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商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
(二)学业奖学金
第二、第三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奖励标准及比例如下:
注:人事档案未调入学校的研究生不享受学业奖学金。
(三)国家助学金
凡录取至我校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按学期发放。
(四)国家奖学金
凡录取至我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根据国家政策和相关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
(五)培养经费
凡录取至我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校提供每人2200元的培养经费。
(六)“三助”津贴
凡录取至我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从事“三助一辅”工作(助研、助教、助管及助理辅导员)的,可获3000-6000元的岗位津贴。
(七)特困生补助和助学贷款
家庭特别贫困或发生重大困难的硕士研究生可申请特别困难补助。
(八)科研成果奖励
研究生以湖南商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获得的各类成果,与教师享受同等的学校奖励政策。
六、其他
复试时间、复试办法等将及时发布在研究生院网站。
单位代码:10554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569号
邮 编:410205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
邮 箱: hnsxyyjsy@126.com
咨询电话:0731-88688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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