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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建筑大学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2)

时间:2017-07-19 17:48:03 研究生考试 我要投稿

2017年北京建筑大学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3. 机械工程(085201)

  本学科(领域)设置于机电与车辆工程学院,2014年获得工程硕士机械工程领域专业学位授权点,由学校最早的本科专业之一发展而来。该学科领域主要围绕建筑工程机械、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汽车工程、机械电子工程等方面的需求开展研究,形成了一批对行业有重要影响的标志性成果,本学科具有良好的科研和教学条件,拥有先进而齐全的试验与检测设备,"北京市建设机械与材料质量监督检验站"和"北京市建筑安全监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分别于 1990年、2011年通过北京市技术监督局和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认证。

  本学科(领域)拥有北京市学术创新团队1个,北京市优秀教学团队1个。现有专职教师27人,其中教授7人,副教授18人;北京市教学名师1人,北京市长城学者2人,北京市拔尖人才3人。聘请32名国内外重点企业的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作为兼职导师。已形成校内省部级科研平台、检测机构、校外合作基地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能力培养体系,学院已与京城重工、永茂建机、北京地铁公司等19家北京市著名企业签署合作协议,先后建立了20多个实践基地,可实现综合知识结构及实践能力的培养。本学科积极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与美国奥本大学、英国南威尔士大学、德国亚深工业大学以及里昂国立技术大学等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近5年,公开发表学术论文300余篇,其中160余篇被SCI、EI、ISTP 等收录。承担包含国家科技部"863计划项目"、"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在内的国家级科研项目20多项,获得包含北京市科学技术一等奖在内的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7项。

  本学科(领域)设置4个招生学科方向:(1)工程机械;(2)机械电子工程;(3)汽车工程;(4)城市轨道交通车辆。

  通过本学科(领域)培养,培养掌握机械工程领域(特别是建筑工程机械、城市轨道车辆工程)行业所需的相关理论知识,有较强工程实践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并具有一定创新能力的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

  4. 建筑与土木工程(085213)

  本学科(领域)由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主持,由环境与能源工程学院和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共同建设;2002年获得工程硕士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专业学位授权点;同年学校被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确定为首都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人才培养基地;2011年获得"全国工程硕士研究生教育特色工程领域"荣誉称号。全国获此荣誉的高校仅有同济大学、西南交通大学、湖南大学等12所高校。

  为适应首都城乡建设及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的需求,近年来学校紧密围绕专业学位教育的.宗旨和要求,逐年扩大招生规模,突出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的行业特色,依托学校的行业优势和在重点研究领域的影响,同时综合在职人员专业学位教育的特点,设置了培养目标明确、特色鲜明、可操作性强的培养方案体系。

  本学科(领域)学术队伍由一批知名教授与学术骨干组成,具有丰富教学经验、实践经验和科研能力,在各个研究方向上取得了显著成绩。本学科(领域)研究生导师中教授(或相当职称)46人,副教授(或相当职称)53人,聘请了以国家体育场"鸟巢"结构总设计师范重教授为代表的兼职导师一百余人。

  本学科(领域)现分别在3个招生学院设置10个研究方向:

  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设置:(13)结构工程;(14)岩土与地下工程;(15)施工技术与管理;(16)桥梁与隧道工程;(17)道路与交通工程;(18)建筑材料;(19)国际工程;

  环境与能源工程学院设置:(20)市政工程;(21)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设置:(23)建筑电气与智能化;

  本学科(领域)在不断探索基于建筑类高校行业特色的培养模式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校企合作平台,培养了一大批高层次应用型城市建设人才。本领域的毕业研究生,绝大多数已成为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技术、管理骨干,成为首都城乡建设大军中的骨干力量。

  5. 测绘工程(085215)

  本学科(领域)设置于测绘与城市空间信息学院,2010年获得工程硕士测绘工程领域专业学位授权点,与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联合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现有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和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重点实验室各一个。北京市学术创新团队2个,测绘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是北京市重点学科,本科专业"测绘工程"为北京市特色专业。

  本学科(领域)具有一支教学与科研水平高,技术开发与创新能力强的学术队伍。现有教师近50人,其中博士生导师4名,教授10名,专职教师中90%以上的教师具有博士学位。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2人,北京市高层次人才1人,北京市有突出贡献专家1人,北京市教学名师1人,北京市拔尖创新人才2人,北京市学术创新团队2个。

