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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工业大学春选聘研究生担任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2-28 16:28:15 研究生院 我要投稿

河北工业大学2017春选聘研究生担任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的通知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启动2017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岗位聘任管理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下面,小编为大家提供河北工业大学关于2017年春季学期选聘研究生担任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河北工业大学2017春选聘研究生担任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的.通知

  原文地址:http://yjs.hebut.edu.cn/yjsgzb/tzgg4/48739.htm

  一、岗位设置

  根据学校管理岗位工作的实际,2017年春季学期各部门(单位)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岗位数不变,与上学期一样。

  从2017年秋季学期开始,各部门(单位)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岗位数将根据各部门人员编制情况按比例重新核算。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的条件和申报要求参照《河北工业大学研究生“三助”聘用工作暂行规定》(附件四)和《河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助管工作细则(试行)》(附件五)执行,拟参加选聘的研究生需填写《河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助管、学生辅导员岗位申请表》(附件一),经导师、学院审核同意后,参加设岗单位组织的选聘。

  三、选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1、各设岗部门(单位)可以优先续聘上学期研究生助管和学生辅导员,直接与学生签订聘任协议。

  2、如果需要更换聘用人员,各部门(单位)根据岗位数向研究生发布招聘信息,根据申请情况和工作需要采用面试、考察等方式自行组织招聘,签订聘任协议。

  3、时间安排:

  (1)即日起,各部门自行公布招聘信息,符合报名条件的研究生根据岗位需求进行申报(向设岗部门提交申请表)。

  (2)2月27日下午15:00前,各部门(单位)将《拟聘研究生信息汇总表》(附件六)报送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行政楼B207)。

  4、研究生院将拟聘人员名单在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公布最终聘用名单。

  5、受聘研究生和设岗单位签订岗位聘任协议(附件二),并上岗工作(聘期为:3月1日—6月30日)。

  6、这学期聘任人员的聘期为一个学期,从下个学期开始新聘任的人员聘期将改为两个学期。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积极组织研究生申报,对申报人员资格认真审核。

  2、遴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使真正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得以聘任。

  3、选聘研究生担任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坚持“谁选聘,谁管理,谁考核”的工作原则,并在聘任结束后,填写岗位工作考核表(附件三),对研究生在岗工作情况进行如实评价,由研究生所在学院留存,作为研究生综合素质考量依据之一。

  4、各设岗单位(部门)做好本单位研究生助管及辅导员的考勤记录,认真填写《研究生助管和学生辅导员考勤情况汇总表》(附件七),并于每月10日前报送研究生院。学校将根据上岗研究生考勤报送情况,核发补助。

  五、材料报送

  1、选聘工作结束后,将各部门(单位)将《研究生助管和学生辅导员拟聘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六)纸质版报送研究生院,电子版发至协同办公系统。

  2、聘期开始后,各部门(单位)请将当月《研究生助管和学生辅导员考勤情况汇总表》(附件七)纸质版于次月10日前报送研究生院,电子版发至协同办公系统。

  3、一个学期聘期结束后,各部门(单位)请将《研究生助管、学生辅导员工作考核表》(附件三)纸质版报送研究生院。

  4、联系人:贾超,电话:60438280。

  地址: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行政楼B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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