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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书记员速录技能的要求

时间:2017-06-29 09:35:20 速录速记 我要投稿

法院书记员速录技能的要求

  对于速录人才,速录技能是一项核心的职业能力。但在不同的就业领域,速录人才应该具备的速录速度以及相关的能力模块,也有较大的差异。下面是YJBYS小编整理的法院书记员速录技能的要求,希望对你有帮助!

  法院书记员的速录速度在不同的地域要求不同,这个速度指的是入职速度,一般最低速度为120字/分钟,有的地区要求140字/分钟,如北京。

  如:《浙江省宁波奉化市人民法院招聘事业编制书记员》“速录技能测试采用听打方式,录音播放速度每分钟120字以上,满分100分。”——2010年10月18日 奉化市人事局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书记员助理及司法警察助理简章》“有计算机速录专业技能的其他专业考生每分钟录入正确字数达120字者为合格”——2010年7月15日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09年山西省公开招考法院系统聘任制书记员速录技能测试公告》“使用亚伟速录机进行汉字输入,在规定时间内,以汉字输入速度及准确率为标准进行综合评分,测试语音播放速度为120字/分钟。”——2009年10月14日 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

  “转为职业编制的`书记员,需通过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统一组织的专业基础知识、速录技能、庭审记录和裁判文书校对等科目的考试,其中速录技能考试标准为听打200字/分钟,看打180字/分钟,准确率均在95%以上——2007年9月3日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同时,书记员对政治素质、司法文书的使用与制作、法院笔录的制作、诉讼文书档案管理、心理素质以及其他素质和能力均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