  近五年来,本学科(领域)出版学术专著、教材多部,在国内外学术刊物和学术会议上发表论文400余篇,其中包括三大检索论文100余篇。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近200余项,其中国家973计划、国家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项目10余项,省部级科研项目30余项,年到校科研经费800余万元。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省部级奖励10余项。三维激光扫描与数字化工程、基于网格影像的数字城管关键技术、地学浏览器技术平台uninpho等项目在国内外都产生一定影响和核心竞争力,已经形成本校城乡建设学科群的特色与优势。

  本学科(领域)积极与建筑学、城市规划与设计、土木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等学科领域合作,在城市空间信息获取、城市与建筑三维重建、城市数字文化遗产保护、精细化城市管理、变形监测等领域取得一定研究成果。

  本学科(领域)设置3个招生学科方向:(1)工程测量;(2)摄影测量与遥感应用;(3)地理信息工程。

  本学科(领域)侧重培养在国土资源、测绘、交通、城建、规划等国民经济建设领域、政府各部门以及军事、教育、科研单位从事地理信息系统设计与开发、古建筑数字化测绘与保护、空间分析与应用、辅助决策与管理、城市规划与管理、数字地图设计与制作、数字地图分析与应用等方面教学、科研、管理的高级专门人才。

  6. 环境工程(085229)

  本学科(领域)设置于环境与能源工程学院,2009年成为工程硕士环境工程领域专业学位授权点。

  本学科现有教授6人,副教授12人,博士20人,形成了结构合理的学术队伍。团队基础扎实、技能全面,创新和应用能力强。本学科(领域)聘请数名全国知名设计、研究院所高级专家作为兼职导师。本学科具备良好的科研条件,价值3000多万元的仪器设备可用于开展水环境、大气和固体废弃物处理、流体、化学、计算模拟等实验研究。拥有"城市雨水系统与水环境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北京市应对气候变化研究与人才培养基地"、"北京市电子废物资源化国际合作研究基地"、"北京市可持续排水系统构建与风险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省部级科研基地,为科学研究创造了良好的研究平台。

  本学科(领域)具备良好的科研环境,与遍布全国的环保机构、企事业单位建立合作,积极将研究成果直接服务于我国各类城市尤其是北方城市环境综合治理领域。近5年来,本领域人员共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等国家级课题40余项,教育部科技基金项目、北京市科技攻关项目等省部级课题40余项,完成科研经费4000余万元;发表学术论文300余篇,出版专著20部,申请专利10余项,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5项。

  本学科(领域)设置4个研究方向:(1)城市水环境科学与系统工程;(2)水污染控制与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技术;(3)大气污染控制;(4)固体废弃物处置与管理。

  本学科(领域)充分发挥工科院校特点,从解决城乡发展实际问题着手,注重工程实践和应用基础研究,立足北京,面向全国,创新性地开展公益性研究与技术研发,满足国家重大需求。本领域特别重视"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同首都的环境保护紧密相连,与许多企业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有多方面的实践教学与科研基地。

  本学科(领域)注重国际学术交流,与荷兰、德国、日本、新西兰、加拿大、澳大利亚的专家学者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系,及时掌握国际上的前沿领域和最新发展,科研工作及人才培养与国际接轨,有力地促进学科的建设与发展,培养高素质的人才。

  7. 工业工程(085236)

  本学科(领域)由机电与车辆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工程学院等共同建设,2010年获得工程硕士工业工程领域专业学位授权点。

  本学科(领域)以建筑工程、机电工程和管理科学为学科基础,以管理信息系统、基础工业工程、生产计划与控制、物流工程、人因工程、质量管理与工程、数字化设计与先进制造系统等工业工程技术和方法为专业主干,依托先进生产制造过程仿真系统(工业工程综合实验系统)、北京建筑业和机电制造业,强化规划、设计、评价和创新所需的专业技能培养,形成了先进工业工程技术及其在建筑工程系统和机电产品制造系统中应用的工业工程学科(领域)特色。

  本学科(领域)学术队伍由毕业于清华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科技大学等的博士构成,在质量工程、人因工程、物流管理工程、数字化设计与先进生产制造系统、管理信息技术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研究实践经验。2007年以来,学科团队先后承担了省部级重点课题1项、省部级一般课题5项,局级课题和横向课题10项,出版著作5部,发表核心期刊论文30篇,获专利6项;2009年与天津大学等联合举办了第19届工业工程国际学术会议;本校工业工程专业与国内外知名的学术机构和大型企业有良好的合作关系,如机械工程学会、北汽福田、SMC、富士康等。

