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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自流井区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时间:2017-06-10 09:21:24 事业单位招考 我要投稿

2017年自贡市自流井区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在全省公开选聘自流井区投融资服务中心工作人员3名,自流井区供排水综合管理站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7年自贡市自流井区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一、选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选聘单位为自流井区投融资服务中心和自流井区供排水综合管理站(事业单位),选聘人数共4名(专业技术岗位3名,文秘岗位1名)。

  二、选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选聘范围和对象

  本次公开选聘面向全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办理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以及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3年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经历,且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3、1982年6月17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国家注册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年龄可放宽至1977年6月17日及以后出生。

  4、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

  5、符合公开选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6、报考自流井区投融资服务中心专业技术岗位所学专业为财政学、金融学、金融工程、投资学、会计学、财务管理,文秘岗位所学专业为汉语言文学、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公共管理、应用语言学、新闻学。报考自流井区供排水综合管理站专业技术岗位所学专业为水利工程与管理类或农业水利工程、水政水资源管理专业。

  7、身体健康。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选聘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试用期未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名网站为自贡人事考试网(www.zgpta.gov.cn)。报名时间为2017年 6 月14 日至17 日(17 日截止到18:00时止)。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聘全过程,报考者必须实事求是填写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聘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计划表”等,了解选聘岗位的具体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详见附件1《自贡市自流井区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自贡市自流井区公开选聘事业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按网上提示上传JPG格式、10K—30K的近期免冠证件照片。

  3、资格初审。由选聘单位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审核时间为2017年 6 月15日至18 日(18日截止时间为18:00时止)。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的1天后登陆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核和照片审核。资格审核合格者,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登记表》2份。

  4、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选聘单位负责。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2017年6 月 23日(9:00至 18:00),按照所报岗位分别到自贡市自流井区财政局办公室(丹桂北大街288号自流井区政府内)和自贡市自流井区水务局(汇高路169号高峰乡政府内)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报考者需携带以下资料参加复审:《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考者所在具有人事管理权限主管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原件(需盖鲜章)。

  5、确认缴费。经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者,现场确认缴费(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面试考务费共计80元)。逾期未进行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6、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合格并完成了缴费的报考者,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

  考试为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由自流井区人事主管部门会同选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面试为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若出现参加面试人数与公开选聘人数低于3:1的情况,则划定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达到合格线的报考者,按照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人选。

  (三)考察

  面试结束后,由选聘单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差额(选聘计划与考察人选的比例为1:2)确定考察人选并实施考察。如参加面试人员低于3:1且面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全部进入考察。考察工作应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全面了解报考者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查阅干部档案,核实其身份情况,通过对报考者学识、工作经历、任职经历、工作业绩等方面的评价比较,客观反映报考者的工作表现和能力素质,以及对岗位的适合度。考察结束后,由选聘单位如实写出考察报告,选聘单位根据面试和考察情况,集体研究决定拟选聘人员,并报人事主管部门统一向社会进行公示。

  (四)体检

  体检由区人事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

  选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区人事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考察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拟选聘人员确定后,在自贡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选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原工作单位、考试成绩等内容。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7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选聘人员名单公示7天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选聘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试用

  选聘单位对拟选聘对象先行试用,试用期不超过3个月,主要考察岗位适应能力。如试用期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则取消其选聘资格。选聘单位可在已考察人员中确定递补人员。选聘人员在选聘单位的服务年限原则上不低于3年(含试用期)。

  (七)办理聘用手续

  经试用合格的人员,填写《自流井区调动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由自流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此次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选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对选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选聘工作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在选聘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报名咨询电话:自流井区财政局0813—8110414

  自流井区水务局0813—8125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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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自贡市自流井区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附件2:自贡市自流井区公开选聘事业人员报名登记表