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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大学级硕士研究生入学须知

时间:2017-06-14 19:51:51 研究生院 我要投稿

新疆大学2017级硕士研究生入学须知

  为帮助大家了解新疆大学2017级硕士研究生新生入学的相关信息,下面,小编为大家提供新疆大学2017级硕士研究生入学须知,全文如下:

新疆大学2017级硕士研究生入学须知

  一、凡被我校录取的研究生,凭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应的材料到所在学院报到,请勿提前或延期到校。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二、研究生报到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

  1、录取通知书。

  2、户口迁移证(可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此项,户口迁入地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胜利路666号新疆大学派出所)。

  3、党、团员必须带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团委的`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入学前为新疆区外的党员,其介绍信抬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工委党建处,去向单位:新疆大学党委。入学前为新疆区内的党员,其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由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开具,转至新疆大学党委组织部;入学前为团员的,其组织关系介绍信转至录取学院分团委。否则,不能接转组织关系。户口迁移证、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应与录取通知书上所写姓名完全一致,所有证件均不得涂改,否则不予报到。

  4、已获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及学士学位证原件;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者须携带身份证、已获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证书原件,进修过与报考硕士专业相同或相近本科阶段5门主干课程有效成绩证明。

  三、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档案须转至新疆大学研究生院思想教育科。应届毕业生档案需包含所有学籍档案,历届在职人员档案需包含学籍、人事、工资档案及组织材料,未将档案转至我校或档案转递材料不全者取消入学资格。

  四、住宿实行公寓制,费用自理。床上用品可在学校购买,也可自行携带。

  五、录取通知书上所填录取专业,是根据研究生本人志愿和国家需要决定的,入学后不得转学其它专业。

  六、为保证研究生的正常学习和生活,2017级全体研究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具体要求及缴费标准按照《关于做好2016年自治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16]82号)和《关于做好201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的通知》(乌社保[2016]109号)相关规定执行。此外,研究生还须统一购买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标准为55元/生·年,费用自理。

  七、缴费(学费、住宿费)说明

  1、我校2017年新生缴费实行网上划扣,为了方便新生入学并保障安全,学校将通过委托银行代扣方式收取学费、住宿费。学校为新生免费办理邮寄了一张中国农业银行联名储蓄卡(以下简称联名储蓄卡,银行卡使用说明及初始密码在银行卡专用信封内)。此卡为学生缴纳学费及在校发放奖助学金的登记银行卡,请妥善保管。

  2、为了确保代扣成功,不影响报到,请新生务必于2017年8月3日前将个人应缴费用(含学费、住宿费)存入本人联名储蓄卡中,学校将按相关收费标准划扣应缴费用。各专业学费标准可查询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住宿标准为1000元/生·年(标准四人间)、800元/生·年(标准六人间),需在校住宿的新生请预存1000元住宿费,学校根据实际入住标准划扣相应金额,不需要在校住宿的新生不必预存住宿费用,以免被代扣。联名储蓄卡划扣不收取任何手续费,不跨行存款全国免手续费。

  3、报到时已划扣费用的新生在各学院领取收据,办理注册手续后,直接办理其它手续。未划扣费用的新生先到学校指定收费处刷卡缴费,凭缴费收据办理注册及其它手续。

  4、若所收到通知书中没有联名储蓄卡,是由于银行联网核查过程中电子档案身份信息不符,银行暂时无法办理,这部分学生须自行准备足额银联卡在入校报到时刷卡缴费。入校后核实信息自行补办中国农业银行联名储蓄卡,以免影响奖助学金的发放。

  5、不按时缴纳学费者不予注册学籍。

  八、联系方式

  具体报到事宜请咨询所在学院(联系方式附后),具体报到地点报到前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校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胜利路666号(校本部)

  研究生院网址:http://gs.xju.edu.cn/

  电话:(0991)8582567(研招办);8585357(培养管理科);8585869(思想教育科)

  传真:(0991)8581303

  附:各学院联系方式(区号:0991)

序号

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序号

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

马克思主义学院

王老师

8583132

11

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茹老师

8581281

2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陈老师

8592353

12

地质与矿业工程学院

贾老师

8592362

3

经济与管理学院

松老师

8592449

13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李老师

8583061

张老师(MBA)

8586306

14

机械工程学院

巴老师

8592302

4

法学院

哈老师

8592055

15

电气工程学院

曹老师

8592283

5

人文学院

黄老师

8581101

16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库老师

8582401

 

中国语言学院

阿老师

8587020

17

建筑工程学院

李老师

8592273

6

外国语学院

高老师

8582332

18

纺织与服装学院

何老师

8581690

7

新闻与传播学院

石老师

8582081

19

旅游学院

努老师

8592150

8

数学与系统科学学院

朱老师

8582132

20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

刘老师

8586015

9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王老师

8585881

21

软件学院

岳老师

4556214

10

化学化工学院

周老师

8582887

22

公共管理MPA中心

王老师

8585516

  原文地址:http://gs.xju.edu.cn/info/1102/269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