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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工业大学7月毕业研究生派遣及转档的通知

时间:2017-06-06 19:50:28 研究生院 我要投稿

内蒙古工业大学2017年7月毕业研究生派遣及转档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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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工业大学2017年7月毕业研究生派遣及转档的通知

  一、毕业生就业派遣

  1、已经同用人单位签约的毕业生将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两份)或劳动合同书交到研究生工作部(教研楼309)。

  就业协议书甲方组织机构代码一栏填写组织机构代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均可;签订劳动合同书的,需携带空白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书原件和复印件,并在劳动合同书复印件封面标注以下信息:毕业时间、专业、学号、毕业生联系方式、单位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地址、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单位邮编;

  2、读研期间有工作单位的定向(或委托培养)研究生,需登录学校研究生教育网下载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在职情况登记表(需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签章),并交至研究生工作部;

  3、未签约的毕业生,如果已联系好托管档案的人才中心或就业市场,且需要派遣的,将相关接收函送到研究生工作部;申请派遣至生源地再就业的毕业生到研究生工作部进行登记;

  4、被录取博士的研究生将调档函交至研究生工作部。

  于 2017年 6月 20日前 上交就业派遣材料的`毕业生可于离校前领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通知书》,《就业报到证》由毕业生本人交到签约单位,《就业通知书》由毕业生本人送到学院主管研究生档案部门或已签约工作单位人事档案主管部门(由专人放入毕业生人事档案中)。

  注:毕业生有效派遣期限为毕业后2年以内。

  二、毕业生档案转递(邮寄时间大约在 2017年 7月 15日 左右)

  1、 签约呼和浩特市以外用人单位的毕业生,其人事档案按就业协议书中详细档案转寄地址或学生更正的档案转递单中信息统一寄出;

  2、 签约呼和浩特市用人单位的毕业生,其人事档案由用人单位派专人提取(或毕业生本人领取),研究生工作部不负责寄送;

  3、不需要重新择业的定向(或委培)研究生,其人事档案按照上述在职情况登记表中通讯地址寄出(用人单位为呼和浩特市的同2);

  4、 未签约且未同研究生工作部联系的毕业生,其人事档案全部寄回毕业生生源地(毕业生需要自行确认生源地档案接收部门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接收地址,在档案转递单中填写完整)。

  原文地址:http://yjsch.imut.edu.cn/info/1012/292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