  本学科(领域)实验室条件处于国内领先地位,设有仿真型工业工程综合实验室、人因工程实验室、物流工程实验室、ERP综合实验室等专业实验室,可以进行多个方向的工业工程领域的专业实验,为教学和科研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本学科(领域)设置3个研究方向:(1)先进制造系统;(2)人因工程;(3)管理信息系统。

  通过本学科(领域)培养,研究生可奠定坚实的自然科学和管理科学的基础理论知识,系统地掌握相关工程技术和工业工程技术并拥有付诸实践以解决复杂工程系统实际问题的能力。

  8.工业设计工程(085237)

  本学科(领域)属工程硕士学科(类别)。本校2014年增列工业设计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领域点,毕业研究生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本学科(领域)以2000年设置的工业设计专业、2006年增列的设计艺术学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点(2011年对应调整为设计学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为基础支撑,相关研究方向的研究生培养历史可追溯至1984年增列的建筑设计及其理论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点,学科(领域)建设历史悠久。主要与设计学、建筑学、风景园林学、建筑遗产保护、机械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等学科开展交叉建设,以校内相关的教育部、北京市等工程研究中心、北京市级重点实验室等为平台,开展工业设计工程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本学科(领域)由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主持,与机电与车辆工程学院、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工程学院等共同建设。

  本学科(领域)拥有一支善于设计创新、结构良好的学术队伍。现有校内研究生指导教师26人,其中教授12人,副教授14人;借助在京知名行(企)业资源优势,聘请了30余位有学术和行业影响的校外研究生指导教师,开展联合培养。

  本学科(领域)具有良好的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条件。具备工艺系统配套、设备先进的设计、实验、工程设计等环境,国内外专业图书、学术期刊、文献检索等资源丰富,研究生在校可以开展形式多样的设计学理论研究和专业实践。2008年成为"建筑与环境模拟(设计)实验中心"北京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支撑学科;2009年成为"代表性建筑与古建筑数据库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的共建学科;2010年成为"绿色建筑与节能技术"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北京市级重点实验室的共建学科;2012年成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建筑遗产保护理论与技术博士人才培养项目"的关联学科;2014年成为国家级"建筑全过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的支撑学科。

  本学科(领域)与德国、意大利、俄罗斯、澳大利亚、新西兰、香港、台湾、澳门等国家和地区同类高校相关学科(领域),以及研究方向相关知名企业、国内高校等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保持定期的交流,更快地掌握学科(领域)发展动态。针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采取与行(企)业广泛合作的培养方式;针对非全日制(在职)硕士生、以同等学历申请硕士学位人员,采用与生源所在企事业单位深度合作的培养方式。

  本学科(领域)设置5个研究方向:(1)空间环境设计工程;(2)建筑产品设计与集成工程;(3)传统技艺保护与现代设计;(4)设计管理工程。

  本学科(领域)毕业研究生可侧重在建筑室内外空间环境设计、空间设施与产品设计、空间环境导识系统设计、文化遗产保护与展示、文化创意产业等领域中,从事较高层次的专业设计及其理论研究、工程实践、项目开发及知识产权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9. 项目管理(085239)

  本学科(领域)设置于经济与管理工程学院,2004年成为工程硕士项目管理领域专业学位授权点。

  本学科(领域)学术队伍由全国知名教授与学术骨干组成,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科研能力,在各个研究方向上取得了显著成绩。本领域研究生导师共14人,其中教授5人,副教授9人,博士生导师2人。

  本学科(领域)主要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建筑和房地产企业管理、项目风险管理、项目财务管理、物业管理、建设工程法律及合同管理、招标采购管理、房地产项目经济技术分析、决策支持系统(DSS)、技术经济、城市数字化、建设领域信息化、建筑与房地产电子商务、房地产市场营销、房地产经济、建设项目经济技术分析、可再生能源利用和建筑节能等方向的理论和政策研究,侧重培养城市建设管理高级专门人才。

  本学科(领域)与其他科研机构及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科技部等国家部委建立了良好的协作关系,为学科(领域)的发展提供了较好的资源。近年来,本学科(领域)人员承担科研项目60多项,其中国家级科技攻关项目7项,包括"十一五"科技支撑和UNDP(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及世界银行/全球环境基金等多项国家和省部级课题;获省部级以上奖励8项,其他科研奖励6项,科研成果转让6项,科研成果被采用18项;发表学术论文410余篇,其中多篇被SCI、EI、ISTP收录;出版专著20多部,教材60多部,获省部级优秀教学成果奖1项。

