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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文理学院上半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方案(2)

时间:2018-04-16 18:39:32 研究生院 我要投稿

湖南文理学院2017年上半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方案

湖南文理学院2017年上半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
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岗位代码 单位 岗位类别 招聘
计划
学历学位或职称 专业 其他要求 备注
201701001 文史学院 教师岗位 1 博士研究生 新闻学、中国语言文学    
201701002 教师岗位 1 教授 新闻学    
201701003 法学院 教师岗位 2 博士研究生或教授 马克思主义理论、法学、管理学    
201701004 马克思主义学院 教师岗位 3 博士研究生或教授 思想政治教育 中共党员  
201701005 外国语学院 教师岗位 2 博士研究生 英语语言文学、日语语言文学    
201701006 教师岗位 1 教授 英语语言文学    
201701007 师范学院 教师岗位 1 博士研究生 教育学    
201701008 教师岗位 1 教授 教育学    
201701009 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教师岗位 1 博士研究生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食品科学、水生生物学、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生物学、水产    
201701010 教师岗位 1 教授 食品科学、水生生物学、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生物学、水产、分析化学、农学    
201701011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教师岗位 2 博士研究生或教授 土木工程、城乡规划、建筑学    
201701012 计算机学院 教师岗位 1 博士研究生或教授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    
201701013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教师岗位 2 博士研究生或教授 材料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应用化学    
201701014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 教师岗位 1 博士研究生 统计学    
201701015 教师岗位 3 博士研究生或教授 数学、应用经济学    
201701016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 教师岗位 2 博士研究生 物理学、光学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    
201701017 教师岗位 1 教授 物理学、光学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    
201701018 资源环境与旅游管理学院 教师岗位 1 博士研究生 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    
201701019 教师岗位 1 教授 地理学    
201701020 教师岗位 2 博士研究生 旅游管理、酒店管理    
201701021 教师岗位 1 教授 旅游管理、酒店管理    
201701022 经济与管理学院 教师岗位 2 博士研究生或教授 经济学、管理学    
201701023 国际学院 教学岗位 1 博士研究生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信息与通信工程、数学    
201701024 教学岗位 1 博士研究生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系统科学、控制科学与工程    
201701025 艺术表演与传媒学院 教师岗位 1 博士研究生 艺术学、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历史文献学、音乐教育与教学法    
201701026 教师岗位 2 教授 艺术学、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历史文献学、音乐教育与教学法    
201701027 美术学院 教师岗位 1 博士研究生或教授 美术学或设计学    
201701028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教师岗位 3 博士研究生或教授 控制科学与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电气工程    
201701029 机械工程学院 教师岗位 3 博士研究生或教授 机械工程    
201701030 体育学院 教师岗位 1 博士研究生或教授 体育学    

注:1.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45岁以下(即1972年1月1日后出生);
   2.教授年龄要求在52岁以下(即1965年1月1日后出生);
   3.人才引进待遇详情请登录学院校园网站人事处网页查询。

湖南文理学院2017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我校2017年度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1、领军人才+团队、学科带头人

220171231日之前毕业的博士研究生

引进对象的具体专业见《湖南文理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二、引进人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博士研究生应具有博士学位证和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年龄在45周岁以下;教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急需专业和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到55周岁)。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综合素质好。

3、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

4、身心健康,能够胜任所应聘岗位相关工作。

三、博士及以上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待遇

(一)“领军人才+团队”的引进待遇

1、领军人才的引进待遇

1)领军人才安家费一事一议;

2)给予理工科实验室建设费200万元,其他科类实验室建设费60万元;

3)其他待遇面议。

2、团队其他成员参照相对应的高层次人才给予待遇,或者双方商议确定。

(二)学科带头人的引进待遇

1、给予安家费50万元;

2、给予理工科实验室建设费80万元,其他科类实验室建设费30万元;

3、其他待遇面议。

(三)博士引进费具体构成如下:

1、安家费17-25万。具体专业安家费标准如下表:

 

2、给予理工科博士科研启动金5万元,其他科类博士科研启动金3万元。

3、政策范围内,享受常德市当年人才津贴(2016年的标准为4.5万元)。

4、配偶安置。符合上级部门规定调入条件的按事业编制调入;不符合上级部门规定调入条件的按合同制方式安置。

5、提供过渡性住房或租房补贴。学校为新引进的博士提供过渡性住房,免租金2年;没有过渡性住房的情况下,学校为其提供2年的租房补贴,共计2.4万元。

6、自引进之日起,3年之内,博士在本市自行购买住房的,凭住房购买正式协议,学校一次性给予住房购买补贴3万元(博士本人不在本市购买住房,不给予住房补贴)。

7、享受博士津贴。根据现行政策,新进博士前两年年度考核合格,均享受1000/月的特殊津贴,按月发放。享受年限根据学校政策执行。

()教授的引进待遇

1、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

1)安家费在学校引进博士的待遇标准基础上提高5万;

2)科研启动金相应提高8万;

3)其他待遇面议。

2、没有博士学位的教授

1)安家费在学校引进博士待遇标准基础上提高5万;

2)科研启动金相应提高5万;

3)其他待遇面议。

(五)引进人才中,担任硕士生导师、博士生导师的,安家费标准在原基础上分别增加4万元、7万元。

四、引进人才管理

1、必须与学校签订人才引进协议。

2、在校服务年限不少于8年;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服务期限面议。

3、必须履行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义务,若不能履行的,学校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扣回科研启动经费、安家费并收缴违约金。

五、其他规定

1、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学校原有引进人才待遇规定同时废除。

2、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原文地址:http://yjsy.hunnu.edu.cn/index.php/cms/item-view-id-693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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