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2017年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报名简章
六、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
(一)考试时间
1。新考试科目:2017年11月4日
09:00—12:00资产评估基础
14:00—17:00资产评估相关知识
2017年11月5日09:00—12:00资产评估实务(一)
14:00—17:00资产评估实务(二)
2。原考试科目:2017年11月4日
09:00—11:30经济法
13:00—15:30财务会计
17:00—19:30机电设备评估
2017年11月5日09:00—11:30建筑工程评估
14:00—17:00资产评估
(二)考试地点
原则上考试安排在兰州市。
七、考试辅导教材
中评协根据《2017年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编写了4个新科目和5个原科目考试辅导教材,由中国财经出版传媒集团出版发行。报名人员可在当地书店或者登录中国政治经济出版社天猫旗舰店(http://zgczjjcbs。tmall。com)、经济科学出版社天猫旗舰店(https://jjkxcbs。tmall。com)、中财国培天猫图书专营店(http://zcgpts。tmall。com)自愿购买。
八、准考证打印
缴费成功的报名人员可登录考试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日期以中评协通知为准。
九、成绩认定和证书领取
(一)成绩认定
1。除《资产评估相关知识》试卷卷面分满分为150分外,其他科目试卷卷面分满分均为100分。答卷由中评协组织评阅。
2。考试成绩合格标准经中评协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认定后,由中评协发布。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打印成绩单。
3。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4年内,参加全部(4个)科目的考试并合格,可取得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免试人员参加3个科目考试,其合格成绩以3年为一个滚动管理周期,在连续3年内取得应试科目的合格成绩,可取得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
原科目有效成绩调整为新科目后,有效成绩从2017年起算。
(二)证书领取
全科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中评协通知领取资格证书。
领取证书时,考生应持报名时上传的材料原件至甘肃省资产评估协会进行现场审核。材料原件包括学历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申请免试材料原件以及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
审核通过的考生可取得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监制,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
十、免试申请与审核
(一)符合报名条件报考新科目的考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1个相应科目: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经济师职称,或者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可免试《资产评估相关知识》科目。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为资产评估专业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可免试《资产评估基础》科目。
(二)符合报名条件报考原科目的考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1个相应科目: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经济师(或本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可免试《经济法》科目。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工程师(或本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可免试《建筑工程评估》科目或者《机电设备评估》科目。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或本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可免试《财务会计》科目。
(三)免试申请程序
申请免试的考生,应当于2017年6月15日至7月15日登录考试平台,下载并填写免试申请表。持免试申请表和免试申请材料原件到省财政厅九楼918室进行免试资格审核。
考生可于2017年8月15日至8月30日登录考试平台查询审核结果。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名人员在报名时应当认真阅读《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协议》和《考试诚信承诺书》。
(二)考生在考试前应当认真阅读《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考生应试守则》《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工作规程》和有关考试信息,并按要求和准考证载明的考试时间参加考试。
(三)中评协将于2017年9月30日至11月3日开通资产评估师考试机考练习。考生可登录考试平台提前熟悉机考环境和电子化试题形式。
(四)考生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在成绩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考试平台提出成绩复核申请,中评协统一组织成绩复核。
(五)中评协将通过网站http://www。cas。org。cn和微信的公众号“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考试相关消息,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
(六)报名人员咨询与考试政策相关的问题,可拨打010—88339662、0931—8899918,或将问题发送至考试报名专用邮箱ksbm@cas。org。cn;咨询与考试平台相关的技术问题,可拨打电话0531—66680723,66680726,66680738(工作日8: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