  本领域共有5个研究方向:(1)工程项目管理;(2)房地产经营与管理;(3)工程法律与合同管理;(4)建筑业循环经济与可持续发展(5)医院运行管理。

  本领域培养的研究生具有扎实的工程和技术经济以及管理学理论基础,能正确地运用所学理论和专业知识、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系统分析方法,以及相应的工程技术方法,解决建设行业管理方面的有关理论与实际问题。毕业研究生可在建设行业内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金融机构、咨询机构、科研机构、建筑及房地产企业等单位工作。

  10. 城市规划(0853)

  本学科(领域)设置于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在国内有较高的知名度,于2001年招收城市规划专业本科生,2005年该专业获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点;2009年获北京市级城市规划学术创新团队;2010年成为北京市重点建设学科,2011年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高等教育城市规划专业(学士)评估,2013年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高等教育城市规划专业(硕士)评估。

  本学科(领域)现有教授13人,副教授9人,另有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等在京城市规划设计单位的兼职导师多人。近年来本学科(领域)承担了多项国家和省部级各类科研课题,以及北京市重要的科研项目,出版专著60余部,本学科获得省部级奖项10余项,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80余篇。

  2009年,本学科(领域)"北京小城镇规划设计与实施保障机制研究"团队成为北京市学术创新团队;2009年成为北京高等学校校外人才培养基地主持单位,依托单位是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本学科(领域)与德国、俄罗斯、澳大利亚、新西兰、香港等国家和地区,以及国内的城市规划类、建筑类院校相关学科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通过定期的教学交流、学术讲座,使学生更快地掌握学科在国内外的发展动态。

  本学科(领域)的培养目标是:使学生系统地掌握城市规划与设计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了解学科国内外最新研究成果和动态,具有从事城市规划与设计所需要的数字化设计能力,具有从事城市规划与设计方面的科学研究、教学工作和独立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本学科(领域)设置5个招生学科方向:(1)城市与区域规划;(2)村镇规划与设计;(3)城市历史遗产保护规划;(4)城乡基础设施规划;(5)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

  本学科(领域)旨在培养城乡规划领域的专业人才,授予城市规划硕士专业学位。培养能够融合科学与艺术、综合应用形象思维与逻辑思维的创新型人才。本学科(领域)毕业生就业范围广、就业率高。

  11. 工商管理(1251)

  本学科(类别)设置于经济与管理工程学院,2010年成为工商管理类别专业学位授权点。

  本学科(类别)学术队伍由知名教授与学术骨干组成,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科研能力和企业实践经历,在各个研究方向上取得了显著成绩。本领域研究生导师共12人,其中教授5人,副教授7人,博士生导师1人。

  本学科(类别)依托建筑业、房地产业培养高级专门人才,从事建筑和房地产企业管理、招标采购管理、房地产市场营销、物业管理、建筑与房地产电子商务、建筑节能管理等方向的理论和政策研究。

  本学科(类别)与其他科研机构及国家发改委、建设部、科技部、中国招标投标协会等国家部委和行业协会有着良好的协作关系,为学科发展提供了较好的资源;同时,与建筑与房地产行业许多知名企业签订了校企合作协议,为教师和学生的企业管理实践提供了良好的平台。近年来,本学科人员承担科研项目共30多项,其中多项国家和省部级课题;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4项,其他科研奖5项,科研成果转让4项,科研成果被采用16项;发表学术论文160篇,其中多篇被SCI、EI、ISTP收录;出版专著10余部,教材20多部,获得省部级优秀教学成果奖1项。

  本学科(类别)设置4个研究方向:(1)项目管理;(2)房地产经营与管理;(3)物流与信息管理;(4)创业与投资管理。

  本学科(类别)培养的研究生具有扎实的经济学和管理学理论基础,能正确地运用所学理论和专业知识,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系统分析方法,解决建筑与房地产行业企业管理方面的有关理论与实际问题。毕业研究生可在建筑与房地产行业内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金融机构、咨询机构、科研机构、建筑及房地产企业、招标采购代理企业等单位工作。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和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其它注意事项

  1.跨专业报考范围一般应在本学科门类内进行,跨门类报考及学院招生特殊需求须在报名前与相关专业设置学院咨询;

  2.建筑学、建筑遗产保护(建筑学院下设方向)、建筑学(专业学位)专业接收建筑学、历史建筑保护工程、城市规划、景观建筑设计、工业设计、艺术设计等专业的考生,其中建筑学院建筑学专业下建筑技术科学研究方向只接收建筑学、土木工程及其相关专业考生;

