且不说他能否养活那禾苗,就算养活了,禾苗结出了果实,不够他一餐果腹;禾苗长成了种子,亦不足以供养他的父老乡亲。可老者不这么想,他把玉蜀黍当火种守护,因为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或许他没想把它当火种,毕竟那火一样的太阳把天地烧得热浪翻滚,让人对火恨得牙痛。或许他只是想: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不是说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么?一棒玉蜀黍粒儿又岂止二三。

  太阳要晒焦了他的玉蜀黍。一天又一天,没有下雨的迹象。他拽出自己的鞭子抽打太阳,阳光像玻璃碎片般洒落,扎到那张着大嘴的硬梆梆的土地里,太阳不作声,只是一味地冷笑。

  这是一场实力悬殊的战争。太阳凭自己的能量已足以让草木枯死、大地皴裂、水源枯竭,让所有的村民背井离乡,何况她还有太多的`盟军:铺天盖地的鼠群,狡黠残忍的饿狼;而老者,除了他自己,就只有一条瞎眼狗。

  鼠群出没,像洪水一样的壮观。它们不再是见不得人的物种,因为人早逃光了,那是它们的世界。老鼠的腥臊气差点晕死了玉蜀黍。人鼠争食,当然是为了活命,但人更是为了守护玉蜀黍成熟。最终人胜了——没有吃的?还有老鼠啊。恶心吗?顾不得了。

  水源枯竭,除了老狼霸占的那一潭。人与狼争水,是为了救己命,更是为了玉蜀黍。狼可不满足只有水喝,它们也饿得眼冒绿光了,它们对这个不速之客狼视眈眈。当然,最终的胜者,还是人。老者虽然年事已高,饿得浑身绵软,但是他有智慧,更有坚定的信念。

  眼见得他与太阳的争战胜利在望,老人也瘦得前心贴后背了,他知道自己等不到期望的那一天,于是拖着软绵绵的双腿挑来一大缸水,却发现没有足够的肥料来供养玉蜀黍至饱满成熟。于是,他决定用自己的身体做肥料。他躺在玉蜀黍旁的土坑里,让他的瞎狗活埋了他。

  老者为这棵禾苗展开的逐日之战之惨烈,大约是他留下之初未曾想到过的。不过是逃荒时因眷恋自己的那一方土地踅进去看了一眼,撒了一泡尿而已。这是禾苗的造化,还是日头的考验?自古以来,神话的产生总是基于最残酷的环境。所谓时势造英雄,又好比寒门出孝子,无论怎样让人景仰,让人感佩,总没有人愿意主动选择那样的历练。天将降大任于斯人,而斯人,别无选择。

  他的玉蜀黍如他所愿,成了来年播种的种子,虽然只有七粒。那七粒种子被七户人家的七个最年轻、强壮的男子种在他们的田里,长出了七棵绿油油的玉蜀黍苗。可以想见,再一个来年,田野里也许便是黍杆成林,青纱成帐。

  老者终于活成了神话,活成了传说。

  老者是作家阎连科小说《年月日》的主人公,名叫先爷,一个足以让人想起先贤、先知、先祖,从而让人景仰的名字。如果不是那一场大旱,他就是一个不起眼儿的让人尊重的老人,顺天知命,安然度过余生。但因了那场惨烈的保卫战,他成了神。他让我想起夸父逐日。神话里的夸父是想追逐太阳,先爷则想驱逐太阳。这是他们的区别。但他们有一个共同点:都想战胜太阳。夸父失败了,先爷却小胜了毒日头七个子。夸父摘下太阳想做什么我不知道,但是先爷驱逐太阳的目的很清楚:保护玉蜀黍。他热爱土地,笃信土地可以为他以及他的乡亲带来一切:生命,以及生活。所以碰到天灾,他仍然想从土地里培植希望,而不是依靠第三方的救济。先爷是底层百姓最典型的代表,但较之普通百姓,他还有着超乎一般百姓的朴素而深广的济世情怀。他籍着深厚的土地崇拜和朴素的济世情怀,为他的大山、他的乡亲唤醒了一个生命的芽孢,并将之培育成一个生生不息的希望。

  先爷逐日,胜天七子,他的瞎眼狗功不可没。那只狗的灵性早胜过很多自以为是的灵长动物不知多少倍。他活埋了主人,犹如战士枪杀无生存希望的战友;他活埋了主人,不是残忍,而是慈悲。最终,他并未听从主人之命独自逃生,而是卧在主人的身边,被毒日头晒成了标本,触目惊心地写满生死相依患难与共。

  先爷逐日,胜天七子。初读那一节,心中甚是悲凉:先爷拚了老命,居然只换来了七颗种子。后来又想,出乎意料,这才是作者的高明之处吧。如果颗颗饱满,对读者固然是一种安慰,但是也少了英雄铁血的悲壮;如果颗粒无收又太悲观,会让先贤的壮举显得了无意义。接受了这样的结局,又不免瞎琢磨:为什么是七粒,而不是其他数目?作家在文中写:这七粒玉蜀黍种子,像黑色夜空中的七颗蓝莹莹的星。七星在天,无论多么浓重的黑夜人们都不会迷失方向。这是先爷坚守的意义所在么?

  一个让人唏嘘的关于土地的神话。一个让人唏嘘的土地之神的传说。无论什么时代,我们都需要这样的神话和传说,仿佛甘霖,滋养焦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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