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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金融学院金融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办法

时间:2018-03-22 17:52:18 研究生院 我要投稿

广东金融学院2017年金融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办法

  根据教育部和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17年金融专业硕士研究生(MF)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全面衡量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保证录取质量,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下面,小编为大家提供广东金融学院2017年金融专业硕士研究生(MF)招生复试与录取办法,全文如下:

广东金融学院2017年金融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办法

  原文地址:http://bm.gduf.edu.cn/yjs/news/show-601.html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选拔,确保质量,按需招生,宁缺毋滥;

  2.坚持把考查考生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作为复试核心任务的原则,选拔具有突出创新能力、良好学术潜力或者实践能力的人才;

  3.坚持科学选拔、客观评价的原则,专业能力、外语水平和综合素质的考查都要有量化的成绩。

  二、组织管理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组织安排、整体协调学校复试的各项工作。

  2.研究生处在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确定与落实复试具体程序、内容和评分标准,负责实施复试与录取具体工作。

  3.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分英语听说能力面试组与专业综合能力面试组,全程录音录像,做好复试记录,并妥存备查。

  4.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和录取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雍和明

  副组长:范忠宝

  组员:汪前元、胡朝晖、罗锡文、曹广祥、张纯威、刘沛富

  三、复试与录取工作程序

  (一)复试名单的确定

  1.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同时参加复试。

  2.参加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成绩达到原报考专业的国家A类地区最低录取分数线以及金融专业硕士国家A类地区最低录取分数线。原报考专业须为金融专业硕士(MF),或者经济类、管理类相关专业的学术型硕士。

  3.初试成绩符合我校复试基本要求者,先按第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排序,再按初试总分从高到低排列,结合原毕业院校、专业、业务素质、原报考情况等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

  4.招生人数与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比例为1:1.2-1.5。

  5.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

  (二)资格审查

  复试前须进一步确认考生资格,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复试资格。审查资料包括:

  1.准考证复印件一份;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正反两面复印);

  3.学历证明材料

  应届本科毕业生携带注册完整的学生证及复印件一份,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一份(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往届本科毕业生携带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一份(http://www.chsi.com.cn/xlcx/)

  同等学力考生:专科毕业证或本科结业证或成人高校应届本科生证明(当年录取名册复印件并加盖当年录取院校公章)等原件。

  4.盖有红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一份(应届生的成绩单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往届生可向其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盖章)

  5.档案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党务部门或村委会出具的'《广东金融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政治审查表》原件(样表见附件1)。

  6.同等学力考生,除上述证件外,还须带上达到大学本科同等学力的证明材料,如参加本科段自考或函授5门以上报考专业主干课程成绩单原件一份、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等。

  7.调剂申请表,双面打印,手写签名。(样表见附件2)

  备注:以上复印件请用A4纸进行复印或打印。

  (三)命题和阅卷

  复试的命题、考试、阅卷与评分工作均由研究生处负责组织。

  复试试题及其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学校将参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复试命题管理,与命题人员签订保密协议,明确命题责任,严防泄题、漏题。

  做好复试的笔试考务工作,严格执行有关的考场纪律。复试笔试试卷必须密封。考试结束后,尽快组织评卷工作,安排专门的地点集中评卷。试卷必须进行双评,评卷老师必须在试卷上使用正楷签全名。评分标准一经制订,应严格执行,不得随意修改、变动,同时要注意保管,不得外传和散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