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关于2017届毕业研究生离校工作安排的通知
7.户口暂存学校的,户籍卡必须归还,离校手续单只盖离校章;户口未迁入学校的,直接盖离校章。
8.委托他人代理办理户口离校、迁移手续的学生,须携带委托书、报到证复印件,并本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9.未签三方协议、也未办理二分手续,没有报到证的学生,只办理离校手续。已借出户籍卡的学生必须归还,否则将不能办理离校手续。
10.所有毕业生的户口保留至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月1日之后只办理户口迁出手续,不提供其它服务。
11.自即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确有需要借用户籍卡,只提供户籍卡的复印件,不得借有原件。
办公地点:旧1号楼1层。
联系电话:58908101。
(五)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退宿手续办理
毕业生在办理完离校手续后,请将本人行李物品带出宿舍,并将原宿舍钥匙交还到所在宿舍楼值班室。
办理时间:6月22日-6月27日。
办公地点:各宿舍楼值班室。
联系电话:58908157。
(六)报到证的发放与领取
1.在6月20日前提交就业协议书或二分申请表的毕业研究生,可在毕业典礼前后到所在学院领取《就业报到证》,并及时核对《就业报到证》有关信息,如有问题请及时到就业中心进行登记。
2.在6月20日之后提交的就业协议书或二分申请表的毕业研究生,到所在学院领取《就业报到证》时间另行通知。
3.毕业研究生领取《就业报到证》后须按其规定日期到指定单位报到,为方便离校后又落实就业单位毕业生办理就业相关手续,校就业中心暑期将安排值班,具体安排可登陆校就业信息网http://career.cupl.edu.cn/auth/login查阅。
办公地点:学院路校区旧3号楼105室。
联系电话:58908090。
(七)毕业生档案邮寄工作
根据北京市就业工作安排,今年起北京市邮政机要通信局不再承接学生档案邮寄业务,2017届毕业研究生档案将全部以EMS特快专递的形式寄出。为确保毕业生档案能安全、准确、及时寄出,请毕业研究生确定毕业去向后,及时根据EMS的快递要求到所在学院填写《档案邮寄地址确认登记表》。因EMS特快专递与机要投递的要求不同,请毕业生同学务必和档案接收部门确认投递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关键信息,避免因信息不准确而导致档案投递的延误和遗漏。
(八)党、团组织关系办理
党、团组织关系迁移,依照组织部、团委有关通知以班为单位集体办理。
三、文明离校提示
1.研究生在离校前应将所借学校图书、资料、仪器、体育用品等公物归还借出单位,交清各种费用。如有遗失、损坏者应按规定赔偿。研究生协助导师做项目所使用的设备,离校前也务必归还。
2.研究生离校前,做到人离寝室净、楼空公物全,损坏公物要照价赔偿。对故意破坏公物的,除赔偿外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