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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上半年申请学位相关工作安排

时间:2017-05-29 19:29:28 研究生院 我要投稿

陕西师范大学2017年上半年申请学位相关工作安排

  为了保证2017年上半年学位工作顺利进行,现就相关工作的程序及要求做如下安排,请及时向有关导师和研究生传达。下面,小编为大家提供陕西师范大学2017年上半年申请学位相关工作安排,全文如下:

陕西师范大学2017年上半年申请学位相关工作安排

  一、答辩委员会的组成及组织答辩(时间:5月5日—5月25日)

  请各学院按照要求组织进行。

  各学院在组织学位论文答辩时,要求各答辩组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地确定答辩结论及论文等级,各类研究生答辩的优秀率严格控制在30%左右,避免出现优秀等级泛滥情况,学校对于答辩优秀率畸高现象不予认可。如确有优秀论文突破30%的指标,须由导师组、答辩委员会、学院附相关说明材料。

  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请严格按照“2017年上半年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中关于“确定答辩委员会的组成及组织答辩”的要求组成,答辩委员的工作单位应填写作为导师上岗的工作单位,按照组织答辩。

  二、档案材料的形成(时间:6月5日—6月25日)

  请各培养单位按照《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档案归档管理规范》的要求整理答辩研究生的档案。

  所有学位申请者的学位论文须向相关部门提交,该项工作是离校手续的一个环节,未按要求提交者将无法办理离校手续。

  (一)纸质版学位论文

  1.提交学位论文的纸质版分为2项内容。

  ⑴申请学位人员向学院提交论文

  所有申请学位人员均需提交印刷本学位论文用于存档,其中博士学位论文需4本、硕士学位论文需3本(含学院存档以及研究生学位档案各一本),提交时请务必在扉页《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和《学位论文知识产权使用授权声明书》的签名处签名。

  ⑵学院向学位办提交论文:博士2本、硕士1本,由学院收齐后于6月25日—30日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

  2.申请保密的学位论文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印发《涉密研究生与涉密学位论文管理办法》的.通知,学位(2016)27号文件的相关规定,从本学期开始按照国家文件执行涉密学位论文的管理规定。根据工作程序,本学期申请保密的学生,需向所在分会提交保密备案表和支撑材料,由分会审议后将同意办理涉密论文的学生名单和支持材料提交学位办审定。

  通过学位办审定的研究生将《研究生学位论文申请保密备案表》一式四份分别提交给学院(中心)、研究生院学位办、图书馆和档案馆各备案一份,并到学位办领取《陕西师范大学保密学位论文密封袋》,由研究生本人亲自密封论文;学位论文的电子版和密封的纸质版提交所在学院保存,待解密后提交校学位办。

  为及时完整做好保密论文的学位档案工作,学位办建议涉及保密学位论文的学位档案可按照如下方式建档:将装有论文的密封袋和保密备案表一并归档,在保密时间内该论文将不予查阅。

  (二)提交电子版学位论文

  电子版学位论文命名格式为:学号+姓名(例: 13000+赵XX)

  1.学校图书馆: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授予学位前,学位申请人必须通过我校图书馆主页的“学位论文提交系统” http://www.lib.snnu.edu.cn/action.do?webid=w-s-bsslwdj,向图书馆提交电子版PDF格式的学位论文。

  2.学院(中心):申请学位人员向学院研究生秘书老师提交PDF格式的电子版学位论文,具体提交时间请遵照学院的安排进行。

  3.申请办理保密的学位论文,将办理过备案的一份申请书(在学位办办理)交至长安校区图书馆三楼东侧信息技术办公室。

  注意:自2014年起,陕西省对已授学位的硕士论文进行抽检,学校按照要求提交PDF格式电子版和存档的纸质版,因此最终提交论文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必须是定稿的同一版本且内容完整。

  被抽检的保密论文由学院或导师负责提交。

  三、校级优秀学位论文的评选

  本学期优秀学位论文的评选工作安排将在2017年5月中下旬发布通知,请有意向且符合条件者关注研究生教育网,并与学院研究生秘书老师保持联系。

  四、在职联考教育硕士进行学位图像信息采集

  本学期申请学位的在职联考教育硕士(学号中含J)必须进行学位信息采集,请至今未按要求采集的学员务必尽快完成此项工作,否则后续的提交学位信息工作无法正常进行。具体办理程序如下:在工作日期间,请学员携带学生证、身份证到学位办(文汇楼518室)开具介绍信,到指定地点(新校区阳光苑二层)进行学位图像信息采集,信息采集截止时间6月10日。

  五、申请学位者在学位信息采集系统填报学位信息

  2017年上半年申请学位者需在6月23日—6月29日在学位信息采集系统填报相关学位信息。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正确提交后,需在系统提示下将“学位信息基本数据表”打印并签名确认。确认后的学位信息于6月30日之前提交学院研究生秘书老师处。

  具体填报要求将于6月22日在本通知附件一发布,请仔细阅读后按要求提交。

  六、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

  第十届学位评定委员会履行相应职责。

  (一)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时间:5月25日—6月5日)

  各分委员会召开会议前,由分委会秘书统一将学位论文最终版(此版论文应与提交给图书馆、学位办的论文版本一致)进行论文复审,文字复制比超过15%以上不可提交分会审议。各分委员会组织召开会议,审查学位申请者的资格、学位论文和答辩材料等。请各分会秘书及时将会议材料准备好,提交各分委员会讨论。

  各分会的会议记录、表决票、表决汇总票原件报送学位办,各分会留存复印件。各分会建议授予博士学位者的答辩简况表必须于6月7日前提交学位办。

  (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及学位授予(时间:6月中旬)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会议,审查通过硕士学位获得者名单,审查决定博士学位获得者名单。

  请第十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调整相应教学、科研工作,按时参加会议。

  七、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时间

  以学校发布的通知为准,及时办理。

  八、相关说明

  答辩相关文件、表格材料如《答辩简况表》、《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批表》、《陕西师范大学学位论文规范》、《陕西师范大学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批表》等均可在研究生教育网查阅、下载。

  原文地址:http://www.yjs.snnu.edu.cn/show.aspx?id=5131&cid=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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