  3.城乡规划学、城市规划(专业学位)专业接收城市规划、建筑学、园林等专业的考生;

  4.风景园林学专业接收园林、艺术设计、园艺、景观学、风景园林、建筑学、城市规划等专业的考生;

  5.设计学、工业设计工程专业接收工业设计、艺术类下设相关专业(如艺术设计学、艺术设计、雕塑、绘画、摄影、动画、美术学等)、建筑学、照明艺术、会展艺术与技术、公共艺术、园林等专业的考生;

  6.建筑学、建筑遗产保护、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设计学专业,以及建筑学(专业学位)、城市规划(专业学位)专业不接收跨专业的专科考生;

  7.不接收单独考试考生。

  四、报名办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及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的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选择北京市各报考点的考生,提交网报信息后,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前,以"网上支付"方式交纳报考费,得到交费成功信息后,方可持报名号在规定时间到选择的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否则报名无效。请考生务必于网上报名期间在网上支付报考费,现场确认期间一律不接受现场补交费。 请选择北京市各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信息和进行网上支付报考费前,务必认真核准所选择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错选报考点已进行网上支付交纳的报考费,将不予退还。错选报考点的考生若要正确报名,需要重新注册、报名和交费。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15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5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 ,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6)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现场确认时间:

  2015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具体安排届时详见我校招生公告栏通知。

  2.现场确认要求:

  (1)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2)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4)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以报考点要求为准)。

  (6)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初试

  (一)2015年12月14日-2015年12月28日,考生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5年12月26日-12月27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2月28日,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14:30)。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初试科目(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6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6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7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7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8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六、复试、录取

  1.根据初试成绩,按教育部公布的复试基本要求及初试合格分数线择优进行复试;如有必要,可再次 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时收取100元/人复试费;

  2.复试比例一般按照招生计划的120%左右掌握,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

  3.复试一律在北京建筑大学进行,时间为4~5月份,具体以学校通知为准。

  4.对复试合格考生按初试和复试综合成绩排队,择优录取;

  5.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6.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新生报到后,招生单位将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本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7.被录取的考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须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招生单位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8.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9.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七、其它事项

  1.考生在报名时无需填写导师姓名,待正式录取且开学报到后,由所在学院组织导师与研究生双向选择和分配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导师,复试时拟录取考生可初步确定导师意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负责联系介绍导师;

  2.学术型研究生以校内导师指导为主,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行校内校外双导师制;

  3.政治理论、英语、数学往年考题和本年度的考试大纲,由中国高等教育出版社统一出版发行,学校不办理代销业务,也不出售历年专业考试试题;

  4.考前专业课答疑在本校进行,具体安排请及时关注北京建筑大学研究生处网站信息;

  5.各专业招生人数实际为上年度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仅供考生参考;实际录取人数将按上级最终批准规模数和合格考生人数做适当调整;

  6. 本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为2~4学年,各专业(工商管理专业学位除外)学费收取标准为人民币8000元/年;全日制工商管理(专业学位)专业按50000元/生缴纳学费。

  7. 本校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产学研联合研究生培养基地优秀项目奖学金(2000元/项)、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1500元/生)、优秀毕业研究生奖学金(2000元/生)。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在研究生入校后第一学年不分等级,奖学金标准为4000元/生;第二、第三学年学业奖学金标准为:一等奖10000元/生,二等奖4000元/生,三等奖2000元/生。学校另设"考研成绩优异研究生奖学金"(2000元/生),奖给当年一志愿报考本校且考研初试成绩学科排名第一的研究生。

  本校还设立研究生助学金(700元/月/生),按每年10个月发放,并提供研究生"三助"岗位。

  8. 考生对所关心的问题若要详细了解,请向本校下列单位(部门)及人员咨询: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常 瑾 010-68322333-8002

  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 王 亮 010-68321834

  环境与能源工程学院: 王丽华 010-68322126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杨 娜 010-68322086

  经济与管理工程学院: 王东志 010-68322108

  测绘与城市空间信息学院: 杨红粉 010-68322153-802

  机电与车辆工程学院: 赵世梁 010-68322106;010-61209602

  文法学院: 林 青 010-61209313

  理学院: 李 洪 010-61209415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丁建峰 010-68322241

  学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1号

  学校主页:http://www.bucea.edu.cn

  研究生处网页:http://yjsc.bucea.edu.cn/

  主管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西城校区办公楼209室)

  联系电话:010-6832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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