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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科技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时间:2018-02-22 17:33:39 研究生院 我要投稿

浙江科技学院2017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为了让大家了解浙江科技学院2017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详细信息,下面,小编为大家提供浙江科技学院2017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全文如下:

浙江科技学院2017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原文地址:http://zsaee.zust.edu.cn/cj/view.php?aid=24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要求和教育部、浙江省高考招生改革精神,按照“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目标,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17年浙江科技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名称:浙江科技学院;学校代码:11057。

  第六条 办学层次: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浙江省省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大力发展研究生、留学生教育

  第七条 学校简介:浙江科技学院是一所以培养具有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国际素养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为鲜明特色的省属公办院校,前身为成立于1980年的浙江大学附属杭州工业专科学校。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学生招生权,是教育部首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中德合作培养高等应用型人才试点院校、国家首批来华留学质量认证高校。学校长期借鉴德国高等应用型人才培养经验,坚持开放办学,是“中德论坛”基地建设单位。与德国吕贝克应用科学大学、西海岸应用科学大学共同举办有浙江省首个本科层次非独立设置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中德工程师学院。学校是浙江省乃至全国对德教育、科技、文化交流与合作的重要窗口。学校下设13个二级学院,2个教学部(中心);拥有机械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土木工程等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汉语国际教育、车辆工程等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学科,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共计20余个;设有本科专业54个,其中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化学工程与工艺等2个专业通过“华盛顿协议”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中德合作办学的土木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等2个专业通过欧盟高等教育专业ACQUIN认证,土木工程专业通过住建部专业评估。学校现有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近17000名;留学生1600余名,其中学历留学生1000余名。学校在德国、罗马尼亚合作建立海外孔子学院2所,其中1所获评全球“先进孔子学院”。学校国际化总体水平位居浙江省硕博授权高校第5位,是“浙江省国际化特色高校”建设单位。学校现有高级职称教师500余名,是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薪资水平稳居浙江省前列。

  第八条 办学地点:小和山校区位于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318号(小和山高教园区内),安吉校区位于浙江省安吉县中德路1号(安吉教科文新区内)。原则上,2017级新生第一学年安排在安吉校区就读,大一结束到小和山校区继续学习。中德工程师学院各专业大二结束到小和山校区继续学习。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专业四年全部安排在小和山校区就读。

  第九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浙江科技学院。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学校成立“三位一体”综合评价制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工作,研究、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项做出决策。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监察处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71-85070100。

  第四章 招生计划和报名方式

  第十三条 招生计划:

报考类别

所属学院

专业

计划数

学制

国际交流类

中德学院

机械类(中德“2+3”联合培养)

7

5年

电气类(中德“2+3”联合培养)

7

计算机类(中德“2+3”联合培养)

7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中德“2+3”联合培养)

3

土木类(中德“2+3”联合培养)

3

生物工程类(中德“2+3”联合培养)

3

中德工程师学院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德合作办学)

4

4年

*土木工程(中德合作办学)

4

综合类

电气学院

电气类

20

4年

机械学院

机械类

20

信息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

电子信息工程

4

数字媒体技术

4

软件工程

4

物联网工程

4

建筑类

建工学院

建筑学

15

5年

艺术类

中德学院

设计学类(中德“2+3”联合培养)

7

5年

艺术学院

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

3

4年

合计

123

 

  注:加*专业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第十四条 报名时间:2017年2月7日-3月6日。

  第十五条 选拔对象:具有浙江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高,具有一定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高中毕业生。

  第十六条 报名条件和方式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浙江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考生,其中报名中德“2+3”联合培养项目的考生须接受过十二年制正规中小学教育(小学6年、中学6年,不含转学、休学、留级等)。设计学类(中德“2+3”联合培养)专业要求美术统考成绩不低于80分。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要求报考时装表演类省统考并合格,女生要求身高不低于1.7米,男生不低于1.85米。

  2017年各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如下:

报考类别

专业

选考科目要求

国际交流类

机械类(中德“2+3”联合培养)

物理 化学 技术

电气类(中德“2+3”联合培养)

物理 化学 技术

计算机类(中德“2+3”联合培养)

物理 化学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中德“2+3”联合培养)

物理 技术 生物

土木类(中德“2+3”联合培养)

物理 化学 技术

生物工程类(中德“2+3”联合培养)

物理 化学 生物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德合作办学)

物理 化学 技术

*土木工程(中德合作办学)

物理 化学 技术

综合类

电气类

物理 化学 技术

机械类

物理 化学 技术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物理 化学

电子信息工程

物理 化学

数字媒体技术

物理 技术

软件工程

物理 化学 技术

物联网工程

物理 化学

建筑类

建筑学

物理 地理 技术

艺术类

设计学类(中德“2+3”联合培养)

不限

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

不限

  考生在报考及志愿填报时必须符合我校各专业(类)选考科目相关要求。

  (二) 学考条件

  1.普通考生

  具有浙江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考生,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成绩合格,同时综合素质评价须达到B等及以上。普通类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须达到100分,满分为150分,其中,A等计15分,B等计9分,C等计3分,D等不计分。艺术类学业水平考试要求各学科均D及以上,同时综合素质评价须达到B等及以上。我校认可往届生相应科目的高中学考成绩等级,其中对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项合并取高的等级作为技术科目学考成绩等级,自选综合不计分。

  2.素质特长考生

  普通类考生符合以下(1-4)项条件之一者(均限高中阶段获得),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须达到70分,艺术类考生符合以下(1-4)项条件之一的(均限高中阶段获得),直接通过初审。

  (1)学科竞赛类: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省级赛区竞赛三等奖(含)以上。

  (2)科技创新类:以第一作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全国“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需第一作者。

  (3)语言特长类:在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中获优胜奖(含)以上;或在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获三等奖(含)以上,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学专著或在全国性作文比赛(包括“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中获得全国三等奖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