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2017年上半年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
2.硕士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工作
(1)学校抽查进行的“双盲”评审工作
硕士学位申请者提出答辩申请后,系统随机确定并即时显示将由学校进行“双盲”评审的名单。该名单也可在“吉林大学研究生院/学位与学科”网页实时查询。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申请学位论文全部由学校进行“双盲”评审。另外,以往被学校抽查到但未提交论文送审的和已参加学校“双盲”评审但未通过的申请学位论文仍然由学校进行“双盲”评审。
学位办公室负责被抽审的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的一份评审工作,并由学校统一委托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以“双盲”评审方式进行论文评审。
其余的评审工作仍由各培养单位按相关的评审规定自行进行。
各培养单位最迟于3月29日前将抽审的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电子版提交学位办公室。不能按期提交学位论文者,将被取消本次答辩资格。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自行进行的“双盲”评审工作
各培养单位须对本单位未被学校抽查到的申请硕士学位论文按比例进行“双盲”评审,具体要求如下:
①各培养单位自行进行的“双盲”评审论文的比例不低于本单位申请硕士学位论文总数的20%。各培养单位应在学位办公室完成答辩资格审查之后确定盲审名单,并于4月5日前将名单在本单位网站进行公布,同时将经主管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负责人及研究生秘书签字并加盖培养单位公章的“培养单位硕士‘双盲’评审名单” (见附件6)及电子版报送学位办公室。
②“双盲”评审论文份数至少为1份。
③“双盲”评审专家须为我校以外其他单位的专家。
④“双盲”评审的硕士学位论文须使用“吉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学术评审书”(见附件7)。
(3)为确保评审结果的公平、公正和标准统一,各培养单位对每个二级学科内评审单位的选择要本着学术水平相当、相对集中的原则。
(4)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双盲”评审工作,应指定专人负责统一组织,统一寄送。学位办公室将对“双盲”评审返回的评议书进行抽查。
3.“双盲”评审论文电子版格式要求
论文的装订格式见附件3,但在以下几个方面另有要求:
(1)封面和扉页中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和指导教师姓名;
(2)在文章任何部分,不得添加致谢等泄露作者或导师姓名的内容;
(3)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其它科研成果中不得标出姓名,只标明是第几作者或第几参加人即可。
(4)《吉林大学申请博士学位论文自我评价表》(见附件8)与博士学位论文在同一个电子文档,且在首页。
4. 涉及秘密、机密、绝密的学位论文及来华留学生学位论文的评审工作按照《吉林大学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管理办法》的要求由各培养单位自行进行。
六、论文评审及答辩
1. 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审及答辩工作的要求详见“吉林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审及答辩要求”(见附件9)。
2. 答辩信息网上发布
为保证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的公开、公正,学位申请者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前,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须将申请者的答辩信息通过“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信息网上发布系统”进行发布。学位办公室将根据发布的信息情况对答辩工作进行检查。
七、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大力加强学风建设工作,加强对研究生在学风方面的宣传和教育,坚决杜绝学位论文及其它科研成果出现抄袭、剽窃及弄虚作假等违反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的事件发生。
八、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加强对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管理,严格按照本通知时间安排进行各环节答辩工作。凡涉及到学位论文答辩的各项工作,均须研究生秘书本人到学位办公室办理,其他人不得参与答辩相关工作。
附件:1.尚未达到申请博士答辩成果要求情况统计表
2.吉林大学申请博士、硕士学位人员学位论文电子版及电子照片提交办法及要求
3.吉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及装帧规范
4.吉林大学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管理办法
5.研究生超期培养申请表
6.培养单位硕士“双盲”评审名单
7.吉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学术评审书
8.吉林大学申请博士学位论文自我评价表
9.吉林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审及答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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