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院 百分网手机站

华侨大学下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及期初工作安排通知

时间:2017-06-20 19:00:47 研究生院 我要投稿

华侨大学2017下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及期初工作安排通知

  为保证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并做好下学期期初准备工作,根据《华侨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办法》(华大研〔2016〕14号)的规定,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下面,小编为大家提供华侨大学关于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及下学期期初工作安排的通知,全文如下:

  一、期末考试时间

  本学期教学时间至2017年6月9日(第16周)结束,2017年6月12日至2017年6月23日(第17周-第18周)为考试复习或课程论文撰写时间,2017年6月26日到2017年7月7日(第19周-第20周)为期末考试时间。其中,采用课程论文方式考核的课程,学生提交论文时间最迟不得超过2017年6月30日(第19周)。

  1.选修课

  考试时间为2017年6月19日至2017年6月23日(第18周),各科考试在第18周本门课程上课时间内安排。

  2.基础学位课、专业学位课等课程

  考试时间为2017年6月26日至2017年7月7日(第19周-20周),各科考试由培养单位统一安排。监考工作由任课教师所在学院负责安排,培养单位应通知学生考试时务必携带一卡通(或学生证)和身份证,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3.公共学位课

  本学期泉州校区无公共学位课考试安排。

  厦门校区: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学术英语听说:2017年6月26日晚上 19:00-19:40

  学术英语:2017年6月26日晚上 19:40-21:20

  研究生英语阅读:2017年6月26日晚上 19:00-20:20

  研究生英语听说:2017年6月26日晚上 20:20-20:50

  本次公共英语期末考试(除学术英语听说/学术英语外)答题卡为机涂卡,考生务必自备耳机、2B铅笔、橡皮擦及黑色水笔。

  考务工作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考试日程详见附件。

  二、试卷印刷

  1.为避免试卷印刷过程出现问题,原则上在哪个校区考试,试卷即在相应校区文印室印刷。申请印刷与领取试卷须由任课教师到相应校区文印室办理。

  2.试卷印刷地点

  泉州校区文印室:杨思椿楼311室

  厦门校区文印室:行政主楼B305室

  三、成绩报送

  为满足研究生综合成绩评定的需要,所有研究生课程成绩评定一律采用百分制。

  1.采用笔试方式考核的课程:《华侨大学研究生考试卷(格式)》可在研究生院主页下载(下载地址:http://grs.hqu.edu.cn/info/1056/1111.htm)。采用课程论文方式考核的课程,学生迟交或未交课程论文的,任课教师可不给成绩,以“缺考”论处。《研究生课程论文封面》可在研究生院主页下载(下载地址:http://grs.hqu.edu.cn/info/1056/1115.htm)。

  2.本学期研究生期末成绩录入统一在新系统上进行,新系统登录地址:http://gmis.hqu.edu.cn/hqjygl/。新研究生管理系统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成绩录入开放时间:2017年6月19日至2017年7月8日。

  任课教师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录入成绩(登陆以上网址→输入工号、密码→成绩管理→成绩录入),同时打印成绩报送表(纸质,须签字)一式两份,连同试卷或课程论文(叠放顺序应与成绩报送表中姓名顺序一致),于2017年7月9日前报送学生所在培养单位。

  各培养单位汇总成绩报送表后,于2017年7月10日前报送纸质一式一份至研究生院存档。所有研究生课程均须在本学期结束前完成成绩录入及提交。

  3.研究生英语公共学位课任课老师成绩录入完毕后,需将成绩报送表送交相关培养单位及研究生院存档(各一式一份),英语课程试卷任课教师按班级整理好后,厦门校区送交研究生院代为存档。

  研究生政治公共学位课任课老师成绩录入完毕后,需将试卷(或课程论文)及成绩报送表一式一份送交相关培养单位存档,同时将成绩报送表一式一份送至研究生院存档。

  四、补(缓)考

  1.根据《华侨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外国留学研究生及港澳台侨研究生首次修读课程成绩低于60分;其他类型研究生首次修读学位课程成绩低于70分,非学位课程(含选修课)低于60分者,可参加补考。重修课程不得补考。补考成绩只有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级。

  2.下列情况不准补考:无故缺考的学生;期末考试违纪或作弊的学生;重修课程不合格的学生。不符合补考条件的学生,各培养单位不得通知其参加下学期初的.补考,凡不应补考而擅自补考者,其成绩不予承认。

  各培养单位务必及时公布学生不及格课程,并将课程补考的时间和地点通知学生和任课教师。

  3.学生应在了解课程成绩是否合格和课程补考时间安排后方可离校,否则耽误补考的责任由学生自负。

  4.补(缓)考时间安排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公共学位课补(缓)考时间、地点

  泉州校区无公共学位课补(缓)考安排。

  A.学术英语、学术英语听说

  厦门校区:

  学术英语听说:2017年9月12日下午 15:00-15:40

  学术英语:2017年9月12日下午 15:40-17:20

  B.研究生英语阅读、研究生英语听说

  厦门校区:

  研究生英语阅读:2017年9月12日下午 15:00-16:50

  研究生英语听说:2017年9月12日下午 16:50-17:20

  (2)专业课(含基础课、专业课、选修课、非学位课)

  本学期专业课成绩未达到规定要求或申请缓考的研究生,由所在培养单位统一安排补(缓)考。

  请各培养单位及时通知需要参加补(缓)考的学生,携带本人的一卡通(或学生证)和身份证,准时参加补(缓)考。不按时参加补(缓)考者,按学校的有关规定处理。

  5.补(缓)考成绩报送

  补(缓)考成绩应于2017年9月22日(第2周)前录入系统。成绩报送要求同期末考试。

  五、课程重修

  需办理重修的学生,请于下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办理重修手续,逾期将不予受理。

  重修办理程序:重修统一在新系统上申请。请登陆http://gmis.hqu.edu.cn/hqjygl/→输入学号、密码→课程与成绩→重修申请,经任课教师、培养单位及研究生院线上审批后方可重修,未经批准和备案的重修课程成绩将不予承认。

  六、课程免修

  需办理免修的学生,请于下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办理免修手续,逾期将不予受理。

  免修办理程序:免修统一在新系统上申请。请登陆http://gmis.hqu.edu.cn/hqjygl/→输入学号、密码→日常事项→免修课程申请,经任课教师、培养单位及研究生院线上审批后方可免修,未经批准和备案的免修课程将不予承认。

  七、选课及个人培养计划变更

  凡由于培养单位教学计划调整等原因导致当前学期所选课程变动,需要更改个人培养计划的,请于下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及时办理个人培养计划变更手续,逾期将不予受理。因个人培养计划未及时变更而导致延误选课、不能录入成绩等后果,由学生本人自负。

  从第3周开始,本学期所选课程均不能再作变动。选课后未按规定办理退选手续,而未坚持上课和参加考试者,该门课程将以零分记入成绩表,需重修。

  个人培养计划变更办理程序:变更统一在新系统上申请。请登陆http://gmis.hqu.edu.cn/hqjygl/→输入学号、密码→专业培养方案及个人培养计划→个人培养计划维护,经导师、分管领导线上审批通过,交培养单位统一汇总,于开学后两周内报送研究生院审批。

  八、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进度表

  各培养单位应于2017年9月15日(第1周)前将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进度表(见附件2)纸质版收齐盖章,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存档。电子版发送至邮箱:pyb@hqu.edu.cn,命名格式:“课程代码-课程名称-任课教师姓名”,如“020103002-高级微观经济学-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