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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时间:2017-05-29 19:41:37 研究生院 我要投稿

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教育始于1984年,1986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3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是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理事单位。

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简介

  v现有博士生导师51人,硕士生导师521人。设有材料科学与工程博士后流动站1个,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力学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个,无一级学科授权的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9个,无一级学科授权的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10个,具有工程硕士(14个授权领域)、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建筑学硕士、翻译硕士和社会工作硕士等6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具有自治区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4个。目前在校博士研究生206人,各类硕士研究生4061人,留学生200余人。

  研究生院与研究生工作部合署办公,是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与协调机构,同时也是学校学科建设的管理和服务机构。目前研究生院(工作部)设置招生办公室、培养办公室、学位办公室、学生管理办公室、学科建设与质量管理办公室等5个科室,分别负责研究生招生、培养、学位、学科建设与质量管理以及思政教育与日常管理等方面工作。研究生教学督导组挂靠在研究生院。

  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设院长1名,部长1名,副院长2名。

  (数据统计截止2017年1月)

  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院机构设置

  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招生办公室是具体负责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工作机构,其主要职责为:

  (1)贯彻执行教育部和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

  (2)根据国家与自治区确定的研究生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按类别、分学科、分专业制定本校招生计划与招生专业目录;

  (3)根据学校确定的招生计划,具体组织实施研究生招生的宣传、咨询,组织研究生招考报名、资格审查、发放准考证等事务性工作;

  (4)具体负责组织研究生初试命题、制卷、考试、阅卷等工作。

  (5)具体负责研究生的报考资格的复查、复试及录取等工作,负责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相关工作;

  (6)承担自治区研究生报考点的报名、考务和考试管理等工作;

  (7)接收考生的申诉,并妥善处理招生中的遗留问题;

  (8)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各教学科研等单位的研究生招生工作;

  (9)负责招生信息管理系统、网络及服务器的维护与管理,完成招生信息采集和统计分析工作;

  (10)代行院(部)办公室职能,负责研究生网站管理职能,负责各类宣传报道材料的上传;

  (11)完成学校及有关部门安排的其它相关工作。

  工作人员:石丹 刘宇

  办公地点:新城校区教研楼311

  办公电话:0471-6578901

  电子邮箱:yjszsb@imut.edu.cn

  二、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培养办公室是具体负责研究生教学和成绩管理等工作的机构。其主要职责为:

  (1)负责研究生培养方面规章制度的制定,组织开展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工作,负责教学教学项目的评审组织;

  (2)负责组织制定(或修订)并审核研究生培养方案;

  (3)负责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制定与审核工作;

  (4)负责全校研究生公共课的教务管理、教师安排;

  (5)负责研究生的成绩管理工作;

  (6)配合开展研究生教学质量检查和监督;

  (7)负责研究生教学管理系统的更新和维护工作;

  (8)完成学校及部门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

  工作人员:李勇 李元浩

  办公地点:新城校区教研楼306

  办公电话:0471-6575780

  电子邮箱:yjspyb@imut.edu.cn

  三、研究生学位办公室

  学位办公室是具体负责研究生学位论文过程管理、学位授予管理等工作的机构。其主要职责:

  (1)负责研究生学位管理等方面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政策协调;

  (2)负责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开题、中期管理工作;

  (3)负责研究生学位申请、论文审查、答辩和学位授予等管理和组织工作。

  (4)负责论文盲审、公开答辩的组织工作;

  (5)负责组织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遴选、培训和导师信息管理工作;

  (6)负责学校学位委员会会议组织工作及其他日常事务;

  (7)负责研究生学位授予信息的管理和上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